时间:2024-03-12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 责任编辑:敖婷婷
李明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①。“枫桥经验”是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典范,是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是“中国之治”的亮丽名片。进入新时代,在习近平总书记的亲自指挥下,“枫桥经验”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成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吉林政法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吉林样板,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奋力谱写“中国之治”的吉林新篇章。
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提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为加强和改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开辟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境界。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体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独特魅力。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土生土长的中国智慧、东方经验,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自古以来的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治国理念,未雨绸缪、预防在前的治理理念,以和为贵、息诉止讼的司法理念,重义轻利、义在利前的文化基因高度契合,与现代社会“情、理、法”兼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的价值取向高度一致,为我国创造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提供了重要支撑。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与发展,打破了西方治理就是现代化治理的思维定式,为构建新型国家治理体系、解决人类社会共同治理难题,开辟了中国道路、贡献了中国智慧、提供了中国答案。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彰显了“中国之治”的制度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我国有十四亿人口,大大小小的事都要打官司,那必然不堪重负!”②与西方社会迷信司法、跌入“诉讼社会”泥潭、司法沦为有钱人的游戏不同,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抓源头、抓苗头、抓基础。这种治理方式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灵活便捷,成本低、隐患少、效能高,密切的是党群关系,贯穿的是人民立场,顺应的是民心民意,巩固的是党的执政根基,体现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有效应对风险挑战的现实需要。新时代新征程,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矛盾纠纷日趋多元,涉及主体广泛、利益诉求多样、舆情风险高发,给基层社会治理提出新课题。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治理问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完善基层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能够把更多可预料和不可预料的风险隐患、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筑牢社会和谐稳定根基。
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蕴含丰富的科学内涵
在新时代“枫桥经验”形成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发挥了决定性作用,在浙江工作期间发表的41次关于“枫桥经验”的重要讲话和文章,以及党的十八大以后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学习领悟新时代“枫桥经验”精髓实质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新时代“枫桥经验”科学内涵是: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重点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理解和把握:坚持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政治优势,把基层党组织的服务管理触角延伸到社会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层级,依靠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就地解决矛盾纠纷,使党的领导政治优势转化为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强大效能。坚持科学理论是根本指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两个结合”的典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的实践运用,体现新形势下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时代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根本立场。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乡里乡亲根据实际,用各种方法有效化解矛盾,促进共建共治共享。坚持就地解决矛盾是目标导向。把“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守土尽责、守土有责工作机制,发挥干部主动研究、善于解决问题的主观能动性,确保不上交矛盾、不推诿责任,将基层一线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主阵地。坚持依法办事是时代特征。把法治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基本方式,进一步畅通和规范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推动人民群众依照法律程序反映问题、职能部门依照法律规定解决问题,把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坚持基层基础是坚实支撑。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系统推进关口前移、源头治理,实现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这些重要要求指明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政治灵魂、价值取向、目标任务、科学方法、实践路径、工作重心,鲜明地回答了中国基层社会治理“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具有强大的历史穿透力、时代感召力、实践推动力和蓬勃生命力。
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
“枫桥经验”历经60年的岁月洗礼,创造性地解决不同时期的社会矛盾问题,在新时代伟大实践中全面创新发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需要重点把握“四个立足”,切实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
(一)立足预防,注重前端发力。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的工作理念,深入了解民意民情民忧,深入排查社会矛盾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社会矛盾。当前矛盾纠纷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越早发现处理,治理成本越低,社会风险越小。必须积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聚焦劳动关系、经济金融、生态环境、征地拆迁、教育卫生、房地产等重点领域,积极构建政法单位和各部门条块结合、协同联动的排查化解机制,加强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统筹用好群防群治力量,努力做到“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
(二)立足调解,构建多元体系。把调解贯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过程,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多调联动”,切实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尽早化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把党员、干部下访和群众上访结合起来,把群众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规范起来,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③目前,吉林省法院系统诉前调解成功率连续3年在80%以上,大量纠纷都不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很多时候老百姓就是为了争口气、讨个说法,情理说通了、气顺了,纠纷就自然解决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把防范矛盾纠纷升级演变、激化放大作为“第一优先级”,综合运用各种调解力量、调解手段,第一时间启动多元化解,坚决避免“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三)立足法治,规范治理行为。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调解不成的依法受理判决,在矛盾焦点上“切一刀”,让群众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在权利义务统一中判断对错,从根本上实现定分止争。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随着社会主要矛盾变化,高等教育全面普及,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权利观念进一步提升,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必须把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纳入法治轨道,规范法治方式、法律流程,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确保以“良法”实现“善治”。
(四)立足基层,强化力量支撑。建强基层战斗堡垒,充实基层政法力量,动员各方广泛参与,就地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基层是产生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的“源头”,也是协调利益关系和疏导社会矛盾的“茬口”。从吉林实际看,工作亮点在基层,短板弱项也在基层,要聚焦完善基层战斗堡垒的功能作用,推动力量和资源向基层倾斜,实现“物理聚合”向“化学反应”转变,以基层建设“小切口”,做好社会治理“大文章”。
四、着力打造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吉林样板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在实践,贵在创新。近几年,在吉林省委领导下,全省各地各部门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方面作了积极探索,舒兰“百姓说事点”做法在全国推广,并深化升级为“百姓说事法官说法”在全省普及,磐石市人民法院、梨树县林海镇、辉南县石道河镇等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这是对吉林政法工作的莫大鼓舞激励。要坚定不移地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砥砺前行,努力打造更多适应形势发展、顺应群众需求、符合实践需要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吉林样板。
(一)着力抓好“四有”综治中心建设,向夯实基层基础聚焦发力。基层阵地建设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支撑。当前,吉林省市、县、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建设还不够平衡,影响和制约了综治中心功能作用的发挥。2024年,要在全省开展“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达标年”活动,按照有力量进驻、有专门场地、有专项经费、有编制机构的“四有”标准,推动县级综治中心、诉讼服务中心、检察服务平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大厅等“多中心合一”,推动群众诉求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努力让群众“只跑一地”。
(二)着力整合调解力量,向构建“多调联动”工作体系聚焦发力。整合调解力量、推动多元化解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内容。2023年以来,吉林持续推动省级政法机关警力下沉,法院建立“法官进网格”工作机制,2048名基层法官全面对接辖区网格;检察院建立“包案+听证+救助”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简易听证和上门听证数量均居全国前列;公安机关“一村(格)一警”实现全覆盖;司法行政机关在全省拓展建成“百姓说事点”1万余个。2024年,吉林将以整合各方调解力量为重点,持续推动政法机关重心下移、保障下倾、资源下投,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多调联动”机制,引导“五老”人员、新乡贤和各类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创新基层民主协商平台,确保基层矛盾纠纷多方参与、高效处置、就地化解。
(三)着力抓好机制保障,向矛盾纠纷源头预防聚焦发力。坚持发现在早、预防在先、处置在小是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迭代升级的重要理念。龙井市常态化开展“敲门行动”,上门解纷止争,2022年群众安全感位居全省第1名。长春市南关区综治中心为460余家治理型社会组织提供培育场所,打造了中山法援、蓝天救援、关爱老兵协会等一批社会解纷品牌,这些都是“抓前端、治未病”的鲜活经验。2024年,要把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着眼点放在前置防线、前瞻治理、前端控制、前期处置上,推动建立源头预防、联动协作、风险防控三大机制,推动受理登记、流转办理、跟踪回访等工作标准规范化、法治化,构建调解优先、分层递进、司法兜底的多元化解工作体系,最大限度把各类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着力抓好科技应用,向赋能基层社会治理聚焦发力。没有信息化,就不可能实现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现代化。目前,吉林省长春、吉林、四平、辽源、白城已经建成市、县、乡、村四级贯通的信息平台,舒兰市综治中心线上解答咨询、调解纠纷量达95%,实现了矛盾纠纷统一受理、网上派单、跟踪处置。2024年,要在全省强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平台建设,加快整合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诉讼、信访等信息数据资源,推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由人力密集、经验判断、被动处置向人机交互、数据分析、主动预警转变,实现对苗头问题的预测预警、社会稳定形势的综合研判、重大涉稳风险隐患的主动预防,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吉林、法治吉林,为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贡献政法力量。
作者:吉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