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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陈瑞光赴省人大常委会汇报“中心”工作

时间:2014-09-17   来源:广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dmin

  9月11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出席会议并作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逸葵,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工委,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政府法制办负责同志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9个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4个广东省地方立法社会参与和评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负责同志分别在会上介绍了有关广东立法工作的情况。

  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陈瑞光同志在会上汇报了省法学会“中心”筹建及开展相关工作的情况,他说,7月24日签订协议书后,省法学会领导高度重视,组建立了机构,制定以方案,召开了专门会议,部署了相关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了相关立法参与和评估工作,省法学会“中心”完成了对省人大的两个条例(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等相关工作。重点是开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这是省法学会“中心”首次开展的评估工作,伟发会长作出批示“要一炮打响”。省法学会在各学科研究会发动审报,经对审报的评估方案多方比较,认真研究,确定将《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交由省法学会经济法学会研究会张永忠教授为组长的立法后评估项目课题组承担。立法后评估项目课题组成员高度重视本次评估工作,认真做好评估准备工作,采取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到有关单位调研、访谈等方式积极开展实际调研活动。

  在听取大家的发言后,黄龙云主任对几个“中心”在如此短的时间筹建起来,并开展了立法后评估调研等相关工作,表示欣慰和并予以肯定。他强调,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而法律能否得到真正实施和实施过程中所设及的很多问题,都需要省人大进行执法检查,而发挥各个“中心”作用非常重要,能将立法后的情况、问题、各种评议等全面反馈省人大,使省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更富有针对性,促进了我省地方立法工作。

  黄龙云主任在讲话中指出,地方立法高校联盟和立法基地以及评估中心的建立是我省探索建立“人大主导、多方参与”立法机制的重要制度建设,不仅开辟了畅通立法机关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新渠道,打造了一个公众参与立法的新平台,而且扩大了立法研究、联系群众的队伍和力量,增强了立法调研的深度和广度,也丰富了地方立法起草的渠道,体现了多方的参与和交流,使法规的制定和实施都具有更加广泛的群众基础。

  他强调,要进一步深化认识,继续创新,不断加强“人大主导、多方参与”立法制度建设,发挥好立法基地和评估中心的作用,总结经验,依托“一联盟、九基地、四中心”,不断扩大公众参与立法渠道,使制定出来的法规更加充分地体现民意;要努力实现立法委托成果的转化,增强立法基地参与立法的成就感和积极性;要建立更加有效的运作机制,对立法基地和评估中心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反馈,建立常态化的联系制度和机制,及时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机制和程序固化下来,保障立法基地和评估中心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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