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5-09 来源:外联部 责任编辑:elite
2013年5月7日,由国家开发银行和中非发展基金共同主办的“中非投融资法律合作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应邀出席研讨会开幕式,并做了题为《携手并进,谱写中非合作新乐章》的重要讲话,见证了国家开发银行与非洲商法协调组织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仪式。
5月7日,陈冀平书记出席中非投融资法律合作研讨会并致辞
国家开发银行行长郑之杰、非洲商法协调组织秘书长索萨、喀麦隆等非洲八国驻华使节、外交部、商务部、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发改委以及部分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代表出席了会议。
陈冀平书记见证《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在讲话中指出,中非法律合作是中非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中国法学会倡议发起的中非合作论坛-法律论坛已举办三届,成果丰硕。随着中非法律论坛的健康发展,论坛机制建设不断完善,论坛框架下的务实合作项目持续深化。为进一步推动中非经贸合作,深化中非互利共赢,巩固中非传统友谊,他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推动法律外交,增添中非合作新内涵。法治是文明社会的基本共识和人类的普遍追求,法律外交为经贸合作保驾护航,与完善国际体系同携共促,是实现全球法治的重要途径之一。“推动法律外交”写入了《中非合作论坛-法律论坛指导委员会章程》,成为中非法学法律界共同使命。希望各方进一步推动法律外交,共同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利益,不断挖掘中非合作的新内涵,推动中非合作向更高水平、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发展。
二是深化法律务实合作,保障中非经贸合作快速发展。积极落实《北京行动计划》,深化中非法学法律领域的交流与对话,加大对中非在投资和融资领域法律问题的研究力度,积极推动构建中非特色纠纷解决机制,开拓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市场,认真应对、协调解决经贸合作中的热点、难点、重点法律问题,为中非经贸投资的快速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协同创新,拓展中非法律合作新领域。加强与非洲商法协调组织等非洲区域组织以及国家开发银行、中非发展基金等国内相关单位的沟通与协调,深化各方在立法、执法、法律研究以及法学教育等方面的合作,相互学习、共同提高,探索一条发展中国家法律合作的新路径,提升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法治中的话语权。
在专题讨论环节,中国法学会对外联络部主任、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主任谷昭民全面介绍了中国法学会近年来对非法律交流取得的成果,阐述了法律外交新理念。
非洲商法协调组织(OHADA)成立于1993年10月17日,宗旨为统一非洲商事法律,改善投资法律环境。现有17个成员国:贝宁、布基纳法索、喀麦隆、中非共和国、科特迪瓦、刚果、科摩罗、加蓬、几内亚、几内亚比绍、赤道几内亚、马里、尼日尔、塞内加尔、乍得、多哥、刚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