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7 来源:人事部 责任编辑:敖婷婷
根据《中国法学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中国法学》杂志社面试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参加面试人员
根据科研成果评议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下午14:00。
地点:中国法学会机关(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4号)。
三、面试确认
(一)参加面试确认
请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下载参照模板(附件2)并填写面试确认书,经本人签名,于2023年10月6日20:00前发送扫描件(PDF格式)至电子邮箱renshibu@chinalaw.org.cn,邮件标题为“参加面试确认+考生姓名+报考单位及岗位”。
报名时预留的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的,请在邮件中一并注明。
发送邮件确有困难的,可电话联系。
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放弃面试确认
考生如放弃面试,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023年10月6日20:00前发送扫描件(PDF格式)至电子邮箱renshibu@chinalaw.org.cn,邮件标题为“放弃面试声明+考生姓名+报考单位及岗位”。
发送邮件确有困难的,可电话联系。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科研成果评议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按照报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差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的,报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须提前30分钟报到,根据现场工作人员指引进入候考室,截止开始面试前5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确认后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须至少在面试前1天通知我们,并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3.考生应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即取消考试资格,面试后即离开考场,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中国法学》杂志社联系方式:66137516/13001163021。
中国法学会人事部联系方式:66518531。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中国法学会人事部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