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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法学会2012年工作要点

时间:2012-03-28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2012年,浙江省法学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繁荣法学研究、服务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深化政法三项重点工作、建设文化强省法治研究为重点,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运行,全面提高法学会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推动法学研究事业繁荣发展,努力为“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作出新贡献。

        一、进一步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1)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及中国法学会会议精神。举办全省法学会系统领导干部读书会暨专职干部培训班和全省法学研究工作骨干培训班,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增强全系统领导干部和研究骨干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开展政法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举办政法核心价值观笔谈会,组织专家学者开展专题研讨,不断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举办专题报告会,系统宣传政法核心价值观的本质内涵、基本要求和实践路径。
        二、进一步提高法学研究的实效性
      (3)加强社会管理与民生保障研究。着重在社会管理和服务法治化、民生保障的法律制度、基层民主法治化、司法公正与依法行政评价体系以及“法治浙江”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加强研究,深入开展公权力诚信救济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研究,推进诚信政府建设。
      (4)加强民营经济发展法制研究。开展民营经济发展与融资制度、民间资本投资制度等方面的研究,深入研究民间借贷行为的责任承担机制和合法化途径,努力为推动国家金融创新、发展金融基础理论贡献才智。
      (5)加强海洋经济发展法制研究。围绕海洋大省建设,进一步深化海洋经济法制保障研究,重点在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法律问题、舟山群岛新区建设法制问题、海洋权益及流转制度、海洋经济产业发展的法制保障、海洋生态与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强研究,努力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制度化建设。
      (6)加强文化与法治问题研究。围绕文化强省建设,深入推进文化建设法制保障研究。6月中下旬召开“浙江历史文化名城法律保护”专题研讨会。加强政法文化建设研究,着重研究和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着力推进法治文化的渊源与发展研究。第4季度召开以“文化建设的法制保障”为主题的大型论坛。
      (7)加强国际贸易综合改革法制研究。开展义乌国际商贸城建设相关法律制度的研究,整合研究会力量,召开以“义乌国际商贸城建设的法制保障”为主题的研讨会。
        三、进一步发挥学术研究机制作用
      (8)发挥合作机制作用。召开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互通信息,交流经验,共商法学研究发展方向。广泛整合资源,密切协调合作,在重点加强与省委政法委合作研究的同时,积极开展与法学院系、科研机构以及政法各部门的合作。
      (9)发挥课题研究机制作用。下发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申报通知,召开学术委员会议,确定立项课题,组织开展课题检查、指导、结题验收等工作。
      (10)发挥区域论坛机制作用。积极参与第九届“长三角法学论坛”,认真做好组织发动、论文征集、论坛研讨等工作。10月中下旬在温州举办以“海洋生态与环境保护”为主题的第四届海洋经济法治论坛;第3季度在丽水举办以“山区经济法治保障”为主题的山区经济法治论坛。
      (11)发挥年会机制作用。坚持专业研究会年会制度,继续推广“六个一”工作目标,整合学科优势,加强专业合作,依托各研究会开展法治前沿问题研究和交叉学科研究。 
        四、进一步加强工作平台建设
      (12)加强成果展示。继续推进《法治研究》杂志核心期刊建设,聘请学术顾问,突破转载量,提高转载率;编辑《法治内参》、《要报》,分送国家有关部委、全省各级党政领导、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选取优秀课题成果和各研究会的优秀研讨论文集结出版,分送全省各政法部门、法学教学科研单位。
      (13)加强内刊建设。各市法学会要进一步加强法学内刊建设,拓展成果推介平台,为研究成果进入决策层、实现应用价值搭桥铺路。
      (14)加强法治宣讲。结合纪念宪法颁布30周年和政法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围绕“宪法法律实施与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法治保障”、“中华法治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等主题,计划6-10月在全省组织举办20场“双百”法治宣讲活动,加强组织协调和系统内配合,发挥法学会刊物、简报、网站的媒介作用,确保宣传效果。
      (15)加强“双百”协调。3月下旬或4月上旬,召开省“双百”活动组委会扩大会议,协调各成员单位在本系统内开展“双百”活动,推动“双百”活动“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党校”、“进高校”。
      (16)加强社科宣传。积极参与省社科联组织的社科普及周活动,结合政法“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协调组织各市法学会和会员联络组开展广场法律咨询和法律下基层活动。
      (17)加强法学交流。创建“浙江青年法学论坛”,以“刑诉法修改后的人权保障探讨”、“文化建设与政法核心价值观教育”、“民间借贷的规范与治理”、“浙江省经济转型新引擎——知识产权”、“吴英案面临的法治难题”等为主题,适时组织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研讨,培养、锻炼和壮大青年会员队伍。组织会员参加中国法学会的出访团、参访团,组织会员赴台参访,积极参与华东片“地方法学会工作论坛”。
        五、进一步提高学会工作整体水平
      (18)规范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市级法学会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和工作月报制度,进一步推进市级法学会规范化建设;完善《专业研究会工作通则》,严格设定程序,实行退出机制,进一步推进研究会体系规范化建设。适时召开全省法学会工作会议、专业研究会工作会议、会员联络工作会议,表彰先进,总结经验,部署任务,规范工作。
      (19)规范学术研究活动。完善课题管理办法,细化课题申报指南,制定研究会学术会议规程,明确组织流程,加强工作指导。各市、县(市、区)法学会要围绕省法学会的研究重点,结合当地实际,积极组织并规范学术研究活动。
      (20)规范服务指导工作。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会员服务工作规则》、《会员信息档案管理规则》、《会员联络员职责和管理办法》,结合各地实际,健全会员发展、管理和服务的规章制度,省法学会将组织检查。加强网站、简报、动态等信息载体的规范化建设,建立信息员队伍,规范信息报送和采编流程,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21)规范思想政治教育。结合政法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完善“三个一”学习制度,坚持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一岗双责”和“五必谈”制度,充分发挥机关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22)规范机关内部运行。建立和完善会长办公会议、会机关办公会议、机关周例会等制度,以健全各项制度来规范机关办文办会办事;明确部门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制订工作计划,确定绩效目标,加强沟通协调,密切相互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提高机关效能。
      (23)规范市级法学会工作。各市法学会要在组织建设逐步完善的同时,按照学会职能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法学研究、法制宣传和会员发展、管理、服务等工作,做到机关运行规范有序,职能作用有效发挥。
(浙江省法学会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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