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安徽省法学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围绕“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这一重大战略任务,团结动员和组织引领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研究活动,着力在推动法学研究成果转化、加强省辖市法学会和研究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为建设经济繁荣、生态良好、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美好安徽,努力把安徽建设成为全国最和谐稳定的省份之一做出新贡献。
一、加强学习、认清形势,努力推动我省法学研究工作的科学发展
(一)组织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和省九次党代会、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大意义,自觉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
(二)按照安徽省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引导法学法律工作者树立政法核心价值观,始终坚持法学研究的正确政治方向。
(三)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及时组织各级法学会和研究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会议精神,并结合法学会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法工作大局,积极组织富有实效的法学研究活动
(四)围绕“三个强省”战略目标开展法学研究。围绕“打造加速崛起的经济强省”,重点就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围绕“打造充满活力的文化强省”,重点就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问题进行研究;围绕“打造宜居宜业的生态强省”,重点就环境保护、生态文明的法制保障进行研究。
(五)围绕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开展法学研究。围绕深化社会矛盾化解,拟召开“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专题座谈会,重点就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进行研究;围绕深化社会管理创新,重点就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公共安全体系建设、“两新”组织管理、信息网络建设管理等方面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围绕深化公正廉洁执法,重点就执法规范、执法监督等问题进行研究。
(六)认真做好2012年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的招标立项工作;积极推荐会员申报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和省社科联研究课题。
(七)建立和完善与有关部门合作研究机制。进一步加强与省直政法部门、法律科研院校的合作,采取成立联合课题组、委托研究、召开成果评价会等多种形式,形成合力,共同攻关,提高课题研究水平。
(八)建立和完善法学研究成果转化应用机制。在完善已有成果转化形式的基础上,通过创建《法治建设决策参考》载体和积极探索以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为载体等方式,推动更多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进入决策层,及时应用于立法、司法、执法等法律实践活动。
(九)继续办好《安徽法学》杂志和学会网站。《安徽法学》杂志将进一步加强专题策划、完善栏目设置,及时推出最新研究成果,从内容和形式上不断提高刊物的质量和水平,争取更大的学术影响和社会效益。学会网站继续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信息交流,积极宣传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法治建设的新理论、新成就、新经验,充分发挥宣传性、服务性、学术性的特点。
(十)积极参与立法活动。按照立法机关的要求,组织专家学者参与国家立法和我省的地方立法活动,尤其是把有关改善民生、保障社会公平的立法项目作为咨询论证的重点,进一步推进立法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促进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紧密结合。
三、加大参与法制宣传的力度,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
(十一)以现行宪法实施30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纪念活动。展示30年来我省民主法治建设的巨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兴起学习宣传宪法、贯彻实施宪法的热潮。
(十二)按照“双百”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以“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为载体,做好“双百”宣讲向基层延伸工作,组织开展有针对性、有特色的法治宣讲活动。
(十三)组织参加中国法学会“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大型青少年普法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省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四、加强法学交流,活跃法学会工作
(十四)参与组织区域法治论坛。联合主办“第六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努力推出有份量、有见地、针对性和应用性强的研究成果,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指导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参与主办“第五届豫 鲁皖民商法学论坛”,确保论坛取得成效。
(十五)组织会员参加中国法学会开展的“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预防灾害法律体系高层论坛”、“中国法学创新讲坛”等活动。
(十六)组织会员参加中国法学会出访、国际性论坛等法学外事交流活动。
(十七)认真做好组织我省会员赴台交流工作,积极宣传介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成就。
五、努力推出学术成果,促进优秀法学、法律人才成长
(十八)继续编辑出版《安徽法学文库》。对于本会会员撰写的论著,择优录入《安徽法学文库》予以资助出版。
(十九)进一步加强“安徽省法学法律人才库”建设,健全法学法律人才的评价标准和激励机制,推动我省高素质法学研究队伍的形成。
六、深入贯彻落实中政委18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全省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
(二十)指导、督促任期届满的省辖市法学会及时制定筹备换届方案,按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以换届工作为契机,主动向党委、党委政法委和有关部门汇报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争取解决困扰法学会工作发展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等问题。
(二十一)继续参与年度综治工作检查考评,通过组织开展自评和督导检查,对省辖市法学会的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和能力建设进行目标管理和量化考核。
(二十二)组织召开省辖市法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暨省辖市法学会秘书长、业务骨干培训班。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提升省辖市法学会工作人员组织推动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的能力,培养一批热爱法学研究事业、胜任法学会工作的骨干力量。
(二十三)组织召开研究会换届大会。将我省视野开阔、学术成就显著、作风严谨、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学科带头人选拔到各研究会的领导班子中来,进一步发挥研究会作为学术研究主力军和主阵地的作用。
(二十四)创新研究会运行机制。制定研究会学术活动规则,促进学术年会等研讨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学术主题的确定、论文征集评选以及研究成果应用转化的规范化、制度化。指导研究会在推进“法治安徽”建设和推进全省社会管理创新上深入研究,力争推出一批创新成果。
(二十五)加强会员队伍建设。严格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规定的条件,大力发展新会员,壮大法学会会员队伍;加强对会员的动态管理,拓展新的会员服务方式,建立和完善资料信息服务、网络服务、咨询服务等会员服务平台,通过举办座谈会、学术沙龙等方式,进一步密切与广大会员之间的联系,形成广泛的会员参与机制。
(二十六)加强省法学会机关自身建设。以强素质和增活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学会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先进文化建设。对法学会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推进法学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安徽省法学会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