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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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管理强化服务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会员工作
自2009年中国法学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以来,河南省法学会在中国法学会会员部的精心指导下,在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李新民同志的直接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法学会章程》和《中国法学会会员管理办法》,广泛联系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不断发展壮大会员队伍,努力改善会员结构,积极组织推动会员参与法学研究、法学交流、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会员队伍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法学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明显增强。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中国法学会章程新精神
新修订的《中国法学会章程》对会员工作作出了重大修改,由原来的多层级会员制转变为“统一称谓、分级管理”,中国法学会贯彻实施新章程座谈会和会员管理工作培训会也对会员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李新民同志对此高度重视,指示省法学会要及时组织全省各级法学会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坚持用新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省委政法委及时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学会建设的意见》,省法学会专门召开六届四次常务理事扩大会,都对我省全面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章程》和《中国法学会会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我省法学会组织建设和会员工作作出部署。省法学会先后两次召开全省法学会秘书长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全省各省辖市法学会的思想和认识,听取各地对会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会员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国法学会工作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中国法学会会员管理办法〉河南省实施细则》。这都为做好新形势下的会员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思想、组织和制度保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不断夯实会员发展基础工作
会员是法学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能否建设一支基础厚实、结构合理的会员队伍是法学研究事业兴衰成败的关键。省法学会把会员工作作为法学会的基础性工作,始终摆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并提出了跨越式发展的工作思路,确定了会员发展工作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省法学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多次研究会员发展工作,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李新民要求省法学会“大力加强会员队伍建设,加快会员发展步伐,迅速壮大会员队伍”,并多次过问、亲自部署会员发展工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杨文杰同志直接负责会员发展工作,并明确机关两名同志专门负责会员管理工作,定期督促检查,确保会员发展工作各项目标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针对原有会员人数偏少、覆盖面窄的状况,省法学会按照“坚持标准、积极发展、合理布局、改善结构”的原则,积极在政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服务机构和高等法学院系等单位发展会员,同时还紧紧抓住省辖市法学会和学科研究会成立或换届的契机,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把其理事会成员整体吸收为会员,仅在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成立时就发展了600多名会员。截至今年8月底,个人会员有10879人,其中教授195人,副教授350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有1921人,博士学位的有212人,会员结构进一步改善,知识层次和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法学会工作的覆盖面迅速扩大,工作的基础进一步夯实。
三、科学分类,创新手段,积极推进会员管理规范化建设
对会员队伍实行科学有效的管理是法学会工作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会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高低。新修订的《中国法学会章程》和《中国法学会会员管理办法》实施后,省法学会积极适应会员工作的重大变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我省会员管理工作。一是积极探索会员分类管理办法。我们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将会员由过去的两类(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依据不同的职业性质分为五类,即:A类,法学教育工作者,如高校教师;B类,政法工作者,如公检法司人员;C类,法律服务工作者,如律师、公证员;D类,行政执法工作者,如工商、技术监督人员;E类,企事业单位热心法学工作的支持者等。此举不仅明晰了会员的结构层次,而且为会员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因素,便于法学会机关在进行会员的发展管理服务时因人制宜。二是对会员实行属地管理。按照中国法学会有关工作要求,省法学会在明确会员工作负责同志、熟悉会员工作新要求的基础上,专门对各省辖市法学会会员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会员档案进行了移交和接收,省市两级法学会对会员分别进行了重新登记,换发了中国法学会新会员证。在此基础上,我们建立健全了会员联络员制度和会员档案分级管理制度。2009年12月,省法学会专门在驻马店市召开全省法学会会员工作会议,总结交流会员工作经验,举行中国法学会会员证颁发仪式,中国法学会会员部梁毅主任专程出席会议并发表了讲话,充分肯定了我省会员工作。三是切实加强会员规范化管理。为进一步提高会员管理工作水平,省市两级法学会积极探索会员管理新途径,普遍配备了会员工作专用计算机,指定专人将会员信息资料录入“会员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实现了微机化管理。对于担任理事以上职务的会员,我们还逐人建立了法学研究业绩档案,组建了“法学法律人才库”,做到会员情况一目了然,实现了会员工作动态化管理。省法学会还利用互联网便捷、高效的优势,充分发挥所办河南法学网的积极有效作用,会员入会、信息发布等均实现网上办理,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覆盖面,会员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
四、强化服务,完善机制,切实增强会员工作成效
服务是法学会工作的基本方式。组织会员参与各种形式的法学活动,是法学会机关为会员服务的主要途径。2009年以来,省法学会切实采取各项措施,为会员参与法学会工作提供多方面的便利条件,不断增强法学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努力组织推动会员广泛参与法学研究、法学交流、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等工作。积极组织会员开展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法学研究活动,围绕“三项重点工作”,从省内高等法学院系和政法部门选调6名会员组成“调解制度研究”课题组,对调解制度开展研究,先后召开了三届河南法学家论坛和第三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吸引近800名会员参加论坛活动,对进一步繁荣发展我省法学研究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组织会员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在全省组织开展“双百”活动,先后在12个省辖市举办了23场法治报告会,直接受众逾6000人,间接受众达50万人以上。组织会员广泛开展“法律文化进基层”活动,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有力地推动了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有机结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认真选派会员参加法学交流活动,成功组织会员近100人分5批参访团赴台湾进行交流考察,先后选派20余名会员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的赴国(境)外法学交流考察活动。充分利用河南平安网、河南法学网、《公民与法》杂志等媒体,广泛传播会员法学研究成果,宣传优秀会员的先进事迹,调动了会员参与法学会工作的积极性。建立河南省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及法律咨询网,组织会员为社会各界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对于学有建树的年轻会员,省法学会敢于压担子、交任务,在学科研究会组建或换届时,推荐其担任领导职务,有力地促进了法学研究人才的推陈出新。为了进一步提高为会员服务的水平和质量,省法学会制定了《〈中国法学会会员管理办法〉河南省实施细则》,对会员的发展管理服务等环节都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为推动会员工作制度化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省市两级法学会普遍建立健全了会员工作的规章制度,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教育,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内部管理,进一步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真正把法学会建成了会员之家。在广大会员的积极参与下,省法学会近年来的工作力度明显加大,活动日趋活跃,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全局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省法制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中国法学会和韩杼滨会长以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和全省广大会员的高度评价。
我省会员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中国法学会的要求相比,与先进省市法学会相比,与广大会员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如:省法学会组织会员开展的活动还不是很多,会员参与面有待进一步拓宽,对会员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还需进一步提高,服务会员的方式和会费收缴等工作有待于进一步改进等。下一步,我们将在中国法学会会员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不断推动我省法学会会员工作上水平、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