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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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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法学会关于贯彻中央政法委〔2009〕18号文件切实加强法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0-08-12   来源:甘肃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为了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2009〕18号文件和中国法学会新《章程》,团结带领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服务市委“两抓整推”发展战略,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和法律服务,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1)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统一法学界、法律界的思想和行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指导法学研究工作的思想,自觉地把法学会的工作目标同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队伍,为繁荣发展全市的法学研究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队伍基础。

  (2) 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法学会章程》(以下简称新章程)。中国法学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修订并通过的新《章程》,实现了“三统一”(即:统一了全国的法学会组织体系;统一了各级法学会及其直属研究会的章程,地方法学会统一适用《中国法学会章程》;统一了全国会员的称谓,各级法学会会员统称为中国法学会会员),从体制机制上解决了影响和制约法学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为了确保《章程》顺利实施,中央政法委转发了《中国法学会关于实施新〈章程〉,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政法[2009]18号),明确提出了贯彻落实新《章程》需要解决的带有全局性和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重大问题,是指导和推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学会建设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全市政法机关和法学会理事单位要认真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认真学习新《章程》,全面理解《章程》修改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新《章程》的内涵,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政法委18号文件精神和新《章程》的各项要求上来。

  二、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加强法学研究和法律服务

  (3)紧紧围绕市委“两抓整推”工作思路,从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发展急需的热点、难点法律问题入手,积极开展法律对策研究和法律保障服务。

  (4)紧紧围绕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党委、政府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实践中的法律问题,为建设法治政府献计献策。

  (5)紧紧围绕中央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对社会矛盾化解、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等法律实践问题的研究,为推动我市政法工作全面发展进步提供理论支撑。一是着眼于构建和谐社会,认真研究如何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问题,提出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经济社会长治久安的法律对策。二是着眼于社会管理创新,认真研究如何加强动态环境下的社会管理问题,有效防止和减少社会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三是着眼于公正廉洁执法,认真研究如何加强党委、人大执法监督工作中的法律问题,推动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6)积极参与普法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动员和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行宣传,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三、加强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为繁荣法学研究夯实基础

  (7)建立健全法学会组织体系。在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和市直政法部门建立法学会工作站,明确一名领导担任工作站站长,确定一名相关业务科(庭)室负责人为工作人员,自上而下地形成完善的法学会组织体系,以便于加强法学研究工作的联络、沟通和协调。

  (8)抓好会员队伍发展和服务。积极按照“坚持标准、积极发展、合理布局、改善结构”的原则,进一步发展壮大会员队伍,不断扩大会员覆盖面,做好会员的管理联络工作,主动为会员提供多方面的服务,组织参与研讨、征文、培训、课题研究等学术活动。

  (9)建立健全会员联络组和联络员制度。在市法学会理事单位、团体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集中的单位,设立联络组和联络员,明确一名领导担任联络组组长,确定一名相关业务科(庭)室负责人为联络员,以便于加强法学会和各单位法学研究工作的交流与合作。

  (10) 组织协调法学界和法律界的力量,整合法学研究的资源,成立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指导和推动重大课题攻关、培养法学法律人才、优秀法学成果评选活动中的作用。根据工作需要,积极稳妥地建立专业法律研究会,充分发挥研究会在推动法学研究的主阵地作用。

  四、建立和完善法学研究机制,促进我市法学会各项工作向前发展

  (11)建立和完善法学研究课题管理机制。积极探索科学的研究课题选择、课题立项、课题管理运行机制,积极组织省级以上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充分发挥法学会在法学研究方面的引领、导向作用。

  (12)建立法学论坛活动机制。采取主办、联办等方式,举办法治论坛和法治讲座,组织专家、学者和法律工作者,深入探讨依法治市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提出法律对策建议,推进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宣传,使法学研究更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13)建立和完善研究成果的应用与转化机制。加强对研究成果的收集、展示、推广、应用、反馈系统建设,畅通与高等院校及立法、司法机关、政府部门、企业的联系渠道,定期对各类学术研讨会、论坛所收集的论文进行筛选、提炼和加工,通过各种形式报送领导机关和有关部门,使更多的成果转化为科学决策。

  (14)建立和完善法学、法律工作者广泛参与机制。建立健全“法学专家人才库”,有针对性地组织会员参加学术研讨、学术征文、法学交流等活动,吸引更多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广泛参与法学研究活动。

  (15)建立和完善激励表彰机制。组织参加中国法学会开展的“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制定《酒泉市法学研究优秀成果、优秀法学(法律)工作者评选办法》,坚持每二至三年组织一次评选活动,为更多的法学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有利的条件。

  (16)建立法学研究资金的筹措和管理机制。对法学会人员经费、办公经费、业务经费分级由地方财政做出预算,为法学研究的开展提供财力保障。采取联合研究、合作研究、委托研究等形式,努力争取社会资金对法学研究的支持,扩大法学研究经费来源。

  五、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提升法学会建设科学化水平

  (17)市法学会作为党领导的人民团体,要主动接受、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严守党的纪律和政治纪律,重要问题及时向党委和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在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支持下,积极争取解决好法学会机关人员编制、内设机构、经费保障、办公场所等问题,切实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条件办事,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18)进一步加强法学会的自身建设,尽快完成从团体会员到地方组织的转型,抓好统一章程、统一会员称谓的落实工作,建立、健全法学会办事机构,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提高自身规范化建设水平。要加强法学会机关干部队伍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活动方式和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以有为谋有位,以有为体现法学会工作的价值,从而赢得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19)积极创造条件,创办《酒泉法学论坛》内刊。要增强精品意识,努力使《酒泉法学论坛》成为汇集法学成果、传播法治思想、服务广大会员的重要载体,成为展示我市法学研究成果的重要窗口。

  (20)积极探讨与新闻媒体建立法制宣传的合作关系,采取信息共享、资源共用的方式,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和法学会工作,进一步扩大宣传效果和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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