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6-01 来源:大连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
2009年,大连市法学会在市委、市委政法委和上级法学会的领导和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重要组成部分的职能作用,团结和引领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在法学研究、交流,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得到市委、市委政法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紧密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组织推动法学、法律研究取得新的成果。
一是,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相关法律与政策问题”重点法学课题研究。市法学会本着“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的指导思想,于去年初,汇同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组成课题组,重点对我市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法律问题、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问题、林权流转的相关法律制度问题、现行土地承包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等方面进行调研。到去年六月底,课题组完成调研和论文撰写任务,形成近10万字、16篇论文。这16篇论文在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农村委员会、省农委、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和省法学会联合召开的第六届“辽宁法治论坛”上全部获得了等级奖,在全省各市中,我市法学会报送的论文获得等级奖项最多,荣获了“优秀组织奖”。为更广泛地交流和评估这些研究成果,在我市进一步扩大影响,市法学会、市农委、金州区委还联合组织召开了“大连市农村土地法律与对策问题”理论研讨会。与会人员一是就尽快完善农地产权、农民地权,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以及流转方式、方向,流转期限、价格、纠纷解决机制等问题提出了诸多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二是就农地征收、补偿问题和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保障及养老保险制度等进行了深入探讨。这次研讨会受到我市从事“三农”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领导的一致好评,会后纷纷索要材料,认为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二是,配合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完成了辽宁省第三届“优秀法学成果”的评选工作。在当选的全省11部(篇)著作、论文、研究报告中,我市占3个。其中包括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市法学会常务理事丁慧的《大连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研究报告》;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世涛的《行政救济合法权益标准之省思》;尤其是2008年由市法学会组织研究的,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市法学会理事王淑敏主笔的《“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的功能定位及管理模式中的法律问题研究》,其研究成果引起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批示,并作为《辽宁沿海经济带条例》起草的主要依据之一,王淑敏本人被推荐为该条例起草小组成员。
三是,注意发挥专家、学者作用,积极参与地方立法活动。组织法学专家、学者参与地方立法活动,是法学会的重要工作职责。去年,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重视下,我市法学、法律界的专家、学者先后参与了《大连市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大连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的起草论证工作;参与了《大连市城乡规划条例》,《大连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大连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座谈论证工作,提出诸多的建议和意见,为提高我市地方性法规的制定质量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积极参与省、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举办的法学交流活动。
去年,市法学会除组织16篇论文参加第六届“辽宁法治论坛”外,还组织9篇论文参加了8月份在呼和浩特市举办的第四届“东北法治论坛”,其中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丁慧的《法学研究与法律实践联动机制研究》,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利民的《论科学发展观与中国民法价值观》论文荣获一等奖。10月下旬在济南市召开的第四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暨第25届经济与社会发展法治论坛,我会报送两篇论文,均荣获等级奖。11月下旬在青岛市召开的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第21次年会中,我市共推荐四篇论文,其中大连大学法学院讲师王爱群的《环境污染诉讼的难点及相关法律问题探析》论文荣获一等奖。该论文在大会上作了发言交流,受到论文点评人的高度评价。为及时交流和传播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信息,去年编发了两期《大连法学研究》会刊,进一步加强与广大会员的联系。
三、认真抓好法学会的自身建设和基础工作
一是按照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法学会的有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荐大连市杰出法学(法律)专家参加辽宁省首次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的评选。在全省评出十名杰出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中,大连市有五名。其中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市法学会常务理事李志文;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海商法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市法学会理事韩立新;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利民荣获全省中青年法学家称号。大连市司法局局长、市法学会副会长都本有;大连海事法院副院长、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关正义荣获全省中青年法律家称号。
二是协助、配合省法学会在大连重新组建了新的辽宁省法学会海商法研究会,将原辽宁省法学会海商法研究会、大连市法学会海事海商法研究会的机构和人员调整组合,实现了强强联合,为共同开展研究与交流工作,繁荣和发展我省及全国的海事海商事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以实施《中国法学会章程》为契机,努力加强法学会的组织建设工作。在省法学会主要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会就编制、机构、领导职数等问题,反复多次向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等有关单位和主要领导沟通汇报。目前,这项工作的进展较为顺利。
2010年,是继续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一年;是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一年。市法学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上级法学会的工作部署,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紧密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三项重点工作”发挥职能作用,在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参与地方立法、扩大法治宣传、加强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上狠下功夫,努力把我市法学会工作和法学研究事业推向新阶段。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始终把法学研究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积极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
1、要团结和组织我市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刻理解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重大意义和根本要求,增强积极参与“三项重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目前,根据我们了解的基本情况,市法学会今年要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本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工作原则,集中精力,围绕“三项重点工作”抓好三个方面的课题研究。一是关于人民调解工作体制建设的创新研究;二是关于加强互联网管理的相关法律与对策研究;三是关于社区矫正立法、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建设问题的研究。同时要围绕市委、市委政府关于新市区建设的重大决策,组织开展相应的法律与政策研究。随着新市区建设的步伐,不断地从法律和政策的层面,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要积极组织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论文。并适时举办专题研讨会。紧密联系我市实际,交流切磋法律及对策问题,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
2、要进一步密切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的联系,积极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的咨询论证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继续为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发挥作用。
3、要认真协助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拟于今年10月份在大连举办的第五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暨第26届经济与社会发展法治论坛”。除作好会务工作外,要积极组织有关单位和个人围绕“环渤海区域海洋经济及发展相关法律问题”开展调研,并撰写论文,争取拿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4、要围绕全国副省级城市第22次理论研讨会的主题,以及第五届“东北法治论坛”暨第七届“辽宁法治论坛”的主题,积极组织我市法学、法律工作者撰写论文,参与研讨。并要注意加强与国内外法学、法律界和团体的交流与合作。
二、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积极开展有特色、效果好的法治宣传活动。
今年要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的联系,适时组织一场我市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法治报告会。要事先确定好报告主题和主讲人。特别是要认真总结和推广辽宁师范大学法学会和大连大学法学院长期以来组织师生深入社区、乡镇建立普法联系点和学生实践基地,努力把普法常态化与教学实践化结合起来的经验作法,并以此推动“法治进家庭、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事业、进部队”的普法活动长年不懈、富有成效地开展。今年内还要建立并开通“大连市法学会网站”,与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的网站联网,进一步扩大法学交流、法治宣传的覆盖面,不断扩大法学会的社会影响力,发挥好法学会的职能作用。
三、认真贯彻落实中政委5号、18号和省委政法委27号文件精神,实现我市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的新突破。
一要重点抓好市法学会的组织建设。要继续抓紧与市委、市委政法委等有关单位和领导同志的沟通联系,力争在今年上半年为市法学会配齐配强专职副会长、秘书长;增加内设机构和编制,并选调合适的工作人员。同时,要进一步解决经费保障、办公条件改善等问题。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适时按有关文件要求筹建市法学会党组。并注意在条件成熟的县(市、区)筹备成立县级法学会。今年内拟组建大连市法学会仲裁法研究会和监狱法研究会。
二要切实加强会员发展、管理和服务工作。今年6月底前,要结合《中国法学会会员证》的发放工作,对原有个人会员进行实事求是地清理登记。并作好会员档案、联络组、联络员等工作。积极探索和总结会员发展、管理和服务的做法与经验。
各位常务理事、同志们:2010年市法学会的工作任务比较重,有的工作需要付出非常大的努力。但我们相信,在各级党委和政府越来越高度重视法学、法律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的大背景下,加上全市各部门和单位的大力支持,在各位理事、常务理事和广大会员的一致努力下,我们今年的工作任务一定会完成的很好,我市法学、法律研究和法学会的工作一定会有新的进展,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