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5-25 来源:上海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关键一年,也是举世瞩目的世博会举办之年。做好2010年全年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2010年,上海市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的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和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根本原则,以法学基础理论研究为依托,以应用法学理论研究为重点,着力提高服务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着力提高组织推动法学研究的能力,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上海落实“五个确保”、实现“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新的贡献,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法学会工作的新跨越。
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承担起繁荣发展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职责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把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上海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和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精神,扎扎实实地贯彻到2010年的各项工作中去。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法学研究工作和法学会工作的指导,不断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善于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回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问题,自觉抵制各种错误和有害思潮,确保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的正确方向。贯彻落实好《中国法学会第二个五年工作规划纲要(2009-2013年)》精神,明确发展目标,拓宽工作思路,研究制订上海法学研究的中长期规划,保障法学研究工作持续发展,使上海的法学研究水平与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地位相适应。
二、围绕国家法治建设进程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努力在学术创新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中提升上海法学研究的核心竞争力
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法学会服务大局的贡献力,繁荣法学研究的创造力,在服务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法治实践、推进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中,充分发挥法学研究的积极作用。
第一,集中力量,力求在法学基础理论研究方面有新突破。引导、鼓励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法治理论问题,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科学内涵和基本特征的长期研究,开展对立足国情基础之上进行外国法律制度移植和借鉴的长期研究,组织推出体现时代特征、具有重大理论价值的法学学术精品。对重大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可跨年度给予资助。
第二,立足上海,把法学研究的重点进一步放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上来,把应用法学理论研究作强。重点围绕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加强社会建设、举办世博会等全市中心工作和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政法重点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为领导决策和实务部门提供强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持。选准主题,全力办好“金融法治论坛”(暂定主题:《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条例》实施)、“航运法治论坛”和“国有企业法制建设论坛”,争取办出规模、办出实效、办出影响,把论坛建成汇集研究成果、交流学术观点、将初始研究推向深入发展的平台。加大为“平安世博”服务的力度,在世博局的积极协助下,全面整理历届“世博会与法治化论坛”的成果为世博会献礼。
第三,强化立法咨询论证工作力度。认真落实立法机关交办的法律法规草案咨询论证工作;围绕市人大关于社会领域立法的计划,有重点地主动组织各相关学科的专家学者对具体立法项目进行研究,及时提出立法建议和工作意见。
第四,精心打造发布法学研究成果的良好平台和载体。《东方法学》要确保刊物稿件质量,进一步提高稿件被知名文摘刊物全文转载率以及他引率,为2012年进入法学核心期刊行列打下坚实的基础。《上海法学研究》要切实加强与政法实务部门的合作,力求在推进应用法学研究方面有所作为。《上海法学文库》要办出特色。《法讯》、《简报》要配合法学会中心工作,加强信息交流,传播和推广法学研究成果。
三、注重质量,规范管理,开展符合法学会功能的课题研究
紧密结合上海“四个中心”建设以及当前社会热点问题,面向会员公开招标组织5个重点课题,5个青年课题;承接若干个实务部门的委托课题。
课题选题要体现“符合法学会功能应该做,符合法学会实际能够做”的原则,避免课题设置与市哲社办、市教委、各高校重复或雷同。
课题管理要进一步规范。严格执行《上海市法学会课题管理规则》,加强课题中期检查,把好质量关。
课题成果要加大转化力度。要进一步畅通成果转化渠道,加强成果推介,推动更多高质量研究成果进入决策层,及时应用到法治实践中。
四、提高对学科专业研究会和会员管理的科学性,发挥主力军作用
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强对学科专业研究会和会员的管理,健全组织体系,创新运行机制,规范活动管理。
第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科专业研究会开展法学研究的支持和引导。推动研究会之间开展合作,进行联合研究;总结、推广工作开展好的研究会的经验,引导研究会开展学术含量高、应用价值强的研讨活动和课题研究;加强对研究会的分类指导,制定研究会考核体系和评比办法。
第二,进一步加强研究会的组织建设。修订《上海市法学会学科专业研究会管理规则》;全面完成研究会的换届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新一届研究会会长、理事会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把研究会领导班子建成具有凝聚力和号召力的领导集体;按照法学理论体系、法治实践和新型法学学科发展的实际需要,新建、调整、充实、发展研究会,形成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的研究会体系;适时召开研究会会长会议和秘书长会议,及时了解研究会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进一步加强会员队伍建设。按照“坚持标准、积极发展、合理布局、改善结构”的原则,做好会员发展工作。继续完成中国法学会会员证换证工作。完善会员管理、服务机制,重视发挥会员联络员的作用,建立联络员联席会议制度,增强法学会与会员联系的纽带;及时更新“专家库”信息;每年组织一次以大型讲座、咨询或参观为载体的“会员活动日”,扩大法学会对会员的联系面和影响面;在做好会员信息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建立法学会会员短信平台。
五、大力做好服务工作,努力帮助法学法律人才脱颖而出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学、法律工作者队伍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要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建立健全符合法学会实际和功能的人才培养、激励、推荐机制,促进法学、法律优秀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第一,努力形成梯队完整,相互结合,充满活力的法学人才队伍。通过营造良好环境、搭建各种交流平台、推荐评优等多种形式,为法学、法律专家创造更多的条件和机会,推动上海形成一批理论功底扎实、学术造诣深厚、在全国有影响的法学理论研究的领军人物和学科带头人物。充分发挥优秀中青年法学家们的骨干作用,组织开展“法学讲座进校园”、“法律咨询进社区”等活动,促进青年法学家深入实践、深入社会,提高社会知名度。增强“青年法学沙龙”的覆盖面、开放性,密切与高校研究生沙龙的联系,引导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关注法治实践,着力推进法学理论创新,真正发挥沙龙发现、培育和汇聚青年法学、法律人才的作用。
第二,组织开展好第二届“上海市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要在认真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评选办法,确保评选结果的权威性。充分发挥评选的导向作用、激励作用和促进作用,要通过评选活动,全面总结、展示近年来上海法学研究的优秀成果,建立科学、动态的法学研究成果评价机制,提高法学家的社会影响力,调动法学研究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法学研究出精品、出人才。
六、不断探索新的形式、载体和机制,切实增加法制宣传的前沿性
要通过法制宣传工作,在社会上起到宣讲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律文化的积极作用;同时,提升法学会的社会影响力和活动覆盖面。
第一,建立健全“法学讲坛”制度。分成政法实务部门领导的形势与任务报告会和法学院校专家、学者的学术报告会两个系列,增强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信息沟通与交流,为法学、法律界提供一个以学术为导向、以实践为基础的对话平台。
第二,推动形成法制宣传工作的有效合力。进一步配合市委政法委做好在SITV“法治天地”频道开设的《法律讲堂》、《法眼身边事》、《政法新闻》、《庭审直播》四个栏目,并选择适当时机开设以法学会为主的“法理面对面”专栏节目。进一步做好在《青年社交》杂志上开设的《法看生活》专栏。
第三,集中力量办好网站。要花大力气办好法学会的网站,使之成为沟通法学、法律工作者和会员的联系渠道,交流法学信息、推广法学成果的平台,对外传播上海法治建设经验和法学理论的窗口。
七、积极拓展法学交流渠道,注重提高交流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要使法学交流的布局更加合力,合作形式更加多样,交流内容更加丰富,配合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取得更好效果,逐步把法学会建成高水平的法学交流中心。
第一,进一步提高对外法学交流质量。将法学交流与繁荣法学研究结合起来,组团出访、接待来访要在增加学术含量和提高实效上下功夫,争取建立稳定的双边交流关系。
第二,巩固与台湾法学界的交流成果。以“大陆企业赴台投资的法律保障机制”为主题,办好第十一届“沪台经贸法律理论与实务研讨会”。
第三,进一步加强区域法学研讨合作机制和工作交流机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主办好第七届“长三角法学论坛”(暂定主题:提升长三角区域核心竞争力的法律协调),要在深化主题、提升层次上下功夫,要注重实效、多出成果、办出特色,为论坛注入新的活力。组织好对兄弟省市法学会的学习考察,特别加强与北京、天津、重庆等直辖市法学会的交流,学习、了解做好直辖市法学会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第四,深化与实务部门的合作与交流。进一步深化同司法、执法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法学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合作研究的机制,争取更多的委托课题,遴选实务部门的优秀课题成果予以刊登、转发。加强与市政府办公厅提案处、市行政法制研究所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市政府作好政府信息公开实施过程中法律问题的研究。加强与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的联系,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社会稳定方面出现的深层次问题献计出力,积极参政议政。
八、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继续增强法学会的活力和凝聚力
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法学研究事业和法学会工作,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打造一支与发挥法学会职能作用相适应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比任何时候都显得更为紧迫和重要。
要按照中国法学会关于“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勤奋型”机关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机关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增加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组织建设,配齐配强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一专多能,岗位交流;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工作、学习、考核奖励和内部事务管理的各项制度,贯彻落实好《上海市法学会机关内部制度汇编》,真正做到高效有序;重视能力建设,为机关干部,特别是中青年干部创造培训锻炼的机会,使他们的学习能力、研究能力、创新能力、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出色地完成法学会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