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5-19 来源:山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一年来,我省法学会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在省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和中国法学会、省社科联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国法学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团结和组织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认真履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职责,扎实推进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各项工作,努力为全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学理论支撑和智力服务,在全局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政委18号文件,我省法学会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在省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和积极推动下,省法学会建设和发展实现了历史性跨越。一是,2009年5月,省编委发文将省法学会机关由省司法厅管理调整为省委政法委管理,明确了省法学会机关的主要职责,设置了综合部、研究部两个处级办事机构,人员编制由10名增加到13名,并配备一名副厅级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二是,明确了省法学会机关性质,办理了机关法人代码证;三是,在省财政部门单列账户,实行一级财政预算管理。四是,9月下旬,我省法学会机关移交工作会议结束后不久,立即召开了会长办公会议,按照中政委18号文件的要求,研究通过了《关于终止〈山东省法学会章程〉、适用〈中国法学会章程〉的决议》,通过了《山东省法学会实施〈中国法学会会员管理办法〉细则》。这些举措都是我省法学会发展史上的大事,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长期以来制约法学会建设和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我省法学会工作的顺利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热点法律问题的研究,不断提升引领和推动法学研究的能力
一是,加强区域合作,成功承办了第4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和十三省市自治区法学会第25届经济与社会发展法治论坛。两个论坛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分别以“科学发展•区域经济•法律规制”和“科学和谐发展与经济法治建设”为主题,研究探讨了环渤海区域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带有前瞻性、全局性、长期性的法律问题,针对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和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涉及到的社会稳定、金融经济安全和有关民生热点问题,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两个论坛共收到论文379篇。期间,环渤海七省(区、市)法学会还研究通过了《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规则》。目前我们已将研讨提出的新观点、新建议和新对策整理后,呈报给有关领导和部门,并通过向有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反映,作为其提出议案的重要参考依据,推动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
二是,不断完善研讨活动长效机制,精心打造我省法学研究创新平台。2009年5月,我会与山东政法学院联合举办了第二届“齐鲁法学论坛”。论坛以“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为主题,就“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弱势群体权利保护”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三个专题进行了深入研讨。这次研讨活动吸引了全省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积极参与,有80余名代表出席论坛,共收到论文370篇。此外,济南市法学会围绕“迎和谐全运会、建平安城市群”的主题举办了“第二届济南都市圈法治论坛”,青岛市法学会承办了“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第21次年会暨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法治论坛”,济宁市法学会举办了“第一届济宁法治论坛”。这些研讨活动,按照“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的原则,从选题到研讨的内容,坚持贴近领导决策、贴近法治实践、贴近民生热点,在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积极推进以研究会年会为主要研讨形式的基础法学和应用法学的研究。如体育法学会研究会学术年会就“体育侵权行为”、“体育中的公法”和“体育争议解决机制”等法律问题展开研讨;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围绕环境法的基本理论、海洋法与海洋管理、国际环境法与外国环境法和环境公益诉讼等多个专题进行了研讨;婚姻法学研究会以“婚姻家庭法60年回顾与展望暨父母子女关系与未成年人保护”为主题,就婚姻家庭案件审理中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以及我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改相关法律问题展开研讨;财税金融法学研究会主要研究探讨了“科学发展观与山东法治财政建设”;民商法学研究会以承办“鲁皖豫民商法论坛”为平台,围绕“侵权责任法律制度问题”、“土地法律制度完善问题”、“保险法实施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科技法学研究会着重探讨了“能源科技法律制度”、“知识产权与环境资源法律制度”以及“科研管理与科研不端法律规制”等法律问题;法理学研究会围绕“新中国60年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展开研讨;刑法学研究会研讨了刑法修正案(七)和网络犯罪问题;法律方法研究会研讨了法律思维与法律方法、法律论证与法律解释等问题;经济法学研究会就经济法的本质、经济法法学体系的构建、经济法价值的实现等问题进行了研讨;法学教育研究会围绕法律院系发展的经验总结与成效展示、地方法律院系的基本定位与前景规划、法律院系发展面临的问题与对策等专题进行了研讨;宪法学研究会围绕宪政文化与宪政发展、基本权利保障和宪法适用的理论与实践展开研讨;法律史学研究会以“建国60周年法史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为主题,探讨了新的历史条件下法律史研究的未来及其可能的贡献,等等。这一系列的学术研讨活动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对于活跃和繁荣我省全方位、宽领域的法学研究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积极扩大法学研究成果的宣传和推广,促进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
一是,我会主办的《法学论坛》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关注世界法学研究大势,关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圆满完成了2009年的编辑出版任务。年初,编辑部召开了“组织策划与科学发展研讨会”,就如何提高《法学论坛》整体质量征求意见,进行研讨,并聘请省内4位有较高学术造诣的法学专家担任特邀编审,加强了审稿、组稿和栏目专题的组织策划,围绕法治实践、学术前沿和民生热点问题,先后开展了侵权责任法、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食品安全法、金融危机法律对策、软法与行政裁量、危险驾驶刑事责任以及新中国法学60年等专题研究,在全国法学界引起强烈反响。2009年《法学论坛》再次入选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再次被评为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和山东省优秀期刊。
二是,坚持高品位、追求高质量,按照出精品、创品牌的思路,继续编辑出版了《齐鲁法学文库》(2008年卷)文集6册,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分别是:《法治30年:回顾•反思•展望》、《法学教育模式改革与方法创新》、《社会转型期的刑事法治考察》、《创新型社会建设中的科技法律制度研究》、《市场规制与宏观调控法律热点问题研究》和《诉讼和谐之纬》,刊载文章330余篇,300多万字。《文库》的编辑出版,对于整合研究资源,汇集研究成果,推动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全省法学界、法律界的影响力日益增强。
三是,加强法学会工作信息和法学研究信息的传播,密切同会员的联系与沟通。《山东法学动态》全年共编印6期,发行1万余份,刊登信息61条;充分利用互联网,加强信息传播,全年共在山东司法行政网发布信息30条,在中国法学会网站发布信息18条。
四、积极贯彻落实会员管理规定,不断加强组织建设
一是,按照“三统一”的要求,在终止我省法学会章程的基础上,依据《中国法学会章程》,结合我省会员工作实际,制定了《山东省法学会实施细则》,对入会审批程序、会员管理、会员服务和会费管理等作出了规定,将会员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是,根据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我省的中国法学会会员和省法学会会员进行了翔实核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进行归并分类。举办了济南、青岛、聊城市法学会分管领导参加的首批会员管理工作培训班,学习《中国法学会章程》和会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会员发展、管理工作提出要求,进行移交。同时,统一印制了中国法学会会员证,在省直和部分市法学会开始了新会员证的换发工作。
三是,为加强同会员的联系,做好会员服务工作,按照《中国法学会会员联络员职责、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会员比较集中的26个单位设立了30个联络组,召开了会员联络员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联络员的职责、任务,初步形成了同会员密切沟通、为广大会员服务的组织网络。
四是,针对所属研究会工作不平衡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和分类指导。对少数不开展活动的研究会提出整改意见,调整了领导班子;组织指导法学教育研究会和宪法学研究会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充实了理事会组成人员,同时组建了法律方法研究会,批准成立了检察学研究会四个专业委员会,一大批中青年研究骨干进入研究会领导班子,进一步增强了研究会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