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04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 责任编辑:lh
肖菊华
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一次具有划时代、里程碑意义的大会。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报告,站位高远、立意深邃、主题鲜明、博大精深,具有强大的政治引领力、历史穿透力、思想感染力、实践推动力,充分展现了习近平总书记作为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恢弘气魄、远见卓识、雄韬伟略,是我们党续写复兴伟业的政治宣言,必将彪炳史册。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纪疫情影响深远,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进行专章论述、专门部署,体现了我们党对中国式现代化规律性认识的深化,体现了党中央抓关键、补短板、防风险的战略考量,为新时代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系统擘画了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政法工作现代化的目标任务、具体举措。湖北政法系统将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政法工作现代化为总抓手,切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努力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以抓铁有痕的韧劲、一往无前的拼劲、奋发有为的干劲,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坚决落到实处。
一、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刀把子”始终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中国共产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最高政治原则”。政法机关因党而生、因党而兴,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我们要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重大部署,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政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党中央、湖北省委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有关规定,彻底肃清周永康、孙力军政治团伙等流毒影响,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确保政法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要强化理论武装。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办好湖北“政法大讲堂”,开展政治轮训,严格落实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讲党课制度,开展在线培训活动。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党管政法制度机制,落实好政法委员会全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用好政治督察、执法监督、协管协查、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手段,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要保证党中央政令畅通。加强政治监督,建立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效体系,健全任务分工、督促检查、情况通报、监督问责等全流程机制,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落地。对标党中央部署的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和加强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的各项任务,逐一对照检查、查漏补缺,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二、聚焦“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湖北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充分彰显了法治建设事关根本的战略地位。我们要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深入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湖北建设。要健全完善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切实发挥各级依法治省(市、县)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职能作用,推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统筹谋划、组织推动,确保法治湖北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有效落实落地。要大力推动高质量立法。统筹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打造一批具有湖北辨识度、富有鲜明时代感的立法成果,以高质高效立法助力全面依法治省。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强化重点领域执法,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推进严格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使司法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整治力度。强化涉民生案件的审理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周期长”“执行难”等问题。完善执法司法监督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案件评查、专项执法检查,督促政法机关提高案件办理质效。要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从改善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入手,精准掌握各类市场主体需求,深化政法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行“一网通办”,推动实现群众和市场主体办事“最多跑一次”,助力湖北省建设成本最低、审批最少、效率最高、企业获得感最强的发展高地,使法治成为湖北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严厉打击针对企业、企业家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要加强法治社会建设。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加强法学法律人才库建设,充分发挥法学大省优势,不断繁荣法学研究事业,为更高水平的法治湖北建设提供有力理论支撑。
三、聚焦“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北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发展和安全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必须协调一致,齐头并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牢牢守住安全发展这条底线,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前提和保障。我们要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维护国家安全各类要素、各个领域、各方资源、各种手段,加快构建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新安全格局,把发展建立在更加安全、更为可靠的基础之上,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要坚持“政治安全、首责必担”。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做到眼睛亮、见事早、行动快,及时消除各种风险隐患,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护,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确保不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要构建大平安工作格局。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做实“平安办+专项组”工作模式,完善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持续深化“情指勤舆”一体化运行机制改革,压实平安建设属地责任、主体责任、主管责任。充分发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的“指挥棒”作用,加大平时工作考核权重,动态管理考评指标体系,引导推动各部门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的独特优势,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不断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打防管控建”一体推进、系统治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持续深化涉稳风险清单动态管理,推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扩面提质增效,严打突出违法犯罪,高标准做好重大活动维稳安保工作。要抓实公共安全治理。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加强重点行业、部位、领域公共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加强对寄递物流、危爆物品等行业安全监管,强化监所安全管理,扎实做好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加快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持续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不断提升对风险隐患的感知力、控制力,提高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处置保障能力,确保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四、聚焦“共建共治共享”,不断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我们要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重大部署,持续推动社会治理效能提升。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发挥各级综治中心和网格员、治保主任作用,不断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完善上报、跟踪、反馈机制,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满意率。统筹推进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培育推广一批“枫桥式”工作法,推进乡镇(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确保矛盾问题基本在村(社区)、乡镇(街道)两级得到化解。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调处机制,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民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积极性。多层面、全覆盖组织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深化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不断拓宽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以共同缔造理念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组织开展全省见义勇为表彰活动,为平安湖北建设汇聚强大正能量。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构建“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支撑”的平安建设基层阵地。开展平安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创建,巩固深化平安医院、平安学校、平安企业等“平安细胞”建设,大力推动平安建设触角向社区、村组、网格、家庭延伸。要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夯实基层基础,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整合,加强和改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健全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做实基层治理实战化平台,确保基层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五、聚焦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有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我们要坚决扛起管党治警政治责任,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要强化政治建警。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覆盖开展政治轮训,不断提升政法干警的政治素养和政治能力。加大政法队伍培养使用力度,推动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主要负责人异地交流任职,推动开展优秀青年政法干警直接调训、交流任职和跟踪培养,提高后备人才培养质量。要推进科技兴警。依托“1234”工程,积极推进政法智能化实战应用,加强政法协同办案平台应用,打造政法工作现代化发展新动能,不断提升政法核心战斗力。全面优化政法业务协同办案平台应用,推动案件过程评查、案件质量分析等同步运转。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平台建设,推动涉法涉诉案件全量汇集、全网查询、全程办理、全面监管。推广网格化平台试点经验,充分发挥网格化平台基础支撑作用,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要坚持从严治警。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加强监督管理,强化纪法协同,切实预防和遏制违纪违法问题发生。要落实从优待警。做到政治上激励、工作上鼓劲、待遇上保障、人文上关怀,为政法干警履职尽责创造良好环境,切实增强政法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建立政法干警权益保障委员会,开展政法干警受到侵害救济和不实举报澄清追责工作。依法严惩打击报复伤害干警及其近亲属的违法犯罪,健全政法干警身心健康保护机制。大力弘扬英模精神,积极选树先进典型,加强正面宣传,讲好政法故事,不断增强政法干警的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归属感。
作者: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