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31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 责任编辑:lh
黄楚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领域的集中体现,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战略部署,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前进方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积极发挥人大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能和作用,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一、深入把握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推进人大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习近平法治思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创造性地继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与当代中国法治实践相结合,凝聚着中国共产党人在法治建设长期探索中形成的经验积累和智慧结晶,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开辟了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系完整、理论厚重、博大精深,其科学内涵集中体现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十一个坚持”。这“十一个坚持”,既是重大工作部署,又是重大战略思想,集中展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这“十一个坚持”,都与人大工作密切相关,有的需要由人大直接落实,有的需要人大通过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予以推动和保障,都需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逐条逐项对照落实,具体贯彻到人大工作之中。
党的二十大报告郑重宣示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党的使命任务,对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总的战略安排,指出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时,我国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①,强调未来五年法治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②。报告首次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为专章,强调“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并从“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四个方面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提出了新的任务要求。报告提出的我国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是新征程上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遵循的行动纲领,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也为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
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的“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③,我们要强化“三个认识”:一是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的实践证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是我国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社会主义建设只有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才能行稳致远。什么时候厉行法治,社会主义建设就能顺利发展;什么时候法治不彰,社会主义建设就会停滞不前。二是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④。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一,加强法治建设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部署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建成法治国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目标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这说明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然要厉行法治,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力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三是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⑤只有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善于运用制度和法治治理国家,才能最终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上下功夫,牢牢把握党的二十大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的战略部署、提出的目标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找准人大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定位和职责,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法治建设全局中谋划和推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准确把握人大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定位,奋力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各个治理领域,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无论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还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⑥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是法律法规的制定者、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者,处在法治建设的第一线,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担负着不可替代的法定职责,其作用的发挥直接关系到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进程。
首先,人大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法律规范。形成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前提和基础。人大作为立法机关,在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干,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对法律、行政法规的细化和补充,是国家立法的延伸和完善。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构成完整的国家法律体系,既相互补充支持,又协调统一,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完备、统一权威的法律制度保障。
其次,人大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实施保证。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承担着监督宪法实施的重要职责,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也肩负着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正确贯彻实施的职能。宪法赋予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维护法制统一的职权,地方组织法也分别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作了明确规定。
最后,人大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全面监督。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行政,实质是依法治权,必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进行监督,是宪法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代表人民意志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监督,具有鲜明的民主性、全局性和权威性。各级人大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把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与全面依法治国结合起来,保证由它产生的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忠于宪法法律,忠于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促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从而推动法治国家建设的顺利进行。
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乘势而上、顺势而为,进一步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更加明确人大的政治定位、法律定位和工作定位,增强历史主动性,认真对照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的部署要求,找准切入点、着力点,对接分解落实到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中去,更好发挥人大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能作用。
三、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履职实效奋力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使命任务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广东GDP超过12万亿元,连续33年位居全国第一,外贸进出口额突破8万亿元,占全国比重的1/5,常住人口高达1.268亿人,祖籍广东的华人华侨约占6000万海外侨胞的1/2,全球67个国家在广州设立领事馆,是名副其实的经济大省、开放大省、人口大省、华侨大省、外事大省,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意愿更为强烈,社会各界对法治的需求尤为迫切,依法治省任务繁重,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与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深入分析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需求,围绕落实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努力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推动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继2014年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后,习近平总书记去年又在首次召开的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系统阐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明确提出了做好人大工作的重大原则、思路举措、重点任务,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和行动指南。广东省委始终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把人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2019年以来两次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出台指导性文件,对人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每年的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都把重要立法项目列入其中,省委召开的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等重要会议、出台的《法治广东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都对人大工作特别是立法工作交任务、提要求。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严格执行省委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制定并落实关于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若干规定等,人大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都按规定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确保人大各项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全力以赴落实省委交给的重要工作,只要是涉及人大职责、需要人大担当的,都坚决扛起应尽的责任,及时跟进落实。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党对人大工作全面领导的各项制度机制,发挥好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胸怀“国之大者”、心系“省之要事”,做到党委中心工作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二)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良法保善治促发展,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版权条例、地理标志条例等一批具有全国首创意义和地方特色的法规相继出台,在全国首创“1+N”省市协同立法模式,推进粤菜发展促进条例立法。截至2022年9月,广东省现行有效的省法规242件、经济特区法规351件、自治县单行条例17件,2015年以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284件,许多都是先行性、创制性的法规,为保障和促进广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法律制度支撑,也为国家立法提供了有益探索。同时,大力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在全国率先制定和修改新时代省级备案审查条例,率先实现省市县备案审查年度报告工作全覆盖,率先建成使用全省统一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通过平台在线备案规范性文件2000多件,审查并纠正“问题文件”120多件,办理公民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建议900多件。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立法要求,推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深入统筹立改废释,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认真梳理中国式现代化的立法需求,把立法决策同改革发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及时回应广东改革发展要求、人民群众关切期待,以高质量地方立法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立法工作之中,广泛凝聚立法共识,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要聚焦“双区”和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建设开展相关立法,在科技自立自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强化法治供给。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机制,注重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务求有效管用。持续推进全省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和数据库的优化升级,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和国家法治统一。
(三)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法治政府建设和公正司法提出明确要求,这也对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年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围绕“三大攻坚战”、优化营商环境、财政经济、国有资产管理等重点工作,加强持续监督、跟踪监督,确保监督工作实效。连续4年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安排监督项目,连续3年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条例执法检查或听取审议爱国卫生工作情况报告,率先开展民营企业司法保障、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监督,率先建立并实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率先探索建立“1+4+N”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评价指标体系,持续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以来,共听取审议97个专项工作报告,开展5次专题询问、12项专题调研,检查43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有力促进了“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了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正确有效实施。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围绕推动实施国家重大战略、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开展监督,推动广东省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制造业当家、重大项目建设、科技创新、增进民生福祉、绿美广东建设、区域协同发展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和“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监督,紧扣法律规定开展执法检查,认真做好听取审议工作报告、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工作,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强化联动监督、跟踪问效,不断增强人大监督的科学性、精准性,推动有关方面切实解决问题、健全制度,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四)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东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两者密切联系、相互促进,必须一体推动、一体落实。近年来,广东人大充分发挥人民民主主渠道作用,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到各项工作中。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发挥作用,全省四级人大连续5年组织五级人大代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代表主题活动,共收集群众意见10万余件,当月解决问题率超过60%;与“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本届人大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4730件。全面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先后出台“县乡人大工作十条”,修改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制定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条例,接续开展“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三年活动和“巩固基础、强化履职”两年行动计划,连续5年争取省财政对欠发达地区乡镇人大予以经费支持,基层人大组织建设更为健全,履职行权更加规范,职能作用得到更好发挥。健全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推动江门市江海区人大常委会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省市人大分别设立21个、441个立法联系点,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直通车”作用;建成12836个代表联络站和723个网上代表联络站,年均接待群众11万多人次,推动解决问题3万多个,代表联络站成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民主窗”“连心桥”。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继续深入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把人大各项工作都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加强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建设、阵地建设,拓宽人民群众参与、表达、监督渠道,更加注重广纳群言、广集众智、广用民力,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人民当家作主能够具体地体现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中,让人民群众成为法治建设最广参与者、最大受益者和最终评判者。
(五)努力建设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先要把专门的法治队伍建设好。人大干部队伍是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力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人大干部队伍特别是立法工作队伍建设作为重要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委关于加强广东省立法工作队伍建设的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创新立法人才培养机制,联合省委组织部印发高层次立法工作人才培养计划,先后评选出两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立法工作人才共149名,其中领军人才10名、骨干人才46名、专业人才93名。完善人才培训交流机制,协调各市立法工作人员到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跟班学习,加强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推动广东省立法工作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升。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专门队伍提出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和“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要求,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关于“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坚持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不断提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完善广东省立法工作队伍建设的有关措施,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加强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
作者: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