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03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 责任编辑:编辑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努力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民法院队伍
马世忠
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宽广视角,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对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具有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的重要指导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大力推进人民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取得丰硕成果,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呈现出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工作斗志昂扬向上的良好态势。总结实践经验,我们深刻体会到,必须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论述,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以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履职尽责、建功立业。
踏上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共同富裕,都对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努力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民法院队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筑牢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基础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和执政属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必须要有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
近年来,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全面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先后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党的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召开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深入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和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人民法院各级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党内政治生活更加严肃规范,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更加明显。在新的征程上,人民法院必须把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
一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警头脑。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人民法院必须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讨提升活动,加强干警思想理论武装,不断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要认真落实政治轮训制度,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教育培训的核心课程、必训内容,引导广大干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深化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引导干警永葆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要把学习成果与审判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把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理解和对新时代法院工作的研究思考结合起来,深刻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使认识水平、思维方式更加符合新时代的要求。
二要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①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中,居于首位的即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必须充分认识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②,正确认识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关系。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常态化开展对党忠诚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扎实推进“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常态化,深入开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切实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三要全面提升法院干警政治能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③人民法院必须把提升政治能力摆在第一位,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善于从政治上认识问题、研究问题、把握问题,做到观察分析形势把握政治因素、筹划推动工作落实政治要求、处理解决问题防范政治风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强化对党的创新理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理解领会,在研究问题、部署工作、推进落实中时刻与党中央要求对标对表。要通过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等途径,加强对干警的政治历练和实践锻炼。要坚决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针对各种模糊认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加强教育引导,坚决抵制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的侵蚀影响。
二、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推进人民法院干部选用工作高质量发展
治国之要,首在用人。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选人用人是风向标,直接影响着政治生态走向。”⑤选拔任用什么人,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做好新时代选人用人工作,是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需要。没有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再完备的法律体系也难以变为法治实践。人民法院必须把做好干部选用工作、建设高素质人民法院队伍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战略性任务来抓。
近年来,人民法院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不断完善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人事相宜的选拔任用体系,以建好用好政治素质档案为抓手推动政治考核脱虚向实,干部选用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人民法院必须始终严把德才标准,坚持公正用人,让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脱颖而出,得到重用。
一要突出选人用人政治标准。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把政治标准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首位。要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六个是否”标准,进一步健全政治素质考察机制,将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具体化,坚持依事察人、知事识人。凡是政治上不过关的,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坚决把“两面人”挡在门外。要积极探索法院干部政治素质档案“一人一档”全覆盖,将其作为干部选任的重要依据。注重了解掌握干部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事件、重要时间节点的具体表现,在执法办案、履职尽责中取得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强化综合研判,确保政治评价和业务评价融为一体、高度统一。
二要立足事业需要优化队伍结构。随着经济社会的纵深发展、群众司法需求的日益高涨、司法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人民法院面临许多新任务新困难新考验,必须主动适应、积极作为,不断优化法院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知识结构、能力结构、专业结构。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出发,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广开进贤之路,聚天下英才而用之。要放眼法院工作各条战线、审判执行各个领域、急需紧缺各类专业,把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干部发现出来、任用起来,充分盘活干部资源。着眼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过硬、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年轻干部队伍,为全面依法治国事业不断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坚持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配备,统筹用好不同职务层次、不同年龄段干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三要激励干警担当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部敢于担当作为,这既是政治品格,也是从政本分。”⑥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教育引导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要优先提拔晋升工作实干、表现突出、业绩靠前的干部,建立健全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调整机制,推动形成人民法院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导向和用人环境。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使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使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合理确定容错边界,对违纪违法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对失误、错误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要大力宣传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英模典型,激励广大干警见贤思齐、奋发有为,对照找差距、努力有方向。
三、持续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夯实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基础
“天下之治,有因有革。”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司法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居于重要地位,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⑦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应有之义。
法院组织人事制度改革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强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有效抓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最高人民法院认真履行改革主体责任,狠抓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改革任务的统筹规划、精准落地和成果巩固,推动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实现显著提升。全国法院扎实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遴选产生12万余名员额法官,以法官为核心、以审判业务需求为导向的新型办案团队建设加快推进,直接由独任法官、合议庭裁判的案件占到98%以上,有力促进办案效能整体提升。有序推进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全国中级、基层法院院长均已实现由省级党委(党委组织部)管理,市县两级法院机构编制事项已基本上收。随着改革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必须把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推动改革落地见效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要持续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落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凡是进入法官、检察官员额的,要在司法一线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⑧这为在司法责任体系改革中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要细化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完善院庭长办案机制,建立健全院庭长办案情况考核通报制度,推动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锻造一支办案能力过硬的院庭长队伍。要立足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区分地域层级、人员类别、岗位特点等,分层分级构建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法院工作人员考核机制,完善院庭长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考评问责机制,探索将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情况作为院庭长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要优化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落实均衡参审要求,构建完善法官指引机制,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利,促进人民陪审员切实发挥参审作用。
二要不断深化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是本轮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根据司法责任制要求,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职责定位各有不同,必须遵循司法规律和职业特点,畅通各类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健全各类人员管理使用机制。要结合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完善法官员额省级统筹、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法官员额与政法专项编制联动调整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法官遴选机制,健全法官遴选的标准、条件及程序,认真评估法官逐级遴选工作效果,积极推动优化逐级遴选政策。要研究建立法官助理分层培养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官助理及书记员招录、管理制度,综合考虑人员结构、案件类型、难易程度等灵活组建新型审判团队,根据职能需要合理确定人员配比,不断增强审判团队工作合力。要精准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加强专门法院和专门化审判机构建设,健全专业化审判人才培养、遴选和交流机制,持续优化专业化审判人才梯队。
三要继续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健全的职业保障是法官依法履职的有力支撑。2019年,新修订的法官法对法官的职业保障专章作出全面规定。要按照法官法要求,认真落实法官单独职务序列规定及其配套待遇政策,完善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组织机构,健全法官依法履职保护机制,建立法官依法履职免责制度和不实举报澄清制度,为法官履职尽责提供坚强组织和制度保证。要加大法官人身安全保护力度,健全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动机制,完善法官及其近亲属人身安全保护措施,及时开展法官人身安全与权益保障培训,切实增强法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要加强聘用制人员经费保障,合理确定薪酬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拓宽职业发展通道,不断增强聘用制人员身份归属感和职业认同感,确保各类人员安身、安心、安业。
四、着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人民法院队伍专业化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⑨;“建立健全在职干警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干警本领,确保更好履行政法工作各项任务”⑩。司法能力是法院干警的核心能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是推进法院队伍专业化的内在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全面增强司法能力这项重要任务,以出台《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为牵引,以法院领导干部、审判一线法官为重点,以评选“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举办“人民法院大讲堂”为抓手,积极创新司法能力建设举措,帮助广大干警全面增强履职本领,法院队伍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进入新时代迈上新征程,人民法院必须把司法能力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民法院队伍。
一要着力加强专业能力培训。紧跟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重点改革和关键环节,常态化开展法律政策运用、庭审驾驭、证据认定、诉讼调解、裁判思维、法律适用、裁判文书说理等审判实务培训,及时举办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以及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审判业务专题培训,提高法律政策运用能力。围绕高效发挥审判执行工作服务群众、化解矛盾、定分止争功能,加强总体国家安全观、安全保密、危机管理等学习培训,提高防控风险能力;加强审判执行一线实践中释法说理、调解协商、情绪疏导等学习培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结合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开展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知识新技能学习培训,提高科技应用能力;加大全媒体时代舆情应对处置的培训力度,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二要着力抓好高层次审判人才培养。立足人民法院人才队伍建设长远规划,积极实施审判业务专家“梯次培养工程”,逐步构建以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为龙头、以省级审判业务专家为主体、以优秀中青年法官为后备梯队的高层次人才队伍格局。积极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利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有关行业部门等资源优势,加快紧缺急需审判人才培养,在知识产权、国际商事、涉外海事海商、环境资源、互联网、金融、破产等审判领域培养储备一批专家型审判领军人才。在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制定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法官教育培训等方面,充分发挥高层次审判人才的专业领军作用,引领带动法院队伍司法能力和整体素质实现新的提升。
三要着力健全教育培训体系。构建符合法院队伍职业特点的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体系,规范有序开展法官职前培训、任职晋级培训、岗位业务培训,不断推动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着力增强教育培训的时代性、针对性、有效性,积极创新形式内容,依托审判团队普遍推行法官助理、初任法官实务导师制,坚持“法官教法官”,强化干警司法实务能力训练。进一步提升教育培训信息化水平,依托新时代智慧法院建设,建好用好“中国法官培训网”和各高级法院法官培训网络平台,推行线下培训与线上学习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加强法院培训机构建设,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完善基础设施,切实满足司法能力建设需求。
五、坚持强基导向,不断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基层基础建设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丝毫不能放松。”⑪对人民法院来说,80%左右的干警工作在基层,80%以上的案件化解在基层。随着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的推进,基层审判任务更重,责任标准更高,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对于促进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始终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组织开展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推动员额编制向基层流动、优质培训资源向基层倾斜,完善西部地区法院人员招录、培养政策,实施双语法官“千人计划”,有效纾解了影响人民法院基层队伍建设的许多突出问题。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更多新需求新期待,这对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要不断加大基层及艰苦边远地区政策支持力度。基层工作是人民法院的源头性、基础性工作。当前,人民法院基层建设还面临一些新情况和老问题,特别是案多人少矛盾凸显,干警能力素质参差不齐,队伍不稳定、人才流失问题在部分地区仍然较为突出等。要进一步加强编制、员额的精细化管理和集约化使用,优化政法编制层级分布,严格控制编制由下至上调配,确保人员编制首先集中到基层。要立足基层实际和岗位需求,进一步加大基层法官培训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民族地区法院干警政治能力、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的培养培训,积极组织审判业务专家到西部民族地区开展巡回授课,健全落实西部民族地区法院教育培训对口支援长效机制,统筹推动地方法院司法能力建设均衡、协调发展。要完善部分农垦、林区法院法官选任条件政策,落实东西部地区法院之间法官挂职锻炼、交流任职机制以及基层法院法官助理规范便捷招录机制,畅通政法专业高校毕业生进入基层法院通道,切实加强艰苦边远地区法院队伍建设。
二要进一步优化人民法庭人员配备和管理机制。人民法庭作为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是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重要平台,也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加强人民法庭队伍建设,是做好人民法庭工作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方面。要探索建立基层法院新入职人员选派到人民法庭工作锻炼、基层法院机关与人民法庭之间定期轮岗交流机制,在选配基层法院院领导、开展员额法官遴选时,具有人民法庭工作经历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让人民法庭真正成为年轻干警的锻炼基地、骨干力量的培养平台、领导干部的成长摇篮。要综合考虑执法办案、指导调解、诉源治理等因素,进一步完善符合人民法庭工作规律的考核办法,切实发挥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树立鲜明的基层导向。要提升人民法庭安保工作水平,强化人民法庭安保力量配备,不断增强干警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处置能力。
三要持续建好建强法院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是人民法院机关党建的主体力量,也是机关战斗力的源泉。事实证明,基层党组织建的好,战斗堡垒作用发挥的充分,审判执行工作就有了坚实保障。要动态完善法院基层党组织体系,紧密结合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审判团队组建的实际,按照党支部工作条例规定及时调整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法院系统全面覆盖。要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成果转化运用,按照“支部建在庭上,党小组建在审判团队上”标准及时调整党组织设置,持续抓好党务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培训,广泛开展支部建设达标、星级支部评定、支部建设示范点评选等争创活动,以党建工作的良好成效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健全党支部工作制度,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实施细则,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和效果,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行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促进党支部有效发挥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作用。
六、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⑫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⑬,人民法院肩负责任重、掌握权力大、面临诱惑多,必须坚持自我革命,敢于刀刃向内,从严管党治警,把纪律作风建设和监督执纪一体推进,永葆法院队伍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人民法院严格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深入开展中央巡视集中整改、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队伍教育整顿,狠抓执行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持续纠治法院离任人员违规从业问题,完成法院监察部门更名及职能调整,推动最高人民法院党务廉政专员制度改革,狠抓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放松,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建设,着力整治顽瘴痼疾,持续抓好正风肃纪,零容忍惩治司法腐败,人民法院政治生态不断优化、新风正气不断充盈、忠诚品格不断夯实。在新的历史时期,人民法院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新的考验挑战,必须更加强有力地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以更严明的纪律、更规范的行为、更优良的作风,树立和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一要持续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巩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基层解难题”实践活动成果;深入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持严查公车私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滥发津补贴等突出问题,密切关注违规行为新动向新表现,坚持露头就打,做到寸步不让。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破除“官本位”,杜绝“特殊化”,带头廉洁治家,从严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规党纪、反腐倡廉、职业道德、案例警示等教育,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增强干警廉洁用权、廉洁司法、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常态化开展审判执行领域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持续深入整治有案不立、拖延办案、消极执行、利用审判执行权吃拿卡要等常见多发问题,全面整治危害司法公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
二要强化管理监督制度落实。构建完善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相适应、与司法责任制相配套的管理监督机制,细化法官惩戒、员额退出、权力清单、任职回避等制度机制规范。扎实抓好日常监督管理,围绕立案、执行等干警违纪违法多发领域和岗位,不断强化教育管理、预警预防和监督惩处。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作为干部管理监督的有力抓手,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认真落实《关于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意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法院工作人员近亲属禁业清单、规范法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禁止法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等制度规定,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切实增强制度的刚性和执行力。
三要坚持从严正风肃纪反腐。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始终保持惩治司法领域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毫不松懈严惩以案谋私、徇私枉法、充当诉讼掮客、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违法犯罪行为。综合运用举报线索核查、涉黑涉恶案件倒查、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涉诉信访案件清查、智能化数据排查等方式,全面摸排法院干警违纪违法线索,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清除害群之马。认真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对违纪违法干警的直接责任和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实施“双追究、同查处”,切实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形成严惩司法腐败的长效震慑。结合法院实际完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办法,着力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经常采取提醒、函询、诫勉等组织措施,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四要强化法院系统督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督察工作的意见》,以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保障干警队伍忠诚干净担当、保障法律法规正确实施、保障审判执行权正确行使为目标,完善督察工作制度机制,充分发挥督察部门内部监督职能作用,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政治建设、审判业务、纪律作风、廉政建设等监督检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落地落实。深入开展审务督察工作,坚持实地督察与智能督察相结合,对审判执行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要素、全过程监督,推动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健全完善司法巡查工作机制,坚持立足常规巡查,灵活运用专项巡查、机动式巡查等方式,增强司法巡查的覆盖面和实效性,扎实抓好巡查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坚持责任与过错相适应、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积极稳妥推进法官惩戒工作,切实把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落实到位。完善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条线指导机制,强化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督促指导责任,实现全国法院正风肃纪“一盘棋”、反腐惩恶“一张网”,形成反腐倡廉整体合力。
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民法院队伍,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提升法院队伍建设工作质量水平,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