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08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 责任编辑:编辑
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
张文显
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管党治党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内容,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则在管党治党方面的重要体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原创性贡献。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二者相辅相成、协同发力,统一于管党治党的全过程全领域。
一、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深刻指出:“我们深入研究探索,汲取全党智慧,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规范和纪律要求。”这段论述精辟揭示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的科学内涵以及二者相统一的重大意义。
第一,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是党内法规和道德规范相辅相成的必然要求。党内法规和道德规范是良性互动的关系。一方面,党内法规只有富有道德精神、得到道德的涵养和支撑、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才能具有感染力、号召力,发挥管党治党的预期效果。另一方面,道德只有得到党内法规的制度支持和维护,转化为党内法规,有党内法规的强制力支撑,才能有效发挥对党组织活动和党员行为的评价和引导作用。历史经验和教训反复告诉我们,管党治党既需要道德的教化,也需要法规的约束。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党内法规是他律,道德规范是自律,自律是基础,他律是后盾,只有把自律与他律结合起来,在强调道德自律的同时,让党员干部对党内法规心存敬畏、行有底线,发挥党内法规无可替代的他律作用,全面从严治党才能落到实处。在管党治党方面,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具有内在的相辅相成、协同发力作用。如同法治和德治有机结合一样,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根源于它们都属于“文明”范畴,依规治党属于制度文明,以德治党属于精神文明,两种文明的契合开启了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新局面,创造了政治文明新形态。
第二,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内在地要求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即治党不仅要坚持严格的底线标准,也应强调更高的道德要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要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①依规治党是底线,以德治党是高标。例如,党内纪律处分条例是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而先公后私、大公无私则是党所提倡的高标准;共产党员必须守住底线,敬畏和遵守“党规党法”,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决不碰触底线。同时,又要向高标准对标对表,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作出模范的道德实践,努力引领社会风尚。道德使人向善,党规令人禁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依规治党、从严治党,善于用法律法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用纪律约束党员干部,用监督和惩戒有效纠错;我们也要以德治党,用是与非、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的评价机制和舆论压力防范道德失范,抑制违反道德等不良现象和丑恶行为发生。而当道德力量无法遏制丑恶行为发生时,则动用纪律乃至法律的强制力予以取缔。邓小平同志说过,“有理想,有纪律,这两件事我们务必时刻牢记在心”②,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和逻辑。
第三,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是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使命决定它必须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先进与道德上的纯粹,决定其党员应当尊德守德护德,做有道德之人、讲有道德之言、行有道德之事、兴道德之风。否则,就无法体现其先进性,难以保持其纯洁性,并无法显现其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的代表性。这也就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必须实行以德治党,永葆其先进性、纯洁性,永立道德和正义的制高点。同时,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大党,党的组织、党的结构、党的体制十分复杂,党的权力运行、党员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党组织开展活动,都离不开明晰、刚性、普遍、稳定的党内法规的规范和程序引导,以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保持并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第四,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是德法共治优秀文化传统和政治文明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法治与德治结合是饱含政治智慧的优秀文化传统。在春秋战国时期,儒家、法家两派围绕着德治与法治进行了长期争鸣。儒家曾主张:“安上治民,莫善于礼”③;“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④;“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⑤;“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⑥。而法家则主张:“不务德而务法”⑦;“仁义礼乐者,皆出于法”⑧。这一争鸣到汉代时被融合为“隆礼重法”“德主刑辅”“德法兼治”,并成为封建社会正统的治国理政的核心理念。在其后的历史上,有时候偏重德治,有时候偏重法治,但绝大多数都主张德法并用。中国共产党借鉴中华优秀传统政治法律文化,择善而用,提出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论述了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法理意涵和实践意义,把“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之一,作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这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在国家治理中都有其地位和功能。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依法执政基本方式落实好,把法治中国建设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使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⑨这些深刻论述是对我国古代治国理政智慧的创造性转化,是对中华政治法律文明的创新性发展。把这些精深理论和治理智慧延伸到党的建设和管党治党中,就形成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方略。
二、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的主要路径
依规治党的“规”,广义上指“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规矩总的包括什么呢?其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其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其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全党必须模范执行。其四,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⑩狭义上主要指有党内法规制定权的党组织所制定的党内法规,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由党中央制定的中央党内法规,由中央纪委、中央各部门制定的部委党内法规,由省级党委制定的地方党内法规,以及由党中央授权的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党委制定的地方党内法规。以德治党的“德”,核心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科学概括的“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以及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道德文化等。
在上述意义上,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的主要路径包括:
第一,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一百年前,中国共产党的先驱们创建了中国共产党,形成了伟大建党精神,这是中国共产党的精神之源。一百年来,党坚持性质宗旨,坚持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勇于自我革命,在生死斗争和艰苦奋斗中经受住各种风险考验、付出巨大牺牲,形成了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精神谱系,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遵义会议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红岩精神、抗美援朝精神、“两弹一星”精神、特区精神、抗洪精神、抗震救灾精神、抗疫精神等是这个谱系中的明珠。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长期奋斗中构建起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锤炼出鲜明的政治品格,保持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伟大建党精神和以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既是以德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依规治党的重要支撑。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时代,我们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把伟大建党精神及党的精神谱系融入到党内法规体系和国家法律体系之中,使法律法规体系中处处流淌着中国共产党的精神血脉,以“良规”“良法”保障“善政”“善治”,实现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的有机统一。
第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领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党的十九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明确要求,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此,无论是依规治党还是以德治党,都应当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党内法规,使党内法规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提升党内法规的内在价值,使之成为全体党员和党组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遵循。由此,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抓手推进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有机统一。
第三,高度重视理想信念在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中共同的基础性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全党牢记党的宗旨,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坚定理想信念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具有先进性和战斗力,之所以能够战胜各种艰难险阻从胜利走向胜利,首先是因为党及其党员拥有崇高的理想信念。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之中,中国共产党要战胜各种风险挑战、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须更加强调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理想信念也是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的精神纽带。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体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⑪。“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⑫形象地说,“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共产党人如果没有理想信念,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必然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⑬只有用理想信念练就“金刚不坏之身”,党员干部才能“道德当身,不以物惑”,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关键时刻敢于斗争、善于斗争,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一个政党的衰落,往往从理想信念的丧失或缺失开始。我们党是否坚强有力,既要看全党在理想信念上是否坚定不移,更要看每一位党员在理想信念上是否坚定不移。”⑭理想信念的培养首先靠科学理论武装,靠坚持不懈的思想教育,但仅此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党规党纪的支撑,需要党规党纪的指引、规范和保障。所以,必须在理论武装和教育养成的同时,注重以党内法规宣示和体现中国共产党的理想信念,以规范约束、违纪惩戒支撑理想信念和道德情操的引领作用。
第四,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统一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更加鲜明地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也是改革开放的初心和使命。我们党来自人民、扎根人民、造福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制定政策的依据,顺应民心、尊重民意、关注民情、致力民生,既通过提出并贯彻正确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带领人民前进,又从人民实践创造和发展要求中获得前进动力,让人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激励人民更加自觉地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我们必须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群众在实践活动中所表达的意愿、所创造的经验、所拥有的权利、所发挥的作用,充分激发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创造伟力。我们要健全民主制度、拓宽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完善法治保障,确保人民依法享有广泛充分、真实具体、有效管用的民主权利。我们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所需所急所盼,让人民共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发展成果,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⑮在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中,必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信念,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坚持“人民至上”,自觉地把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作为行为的最高准则,必须下最大气力解决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懒政怠政和消极腐败问题,确保党始终同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
第五,以优良传统和新时代党的优良作风统一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形成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优良传统,形成了以民主集中、维护核心、尊重党员、严明纪律、反对“四风”为标志的新时代党的优良作风。优良传统和新时代党的优良作风关乎党的坚强领导,关乎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必须在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的结合中继承、弘扬和创新优良传统和新时代党的优良作风,狠抓作风建设和党风建设,把作风建设、党风建设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斗争和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要像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那样,“坚持坚持再坚持,把作风建设抓到底……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面上的顶风违纪行为……有多少就处理多少。抓作风建设要返璞归真、固本培元”⑯。
第六,以领导干部的表率践行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的统一性。无论是依规治党,还是以德治党,都要立足“绝大多数”、突出抓住“关键少数”,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的成效由绝大多数检验,由关键少数引领。“关键少数”就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他们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如果他们带头尊崇党纪、敬畏党纪、遵纪守法、捍卫党纪,在党纪之下而不是党纪之外、更不是在党纪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切实做到守规则、重程序,自觉接受监督,党规党纪就有其权威、尊严,就能在全党得到有效实施。如果他们求真尚善、情操高尚,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实、创业实、做人实,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就能在全党全社会树立起榜样的力量,产生巨大的感召力和深远的影响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生活和社会环境。为此,必须强化法规制度意识。要在全党持续开展党章和党内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必须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模范带头作用。领导干部不论职务多高、资历多深、贡献多大,都要严格按法规制度办事,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越是领导干部,越是主要领导干部,越要自觉增强法规制度意识,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尤其要善于依法规制度谋事、依法规制度管人、依法规制度用权,自觉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⑰
三、扎实推进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
“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的理论命题和治党方略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方法的划时代体现,具有鲜明的政治性、规范性、实践性。要坚持二者有机统一,做到统筹推进、一体建设。
第一,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是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相结合的题中之义。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就以党纲的形式提出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武装全党,并制定了党章,进行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探索。20世纪50年代,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八大提出:“党除了应该加强对于党员的思想教育之外,更重要的还在于……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作出适当的规定,以便对于党的组织和党员实行严格的监督。”⑱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总结中国共产党百年来管党治党的思想和经验,提出“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指出:“思想教育要结合落实制度规定来进行,抓住主要矛盾,不搞空对空。要使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也要使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⑲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之间的辩证关系,深刻揭示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规律,指明了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思想建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根本所在,也是党的建设的优良传统,中国共产党从小到大、由弱变强,从根据地和解放区局部执政到新中国全国长期执政,靠的就是马克思主义以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的教育和武装。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先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专题教育、“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推进学习型政党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但是,党的历史经验教训也充分表明,仅靠思想建党、靠理论武装是不够的,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以制度治党为保证,将制度治党贯穿全面从严治党的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之中。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⑳思想建党需以制度治党为保障,制度治党需以思想建党为基础,法规制度强化思想教育的效能,思想教育支撑法规制度的实施。
第二,坚持内外兼修、标本兼治。党章明确规定,“坚持依规治党、标本兼治”。管党治党重在标本兼治,“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㉑,发挥思想教育和制度约束两个优势,把欲望关进自律的笼子,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堂堂正正做官,从根本上减少消极腐败现象的发生。“标本兼治”并不是说依规治党只能解决表面的外在行为问题,以德治党则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内在思想问题。实际上,它们都具有标本兼治的功能,在这个前提下各有侧重。在党风廉政问题上,我们的目标是“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依规治党重点达到“不敢腐”和“不能腐”的效果,以德治党重点达到“不想腐”的效果,以此达到标本兼治、内外兼修的良好效果,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
第三,坚持依规治党“守底线”与以德治党“高标准”相结合。统筹推进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一个重要的具有方法论意义的做法是,为党员和党组织设立必须做到的最低限度的行为标准,即“底线标准”;同时,要求党员和党组织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向较高的道德规范对表,向道德楷模和先锋人物看齐,即“高线标准”。就党内法纪和党的道德而言,党内法规可谓“底线标准”,党的道德则是“高线标准”。管党治党,必须设置不可逾越的底线标准,以确保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廉洁从政、公正用权,禁止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保持党全面领导和长期执政的公信力。同时,也需要树立较高的标准尤其是道德标准,以巩固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当然,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也应坚持科学精神,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
第四,坚持以党内法规促进道德和以道德滋养党内法规。法律与道德、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是中外法学史上的恒久话题。习近平总书记精辟地阐述了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指出:“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发挥好法律的规范作用,必须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一方面,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只有那些合乎道德、具有深厚道德基础的法律才能为更多人所自觉遵行。另一方面,法律是道德的保障,可以通过强制性规范人们行为、惩罚违法行为来引领道德风尚。要注意把一些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使法律法规更多体现道德理念和人文关怀,通过法律的强制力来强化道德作用、确保道德底线,推动全社会道德素质提升。”“发挥好道德的教化作用,必须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再多再好的法律,必须转化为人们内心自觉才能真正为人们所遵行。‘不知耻者,无所不为。’没有道德滋养,法治文化就缺乏源头活水,法律实施就缺乏坚实社会基础。在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必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为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㉒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深刻论述完全适用于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使我们更加精准地把握党内法规与道德规范相辅相成的关系,更加科学地统筹推进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以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的有机结合促进实现“善治”。
第五,以党性培养为总抓手推进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党性是党的性质、党的宗旨、党的使命、党的作风的集中体现。党作为一个整体而言,永葆中国共产党的党性,不断增强党的活力和生机,提升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是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的总抓手。对于党员个人来说,就是要通过法规制度和思想道德两个方面强化党性修养,不忘共产党的初心,牢记共产党的使命,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制度层面的党性修养主要是政治修养、制度修养、法纪修养,养成政治思维和政理思维、法治思维和法理思维,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始终做到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讲政治、守纪律、讲规矩。思想道德层面的修养主要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明大德、严公德、守私德,重品行、正操守、养心性”㉓。牢固树立党的理想、信念与宗旨,强化人文、人品与德性修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始终做到讲道德、遵操守、强党性。
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理论贡献和划时代实践创造,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是被时间和实践验证了的党自我革命的宝贵经验。在新征程上,我们要始终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不断创新二者相统一的实现路径和机制,以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制度治党和思想建党的显著效能,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政治保证。
作者: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