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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一届四次理事会议
暨“医保新规背景下的医院医保管理”研讨会顺利召开

时间:2021-09-28   来源:广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敖婷婷


  2021年9月22日,东莞市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一届四次理事会议暨“医保新规背景下的医院医保管理”学术研讨会顺利召开。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局长、东莞市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会长叶向阳出席会议并讲话。本次会议由广东医科大学管理与法学系主任、卫生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翟方明副教授主持。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保中心副主任马路宁受邀作专题报告。东莞市委政法委、市卫生健康局、市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全体理事,及部分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共计5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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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向阳强调,医疗改革是一个常改常新的议题,我国的医疗改革也一直处于不断探索和推进之中。鉴于医疗、医保和医药三者之间的紧密联系,近年来,推动三者之间的联动改革,是我国医疗改革的主旋律。东莞的人口数量众多,决定了医疗卫生行业对人民群众的卫生服务与健康保障压力巨大,需要各医疗单位和广大医务人员的共同努力。同时,在国家政策指引下,部分地方的医疗改革在探索过程中,形成了自身的特殊模式与鲜明特色,东莞的医疗同行们需要走出去,加强与其他地方之间的经验交流,相互取长补短。

  学术研讨环节,结合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共同探讨如何加强和规范医院的医保管理问题。首先,广东医科大学副教授翟方明作主题报告《解读》,详细梳理了主要规定,并对其中部分条文提出了个人见解;随后,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保中心马路宁副主任作“医保基金监管严态下医院规范化管理的要求” 主题报告,通过分析医保基金的形势、动态,并借助部分典型案例,详细分析了医疗机构医保规范化管理的具体要求。报告结束后,参会人员尤其是各医疗机构医保部门的管理人员,针对医保管理的部分问题做了进一步充分探讨。

  本次会议的成功举办,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宣传学习提供了平台,对进一步规范东莞市各医疗机构的医保管理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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