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27 来源:广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yyx
4月24日,由广东省法学会指导、广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承办的《经济法典》“总则编”立法研讨会在广州举行。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国家发展规划纲要,以积极的态度和科学的精神,推动《经济法典》“总则编”立法研究。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永忠教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顾问、省经济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程信和教授,省经济法学研究会顾问韦华腾教授,省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郭宗杰、汤文平、叶卫平教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主任聂卫国委派代表出席会议致贺。
会议分为开幕式、名家论坛、自由交流、特约发言、闭幕式五个阶段。郭宗杰、曾晓昀、邓敏贞、陈惠珍、叶卫平等分别主持了各项议程。
会议伊始,张永忠提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经济法典》编纂的时代意义,认真梳理《经济法典》编纂与研究的工作思路,前沿思考《经济法典》“总则编”立法目的。
程信和在作《融合三种力量,取得三项收获》的发言时提出,“三种力量”——创新思想的指导,基础条件的奠定,各界同向的奋斗;以及“三项收获”——经济法的外部关联,经济法的内部结构,经济法的话语体系两大概念。
会上,程信和、曾晓昀提交的《“总则编”条目(学者建议稿,230条)》引发与会专家学者争鸣,与会者发表了一系列解放思想、解决问题的真知灼见,如:
——践行习近平经济思想、法治思想的《经济法典》,符合国家立法“法典化组合”的历史大势。制定《经济法典》适逢其时,首先编修“总则编”切实可行。
——改革开放的前沿,正是经济法新思想脱颖而出的平台。
——必须学习新知识,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数字经济的法律调整即是一例。
——强调集体的事业,要靠大家来做,充分发挥每位同仁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既要运用正向思维,还要运用逆向思维。正向思维,如必要性、可行性等。逆向思维,如困难、困惑等。
——要把《经济法典》的“总则”和“分则”统筹考虑。
——在编纂《经济法典》过程中,同时形成经济法学的话语体系。
本次会议是首次关于《经济法典》的专门研讨会,对探索我国经济法法典化、繁荣广东省经济法学研究有积极意义。
(广东省法学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