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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律师服务团对症下药 为企业复工复产开法律良方

时间:2020-02-24   来源:法制网  责任编辑:敖婷婷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子阳

  2月19日凌晨,与一位民营企业家畅谈后,焦景收律师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他打开电脑,连夜写下一封致中小微企业的信,从疫情之下国家出台的企业帮扶政策、劳动关系处理、商务合同处置、租金减免、税费减免等方面,为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律师意见。

  “疫情之下焦虑在所难免,很多民营企业面临很大压力,这时更需要全面了解并充分运用好相关帮扶政策及措施,但很多企业对此并不了解。”焦景收认为,当下,用专业法律知识帮助更多企业渡难关,是一名法律人应有的社会责任。

  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连日来,广大法律人将助力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作为自觉行动,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整合律师、公证、调解、法援等法律服务资源,组建公益律师服务团队,开通服务“绿色通道”,助力民营企业渡难关。

  为复工提供法律指引

  “小微企业复工前,需制定应急预案,成立公司疫情防范小组,建立职工身体健康状况日报告制度,考勤取消指纹打卡等接触性打卡举措,在家办公员工和到单位上班员工应区别处理……”

  不久前,一份《小微企业复工和防控指南》和一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用工法律问题20问》,通过商会微信群推送至浙江舟山数百家小微企业“掌门人”手中。

  “我们调研发现,小微企业面临的困境具有一定普遍性,很多外地员工回不来无法如期复工,而很多企业也不清楚疫情防控的具体操作事项。”舟山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处处长夏方介绍,很多小微企业没有自己的法律顾问,遇到法律问题时难以解决。

  舟山市司法局立即行动,从企业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员工健康监测、人员出入管理等多个方面梳理流程。同时,通过罗列疫情期间劳动用工法律问题,帮助企业正确认识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关系,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也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在企业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主动作为,第一时间了解中小微企业的各类痛点难点,为中小微企业战“疫”精心开出“法律良方”,助力中小微企业渡难关,顺利复工生产。

  为指引中小微企业依法自我诊断所涉法律问题,依法有序妥善解决法律纠纷。上海、辽宁、湖南等地司法行政机关组织法律服务专业人员对企业涉疫情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就企业普遍关心的不可抗力免责条款的法律适用、合同履行障碍造成的法律后果等问题,提供权威法律指引。

  此外,广东、湖北、山东等地及时汇编政策,通过各种形式送到企业手中,让企业了解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的各项抗疫扶持政策措施,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复工指南。

  组建公益律师服务团

  “企业停工一个多月了,工资该如何发放?社保和公积金可以缓交吗?”不久前,湖北武汉一家民营企业拨通了公益律师服务团律师左春华的电话。

  “停工停产一个月内, 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月如果员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2月至6月,社保单位缴纳的部分可以免缴,公积金可以申请缓缴。”疫情期间,左春华只能在家办公,但这样的法律服务从未间断。

  2月2日,湖北省工商联、省司法厅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公益律师服务团,为民营企业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左春华是公益律师服务团37名成员之一。

  “服务团成员每晚8点前在微信工作群反馈各自当天的咨询情况,对于一些咨询中拿不准的问题,会通过工作群及时沟通讨论,力求为企业回答的每一个问题都准确无误。”左春华介绍说。

  疫情发生后,四川、广东、青海、宁夏等地司法行政机关纷纷成立公益律师服务团队,对企业在经营、管理以及可能遇到的劳动用工、医疗社保、经济合同纠纷等方面存在的法律问题,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广州市司法局成立由305名各法律专业领域律师组成的疫情防控律师服务团,了解中小微企业在疫情防控时期遇到的困难,为企业提出有针对性的法律解决途径;北京司法局成立“北京市中小微企业律师法律服务团”,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咨询、代理、法治体检等相关法律服务;贵州遴选100名优秀律师每天24小时线上解答企业法律问题。

  行动是抗击疫情的最好方式。北京、上海、江苏等地多家律师事务所自发成立公益律师服务团,采取电话沟通、邮件交流、网上咨询、视频连线等方式,服务在抗击疫情最前沿,为企业释疑解惑。

  线上服务解燃眉之急

  “大额标的案件背后牵涉到巨大的经济利益,疫情当前,不少企业经营遭遇寒冬,仲裁庭尽早处理纠纷,有利于资金回笼,是实实在在的支持。”2月11日,广州仲裁委员会南沙国际仲裁中心通过视频审理了两个案件,受到当事人及代理律师的认可和赞誉。

  这两起仲裁案件一个为土地权属纠纷,标的达2400万元,另一个为股权转让纠纷,标的达600万元。若按照常规延期开庭,必定对双方经济产生重大影响。

  “这起纠纷已持续数年,双方自行谈判多次,诉诸仲裁就是希望能找到一个快捷解决纠纷的途径,遇到疫情实属预料之外。”最终,仲裁员黄添顺通过远程庭审,解决了企业燃眉之急。

  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疫情期间,上海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利用热线、网络、实体窗口等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公证、调解、仲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途径,开设疫情防控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广东佛山开通不可抗力事件公证绿色办证通道,为企业“量身定做”了一整套不可抗力事件公证“组合拳”;四川利用“丝法通”一带一路法律服务APP、“四川外来企业投诉”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与此同时,山东、安徽、青海等地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互联网平台优势,大力推广网上咨询、办理,足不出户,在家“问诊”,为疫情防控、企业复工等工作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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