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19 来源:广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yyx
1月11日,广东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在佛山召开
2020年1月11日,广东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在佛山召开。本次会议以《破产法律制度的融合与创新——助推大湾区营商环境优化》为主旨,并围绕破产重整中的资金支持体系建设、僵尸企业出清法律问题研究、提升破产效率助推大湾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以及个人破产法律制度设计等四个主题进行深入探讨。会议由广东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和暨南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广东源浩律师事务所、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深圳市卓效清算事务有限公司、广州德赛资产管理集团协办。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官协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杜万华,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梁德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胡志超,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菊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龙光伟等领导,以及省内外法官、破产管理人、高校学者、金融机构、基金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代表等近200人参加会议。
开幕式由广东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金融学院法学院院长张长龙主持。
在主旨演讲环节,广州中院破产庭庭长刘冬梅发表了《以创新引领发展,打造破产审判“广州模式”》演讲,深圳中院破产法庭庭长曹启选发表了《个人破产制度设计的初步建议方案》演讲,佛山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学军发表了《发挥破产制度优势 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佛山破产审判服务保障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务探索》演讲,惠州中院民五庭庭长陈向科做《破产审判市场化推进的惠州探索与实践》演讲,广东省高院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副庭长费汉定分享了《破产重整几个问题的思考》。另外,与会嘉宾还分别围绕:破产重整中的资金支持体系建设;僵尸企业出清法律问题研究;提升破产效率助推大湾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个人破产法律制度设计四个分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研讨。
会议还举行了精彩的沙龙交流,广东高院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副庭长费汉担任主持人,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杜万华、惠州中院陈向科庭长、茂名中院莫挺庭长、北京中伦律所许胜锋律师、惠州破产管理人协会徐向辉会长、深圳大学齐砺杰副教授作为嘉宾参与,以开放式问答形式对与会嘉宾银行代表所提出的“破产中抵押物变现后可否优先分配”、对基金公司代表所提出的“不良资产的投资人申报破产债权,破产重整表决权的认定,临时表决权,持有临时表决权的债权人,可否担任债委会成员甚至是债委会主席”、法官代表所提出的“管理人主张配合清算义务人的责任,是在何时提起?是否需要在终结破产程序之后?裁判文书是否要写明这一点?如何确定其责任?责任范围?”破产管理人代表所提出的“能否在深圳探索和试行个人破产制度”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本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增补广东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及理事人选。宣布了本次评选和获奖论文情况,并颁发证书。
会议合影
(广东省法学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