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2-13 来源: 责任编辑:yyx
2019年12月7日,由广东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与湖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山大学公法研究中心承办的“国家治理与行政法治”研讨会暨广东、湖北两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在中山大学凯丰酒店召开。来自广东、湖北的专家学者及实务工作人员共一百八十余人参加了会议,从多个视角探讨了国家治理与行政法治的前沿议题。年会期间,两省行政法学研究会分别进行了理事会的换届选举,选举产生广东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第六届理事会、湖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
会议现场
年会开幕式由湖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曹海晶教授主持。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梁德标,湖北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胡志平,湖北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张绍明,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方世荣,广东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山大学公法研究中心主任刘恒教授发表致辞。
梁德标副会长代表广东省法学会对两省法学界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欢迎。梁副会长认为此次会议的研讨主题积极响应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肯定了广东、湖北两省行政法学研究会以及行政法学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者们在推进国家治理创新、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所作出的努力,并对两省行政法学研究会的进一步发展提出了展望。
胡志平主任提到广东省与湖北省法学会已达成长期交流的战略合意,行政法学研究会先行先试,为两省法学界的合作作出了典范,期待两省行政法学研究会能在此后的会议中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张绍明主任认为本次年会的主题契合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着眼于新时代国家治理的新形势、新特点和新要求,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张主任充分肯定了两省行政法学研究会同仁们在学术研究和投身实践中所取得的成果,并表达了对本次研究会理事会换届吸纳的新成员与产生的新领导班子的期望。
方世荣教授提到,两省行政法学研究会在区域法治合作方面取得的佳绩获得了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的高度认同与支持。方教授总结了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对行政法学研究提出的新任务与新要求,并提出了相关课题研究方向,期待新一届行政法学研究会能在新的历史起点推动行政法学理论的新发展。
刘恒教授对参会嘉宾表达了欢迎,并总结了两省联合办会的成果与经验。刘教授指出,2019年正值两省行政法学研究会联合举办年会十周年,本次年会的主题立足当下、思考未来,契合了国家治理对行政法学研究提出的新任务。在国家治理的大背景下,行政法学研究应当关注如何从全球、国家、区域、地方等不同层次观察和分析相关治理问题,回应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回应日新月异的科技发展对传统法律规则的冲击、挑战与颠覆。
随后,广东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与湖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分别举行了理事会换届会议。
广东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会换届会议
广东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会换届会议于中大凯丰酒店多功能厅举行,广东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第五届副会长、暨南大学法学院刘文静教授主持会议。
刘恒教授作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总结汇报。汇报总结了五年来研究会学术活动的举办情况、学术成果的产出情况、服务社会的工作开展情况等,并提出了当前及未来的新挑战和新任务。
随后,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六届理事会成员。刘恒教授当选会长,董皞、刘文静、张占忠、付洪林、夏伏阳、肖志雄、孔繁华、杨桦、金自宁、朱孔武共十位教授与实务工作者当选副会长,刘文静教授当选常务副会长,邱新副教授当选秘书长。研究会聘任崔卓兰教授、薛刚凌教授、石佑启教授担任顾问。广东省法学会梁德标副会长向研究会会长、副会长颁发了聘任证书。
湖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会换届会议
湖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会换届会议于中大凯丰酒店1号会议室举行。
曹海晶教授代表湖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作工作总结汇报。汇报主要围绕学会组织建设、学术理论研究、社会实践和法治服务三方面的工作,全面总结了第三届理事会在五年任期内的工作情况。
随后,湖北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胡志平代表省法学会宣读同意湖北省法学行政法学研究会换届的批复。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理事会成员。李牧教授当选会长,黄德林、江国华、林莉红、李玉高、申鸿雁、唐祖爱、吴全柱、汪燕、徐银华、尹建国、张绍明、郑全新、岳琴舫共计十三位专家学者与实务工作者当选副会长,郑全新教授兼任秘书长。研究会聘任方世荣教授为名誉会长,聘任曹海晶教授、杨解君教授担任研究会顾问。
选举完成后,李牧会长发表了讲话,为新一届理事会的工作做安排部署。表示要在湖北省法学会的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开拓创新、积极进取,通过完善组织建设、拓展创新办会模式、深化研究会与高校实务部门合作等方式进一步推动研究会建设。
换届会议结束后,专题研讨正式开始。
第一单元
第一单元的主题为“国家治理与行政法治前沿议题”。该单元分为“实践前沿”和“理论前沿”两大环节。
“实践前沿”环节由暨南大学法学院刘文静教授和湖北省广播电视局政策法规处陈振国处长主持。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肖志雄副院长、广州市公安局审批管理处张静处长、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王朝阳主任以及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湖北省律师协会会长岳琴舫律师等专家学者分别就“行政审判的前沿问题”、“广州公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湖北检察公益诉讼的实践”、“律师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等论题进行发言,聚焦于国家治理与行政法治最前沿的实践问题。
湖北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汪燕教授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杨桦教授对以上发言作出了点评。
第一单元中的“理论前沿”环节由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杨解君教授、李牧教授主持。
广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蒋银华教授、湖北民族大学法学院司马俊莲教授、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孔繁华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梁君瑜讲师、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马颜昕特聘副研究员、中山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余晨然等专家学者分别探讨了“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视域下的政府责任论纲”、“论行政协议的范围、性质及效力认定标准”、“作为特殊行政救济的行政复核”、“论行政纠纷可诉性”、“自动化行政方式下的行政处罚:挑战与回应”、“算法的治理:一个框架性讨论”等新问题,直面时代发展对传统制度的挑战。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黄德林教授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朱最新教授对以上发言作出了点评。
第二单元
研讨会第二单元的主题为“国家治理与社会信用法”,由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华南师范大学政府改革与法治建设研究院院长薛刚凌教授,以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徐银华教授主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张青波副教授、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朱春华副教授、深圳大学法学院李明超助理教授、湘潭大学信用风险管理学院蒋都都副研究员、中山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吴堉琳等专家学者分别从“‘诚信政府’的规范内涵——基于司法实践的分析与建构”、“湖北省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实施问题研究”、“行政‘黑名单’的法律属性及其行为规制”、“社会信用法的中国语境及其行政法性质与使命”、“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运作逻辑、法律性质与法治化进路”等角度出发,梳理社会信用制度设计和运行中面临的问题,为推进信用治理的法治化提出建议。
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唐祖爱教授和暨南大学法学院高轩教授对以上发言作出了点评。
第三单元
研讨会第三单元的主题为“教育法治的理论与实践”,由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申鸿雁主任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丁丽红副教授主持。
深圳大学法学院高俊杰讲师、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法律与治理现代化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黄硕、深圳雨纷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务钟振强、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吴汉东等专家学者分别针对“论考试作弊作为学位授予的消极要件”、“我国法院对高校开除学籍处分的司法审查强度”“公众参与视角下的学前教育立法探讨”、“论教师教育惩戒权的‘名’与‘实’”等问题,对教育法治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展开深入探讨,并提出对应的制度建议与行动策略。
惠州学院政法学院袁文峰教授和中共广东省委党校乔亚南教授对以上发言作出了点评。
第四单元
研讨会第四单元的主题为“深圳先行示范区行政法治建设”,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杨勇萍教授和深圳大学法学院宋明副教授主持。
中共深圳市委党校熊哲文教授、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朱孔武教授、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法学部吴军辉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俞飚、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孙昊等专家学者分别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打造法治城市示范”、“行政主导与澳门民主治理实践”、“粤港澳大湾区行政法律合作探讨”、“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体制的法律问题研究——以合作区管委会为核心”、“论监管沙盒法律制度的构建——以深圳为例”为题,从深圳先行示范区以及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定位、发展需求出发,回应了深圳先行示范区法治建设实践中的焦点问题。
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欧仁山教授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潘高峰教授对以上发言作出了点评。
本次年会的闭幕式由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书记郑全新教授主持,新当选的广东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刘文静教授、湖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李牧教授对会议进行了总结。
刘文静教授总结了本次会议的三个鲜明特点:一是从参与交流情况看,青年学者逐渐成为主力军。二是从研讨主题看,两省学界对实践中出现的最新问题都给予了高度关注与及时回应。三是从研讨内容看,本次年会既梳理了实践前沿的问题,又探讨了理论前沿议题;既重点关注了新的选题,又深度挖掘了传统议题。刘文静教授倡导广大学者既要拓宽视野,又应注重实践中的新问题,共同为我国行政法学研究作出更大贡献。
李牧教授首先对会议举办情况和会议论文评选问题作了简要的说明,赞扬了两省学者高度的参会热情。其次,高度肯定了本次年会的办会成果,指出本次年会主题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高度契合,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再次,指出会议论题充分涵盖了理论和实践前沿问题,既有专题理论研究,也有区域法治研究,观点新颖、精彩纷呈,是一场学术的盛宴。这是一次成功的大会、团结的大会、既往开来的大会。最后,李牧教授表达了对会议承办单位中山大学公法研究中心的感谢,并对合作办会模式的创新发展寄予厚望。
至此,本次研讨会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