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14 来源:《中国法律年鉴》社 责任编辑:yyx
五、关于人权的法治保障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党和政府的一贯立场和主张。2018年,中国人权法治化保障取得新的进展。
(一)生存权保障
——住房权。201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决定试点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确定在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等8个省(区)开展试点工作。1月,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13个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城市,全部开始实施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截至2018年底,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9.58%,比2017年提高1.06%。2018年,全国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626万套。
——脱贫攻坚。2018年,中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386万,易地扶贫搬迁280万人。实施健康扶贫,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合力,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实施生态扶贫,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生态扶贫工作方案》,部署发挥生态保护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作用,实现脱贫攻坚与生态文明建设“双赢”。实施教育扶贫,教育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印发《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提出用三年时间集中攻坚,确保深度贫困地区如期完成“发展教育脱贫一批”任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适足生活水准权。2018年,中国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粮食保持高产,畜牧业总体稳定,城镇调查失业率下降。2018年中国居民收入和消费均稳定增长,全国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比上年增长12.9%,其中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2%,服务性消费支出占比提升,耐用消费品拥有量继续增加,每百户家用汽车拥有量比上年增长11.0%。居住条件和生活设施持续改善,2018年全国居民有管道供水入户的户比重为90.0%,比上年提高2.2%;有安全饮用水的户比重为95.2%,比上年提高3.9%;获取饮用水无困难的户比重为96.3%,比上年提高1.5%;有卫生厕所的户比重为77.7%,比上年提高6.0%;有洗澡设施的户比重为84.2%,比上年提高4.4%。
(二)受教育权保障
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各直属机构切实解决两类学校发展滞后问题,努力办好公平优质的农村义务教育。
(三)特定群体权利保障
——未成年人权利保障。1月,民政部印发《关于开展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活动的通知》和《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县(市、区、旗)指导标准》,指导和规范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活动的组织开展。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增强了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强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事)例;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0起利用互联网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典型案例。10月,民政部出台《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加强儿童福利机构管理,维护儿童合法权益。
——老年人权利保障。2月,民政部、公安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残疾人权利保障。1月,中国残联、国务院扶贫办等6部门印发《着力解决因残致贫家庭突出困难的实施方案》,明确要求“解决因残致贫问题”,并提出相应解决政策措施。1月,为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服务,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权益,中国残联、交通运输部、全国老龄办等七部委共同制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服务的实施意见》。1月,中国残联、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意见》,提出一系列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合理便利和优先照顾、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金融扶持和资金补贴、支持保障和就业服务措施。为了加强对残疾人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 3月,民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制定《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明确自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以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象的条件、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流程和责任部门等内容。7月,为办好特殊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残联等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8月,为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方便残疾人参加诉讼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残联联合发布《关于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见》。
(四)财产权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实施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现行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基石,农民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2014年以来,中国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截至2018年6月,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开展了承包地确权工作,承包地确权面积达13.91亿亩,建立完善土地承包合同1.89亿份,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1.35亿份。中共十九大明确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8起人民法院征收拆迁典型案例,明确征收拆迁必须正确贯彻征收补偿法律规则,不仅要实体合法,还必须遵循程序合法,不能片面追求行政效率而牺牲正当程序,切实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司法程序中的人权保障
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指导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4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和规范律师参与庭审活动的通知》,重点对庭审阶段的律师权利保障和执业行为规范进行规定,进一步加强律师诉讼权利的保障。11月,司法部出台《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指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