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9-18 来源: 责任编辑:yyx
9月5日,由中国法学会指导,广西、宁夏、新疆、西藏、内蒙古五个自治区法学会共同主办,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承办,兴安盟和阿尔山市政法委、法学会协办的第六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在内蒙古阿尔山市国际文化交流中心隆重召开。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李钢,内蒙古兴安盟委政法委原书记、盟法学会会长邵万荣、内蒙古阿尔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葛双鹏等领导及嘉宾出席论坛。内蒙古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王辉主持开幕式。来自广西、宁夏等五区法学会领导、论文作者、专家学者以及自治区各盟市政法委、法学会有关负责人出席论坛。论坛还特邀了浙江、河南、湖北、陕西、深圳五省市法学会的专家学者共计150多人出席。
民族区域法治论坛已经成功举办了5届。成为民族地区法学、法律专家学者们开展法学研讨和学术交流,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汇集研究成果的智库平台。本届论坛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有关问题研究”为主题,设置了15个分论题。
开幕式上,邵万荣代表兴安盟委行署向各位领导、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指出:内蒙古自治区是新中国成立最早的少数民族自治区,被誉为“模范自治区”。兴安盟作为党的民族政策的“最早实践地”,在各族同胞的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中,已走过72年的风风雨雨。本届论坛主旨鲜明,意义深远,与会专家学者的研讨成果,将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民族区域法治建设,加强各民族兄弟交流合作产生积极影响,兴安盟将以本次论坛为契机,充分学习借鉴经验做法,努力提升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法律法学工作者和保障民族团结的能力水平,为筑牢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安全稳定屏障,守护好祖国北疆这道亮丽风景线做出新的贡献。
李钢在开幕式上致辞并指出: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工作按照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统一要求,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聚焦“四大任务”、推进“四大建设”,营造“四大环境”,扎实有效开展工作,有力地维护了自治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的良好局面。全区政法战线和法学法律界同志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稳定、促发展、守公平,立足本地区实际,加强应用对策研究,为建设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贡献力量,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应有贡献,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不懈努力。
本次论坛共征集到法学研究论文356篇,评选出获奖论文59篇。广西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黄光华宣读了《关于表彰第六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获奖论文作者和优秀组织单位的决定》,与会嘉宾领导为获奖论文作者代表和获奖单位颁奖。
在大会主旨报告环节,与会领导嘉宾听取了王辉所做的题为《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的主旨报告,报告对《细则》章节和条款中的研究成果进行了全面介绍,为进一步推动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和思考。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