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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简报

时间:2019-05-29   来源:  责任编辑:yyx

  2019 年 5 月 1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发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19年5月19日下午,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和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联合主办、3.15电子商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论坛协办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举行。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会长河山教授、论坛组委会副主任苏号朋教授和薛军教授、论坛组委会副秘书长历咏教授、论坛研究员高頔、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张效羽教授、北京工商大学吕来明教授、中国市场监管报庞仙,以及来自阿里、腾讯、美团和滴滴的企业代表,就《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深入研讨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常务理事王范武法官提出了书面意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监司刘家明副司长和白谨毅处长出席会议,并与参会专家进行深入的交流。

  河山会长在致辞中说:网络交易是非常重要的一种合同,在上世纪起草合同法时,就提出将电子网络使用合同写入合同法,才能使中国的合同法在下世纪的信息时代立于世界之林。起草合同法时,还有要不要对合同进行监管的争论。法工委顾昂然主任提出,越是市场经济越要加强对合同的监管,指示研究管什么、谁来管、怎么管,并决定按照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在合同法中写上对合同的监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很有必要,网络交易一定要加强监管。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响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号召,召开专家研讨会,希望大家集思广益,为进一步完善条文规定献计献策,使这个办法更好地发挥监督管理网络交易作用,促进网络合同健康发展。制定《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章,尽量不要原文照抄电子商务法,不得不借鉴的地方也要有所不同,要比电子商务法前进一步、更加明确。例如第二条,不要跟电商法的规定一模一样,可参照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要件,细化网络交易主体,以适应长臂管辖。制定《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章不求面面俱到,但求一两个亮点,若能针对社会热点问题,有体现巨额惩罚性赔偿、让严重违法者付出赔不起的代价的条款就好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监司刘家明副司长、白谨毅处长莅临会议聆听大家的意见。刘家明副司长表示,很高兴能参加这个内部研讨会,见到久违的消保法律前辈,非常感谢大家对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制订的关心,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对一个部门规章进行这么专业的讨论,非常及时和必要。大家从法律角度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我们会认真听取和研究大家的意见,争取制订一个能够兼顾各方利益,促进行业良性发展的规定。相信这次的研讨是个良好开始,未来和消法研究会、3.15电商消保论坛会将要开展更多、更积极的协作。

  会后,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将与会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形成书面意见,呈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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