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7-20 来源:中国法学会绿化办公室 责任编辑:att2014
关于推荐全国绿化奖章的报告
根据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绿化奖章评选工作的通知,全绿字[2018]3号文件精神,中国法学会绿化办公室在主管会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央国家机关绿化办的精心指导下,我会在创建首都绿化美化花园式单位、庭院绿化、义务植树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我会在2006年被评为“首都绿化美化花园式单位”的荣誉称号,王超同志在2015年至2017年连续三年被评为首都绿化美化先进个人,2018年被中央国家机关绿化委员会推荐为全国绿化奖章候选者。
王超同志基本情况:
姓名:王超 性别: 男 民族:汉 出生日期:1972.07.21 籍贯:河北 户籍地:北京市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身份标识:干部 学历:本科 工作单位:中国法学会机关服务中心 职务:副处长 主要兼任职务:绿化办副主任 行政级别:六级
主要先进事迹:
王超同志自2011年起负责中国法学会机关绿化美化工作,同时担任中央国家机关第九绿化协助组组长,按照中央国家机关绿化办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家机关和北京市绿化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做好本单位绿化美化工作,积极组织绿化协助组成员单位开展绿化活动。在多年的绿化工作中,围绕大局,认真负责,兢兢业业,为推动机关绿化工作,为美化首都环境默默做出贡献。先后7次获得“西城区金融街绿化先进个人”和“北京市绿化美化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始终用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始终与党中央和国家政策保持高度一致,爱国守法,情系绿化,献身绿化,无私奉献国土绿化事业,牢固树立“绿化美化首都、造福子孙后代”的理想信念,以“干一行,钻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工作热情,踏实的工作作风,扎扎实实的完成各项绿化美化工作任务。
一、对绿化宣传工作常抓不懈。抓好绿化宣传教育是做好绿化工作的基础,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利用宣传栏、电子屏、标语、张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注重言传身教,将自身所学做好传帮带,营造“人人爱绿化,个个想美化”的良好氛围,使全体干部职工提高对绿化美化工作的认识,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自觉参与植绿、爱绿、护绿、兴绿,绿化美化首都环境。
二、认真做好义务植树工作。认真做好单位领导参加北京市绿委和中央国家机关绿委组织的共和国部长义务植树活动;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义务植树活动,义务植树尽责率100%。为首都“拥抱青山绿水,共享白云蓝天”添砖加瓦。
三、加强管理,养护到位。在绿化工作中注重抓好管理和养护工作,对院内花木、绿植、树木建立台账,定期对绿篱、草坪进行修剪,对老旧苗木及时更新,加强管理,养护到位。使院区绿化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四、结合实际做好绿化美化工作。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阅览绿化书籍,请教园林专家,向兄弟单位学习先进的绿化美化经验等方式做好绿化工作。根据单位院区小可绿化面积有限的特点,在做好平面绿化的同时,向立体、空间绿化发展,见缝插绿,垂直挂绿,拆墙透绿,在院区搭建栅架,种植藤蔓,建有70多米长的绿色藤廊,绿化覆盖率70%,起到了很好的绿化美化效果。实现了“四季常青,一片一景,三季有花,秋季有果,高中低层层绿,乔灌草相结合”的绿化成果,为法学会“首都绿化美化花园式单位”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
中国法学会绿化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