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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2017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立项公示公告

时间:2017-11-29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att2014

  2017年7月7日,中国法学会发布了《中国法学会2017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截至8月31日,共收到有效申请书1500份。10月13日—11月23日,中国法学会严格按照《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组织113位专家进行了两个阶段的通讯匿名评审工作。11月28日,在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的主持下,严格按照两个阶段总分的高低,确定了中国法学会2017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拟立项名单。其中,重大课题2项、重点课题8项、一般课题59项、青年调研项目24项、基础研究激励项目4项、自选课题188项。上述立项课题中,有项3重点课题、11项一般课题、16项青年调研项目从自拟选题中择优产生。

  本年度课题评审工作严格按照《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采取了以下步骤和方法:

  1.专家评审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内容评审,评审指标主要涉及申请人对课题价值的理解、研究内容及可能的创新性、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等;第二阶段为基础评审,评审指标主要涉及主持人及研究团队的研究能力、在课题选题相关领域已有的研究成果、研究计划和成果形式等。

  2.两个阶段均采用通讯评审方式背靠背进行,尽最大可能避免干扰。内容评审阶段确保绝对匿名,专家与专家之间完全匿名,专家与申请人之间完全匿名。基础评审确保专家与专家之间完全匿名,专家对申请人匿名。

  3. 根据学科或研究领域,内容评审阶段分为24组,基础评审阶段分为14组,每个阶段每组的评审专家均为3人,两个阶段的专家不交叉。评审专家的遴选以学术造诣和学术公心为主要条件。

  4.第一阶段即内容评审阶段评分排名前40%的,进入第二阶段即基础评审阶段,其余淘汰。内容评审第一名领先第二名30分以上的,直接列入立项建议名单,不再进行基础评审。

  5.两个阶段总分的计算公式为:总分=内容评分X65%+基础评分X35%。

  6.自选课题与资助课题同等重要,统一评审程序、统一评审专家、统一评审标准、统一限制数量,确保自选课题评审工作的严肃性。自选课题按期结项且成果鉴定为“优秀”的,予以后期经费资助。

  7.评审相关信息第一时间尽可能全面公开,包括评审指标及分值、全部评审专家名单、课题主持人基本信息等相关材料,接受社会监督。全部评审材料存档备查。

  请拟立项课题主持人准确填写《2017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拟立项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后,于2017年12月5日之前快递至: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东路4号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学术研究处曹菲、姚国艳收,邮编:100081,电话:010-66173342.

  公示期为2017年11月29日—12月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我部联系。

  联系人:曹菲 姚国艳

  联系电话:010-66173342

  电子邮箱:clskt2017@126.com

  附件:

1中国法学会2017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立项公示名单.doc

2中国法学会2017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docx

3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docx

4评审专家名单.docx

5评审指标及分值.docx

6评审专家承诺书、工作人员保证书.doc

7中国法学会2017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拟立项用).doc

 

 

  中国法学会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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