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4-03 来源:福建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4月2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省法学会在福州召开法学法律专家参与地方立法起草论证工作座谈会
4月2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省法学会在福州召开法学法律专家参与地方立法起草论证工作座谈会。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张广敏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檀云坤出席会议,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省人大常委王敏夫主持会议。省委政法委委务会议成员、政治部主任、省法学会党组成员邓佳文,省委政法委委务会议成员、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何晓清参加会议。来自法学法律界的知名教授、律师和实务部门负责人就提高立法质量,拓展参与地方立法的途径、方式和机制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强调,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是做好立法工作的根本保证,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立法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要完善地方立法体制机制,强化智力支撑和立法效率,不断提高立法水平和质量。地方立法工作要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同向,紧紧跟上中央和省委要求、跟上事业发展需要;要与时代同步,体现新时代新作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要与改革同频,积极适应改革的需要,及时做好立改废工作;要与实践同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立良法促善治。
会议要求,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要在“转”字上下功夫,积极转变作风,强化服务意识;要在“合”字上下功夫,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合力;要在“质”字上下功夫,突出特色、探索和创新,在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中积极贡献福建力量。福建省法学会要增强问题意识,聚焦福建高质量发展实现赶超、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治理法治化、改善营商环境、闽台交流融合等重点领域的立法问题,组织开展立法研究,认真梳理和提炼研究成果,积极为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修改提供更多有价值的参考建议。要主动加强和密切与省人大的联系,在信息互通、平台对接、项目合作、成果转化等方面,探索搭建法学法律专家参与立法调研起草、咨询论证的新平台新机制,让省法学会在立法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