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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与法律文书写作研讨会综述

时间:2018-05-09   来源:  责任编辑:fml

  2018年5月7日,由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与知识产权出版社联合主办的“知识产权保护与法律文书写作研讨会”在知识产权出版社举行。

  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宏俊,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副主任高胜华,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姚欢庆,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人事处处长赵朝琴教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兰国红、崔宁、夏旭参加会议并作发言。知识产权出版社副总编王润贵代表主办单位致欢迎词。知识产权出版社法律编辑室主任齐梓伊、民主与法制社浙江记者站站长洪亮也参加了本次会议。

  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周刊总编辑刘桂明全程主持了本次会议。

  本次研讨会是法律文书学研究会“1+N”模式中面向法治、主题精准、人员精悍、研讨深入、理论实务并重的专业研讨会之一。

  研讨会开始,知识产权出版社副总编王润贵首先代表主办方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欢迎。他指出,知识产权相关著作的出版在法律类图书出版中属于高精尖的一种类型,和其它法律类图书出版的不同之处在于,专业性比较强、涉及面比较窄。但是,知识产权出版社作为法律图书出版领域的专业出版社,近年来,在知识产权出版领域进一步细分出了知识产权专利审查、专利代理、商标等细分领域。在与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北京各级法院的合作之下,陆续出版了《司法文书写作教程》《知识产权法官论丛》《知识产权经典判例》《国外知识产权经典译丛》等经典书籍,这些图书的出版都成为了知识产权出版社的品牌。他提议,与会研究机构要加强合作,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审判、教学、科研等工作的发展。

  刚刚从台湾东吴大学访学归来的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宏俊首先介绍了海峡两岸关于法律文书写作与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合作交流的最新成果,然后以体育赛事的知识产权保护为题进行了比较分析。他说,按照以往的经验,我们都认为法律是滞后的、是解决法律纠纷的、法律是最后一道防线。但是,在大数据条件下,法律保护如果跟不上的话,网络发达后引发的纠纷,无论是对投资者、还是对创新者、对社会来说,造成的侵害更大。传统上,法律文书往往都是从后往前推,但是我们应该反向思维,法律应当是超前的,如果没有一个超前的意识在前面引领,平台搭建是很危险的。提前通过法律预防,这样才能够避免给社会造成更大的伤害。

  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人事处处长赵朝琴教授从高校法律文书学教学的角度,对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1+N”模式表示支持与赞同。她表示,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举办的研讨会能够有效地将法律文书学理论与实务问题结合起来,与会专家学者能够充分交流、互相启发,这对于高校法律文书学教学工作起到了非常大的促进作用。近期,赵教授供职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也与河南省知识产权局联合共建成立了知识产权学院,以期进一步加强高校在知识产权领域的研究工作。

  4月10日,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上强调,“我国要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完善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把违法成本显著提上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机构改革方案体现了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社会大众的知识产权意识也逐渐增强,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副主任高胜华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职能进行了详细介绍。他说,我们现在虽然属于知识产权大国,但并不属于知识产权强国,我们在知识产权研究方面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姚欢庆首先表示,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非常希望加强与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的合作交流。他认为,法律文书具有独特的价值,知识产权文书应该是所有法律文书中质量最高的文书。知识产权判决文书的说理部分,代表着一个国家法治建设的一部分。知识产权文书与技术的结合非常紧,它应该是超前的,在规则还未到达的地方,对未来起着引领作用、起到判例的指引作用。以知识产权判决文书作为切入点,对于公众认识法律文书的价值非常重要。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兰国红首先对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机构设置和内部分工进行了介绍。她表示,技术的不断发展所引发的前沿、疑难、新类型案件,会对现有法律造成挑战。互联网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较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来说,法官需要更多关注国外的规定,根据现有规定在现有背景下审理。这一新类型案件的裁判文书将对行业起到一定的引领作用,作为主审法官,也希望法官所撰写的裁判文书能够进一步鼓励创新、促进技术的传播。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崔宁认为,目前来看,专利代理机构、专利复审委员会、知识产权法院之间的交流合作都很紧密,代理人的文书、行政机关的复审意见、三级法院的说理各自均有精彩论述。从实务角度来看,新技术的出现带来了权利保护内容和侵权行为样态的变化,对知识产权类型案件的审理法官提出了崭新的、不同的命题,这就促使法官思考在保障当事人权利方面如何达到既要保护、又要简化文书写作的目的,对此,需要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与实践。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助理夏旭通过对比学习经历与8年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经历表示,学生、法官通过撰写法律文书所体现出的思维方式是不同的。而对比、分析各自的法律文书,是一个互相学习、实现双赢的过程。

  最后,刘桂明副会长从专业、主题、内容、实务、价值、交流、时间、目的等八个角度对本次研讨会进行了总结发言。他指出,本次研讨会在专业上聚焦了法律文书写作中知识产权文书写作这一小众问题;从主题上对于知识产权领域的理论与实务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从内容上探讨了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与技术问题;从实务上研讨了审判与写作中的目的性问题;从价值上谈到了知识产权文书写作中的保护与引导问题;从交流上来看,探讨了案例与判例的问题;从时间上来看,本次研讨会充分探讨了如何对当下发生的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进行经验总结,来为未来培养更多的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专家型人才;从目的上讲,深入交流了知识产权案件报道与知识产权书籍出版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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