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5-07 来源: 责任编辑:fml
中国仲裁国际行研讨会于2018年5月5日在佘山脚下的花园学府上海政法学院召开。本次研讨会由上海政法学院、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和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
研讨会邀请到来自全国各个高校、科研机构、实务部门等从事仲裁法律制度研究的专家学者和实践工作者共计180余位代表,围绕中国仲裁国际化问题展开深入交流,为中国仲裁与国际接轨建言献策。
开幕式由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建博士主持。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刘晓红教授、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副秘书长Kristin Campbell-Wilson女士和中国国际商会秘书长于健龙博士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刘晓红教授代表上海政法学院对莅临研讨会的专家学者表示热烈欢迎!她提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以及法律制度仍存在差异,中国在未来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必须充分利用全球资源。刘晓红教授还指出,本次会议为海内外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的专家和实务工作者提供了一个重要机会,并表示愿与理论界、实务界一道,共同为中国仲裁的国际化发展贡献力量。
开幕式后开始第一个议题“先调解后仲裁制度及其延伸”的讨论。于健龙博士担任主持人,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前主席、Bredband律师事务所律师Johan Gernandt博士、爱尔兰大律师Oliver Connolly、北京霖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张玉林博士、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力教授分别就“避免和解与仲裁中的矛盾与冲突”“仲裁和解中的优势与挑战”“仲裁机构作为中介的作用”“外国仲裁员是否有权仲裁中国案件”等问题发表观点。与会代表与四位发言人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互动讨论。
接下来,北京金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孟霆律师主持议题二“中国的审理模式”的研讨,北京汇仲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刘京先生、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振安律师、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Jane Willems女士、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国际法官Anselmo Reyes先生分别对“中国与海外仲裁模式的分析”“仲裁员的选择程序及其行为”“证人的必要性和听取证词的道德规则”“中国仲裁如何对待外国法律提交的证据”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下午进行了第三部分议题“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和中国仲裁”的讨论。本议题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李虎博士主持,Kristin Campbell-Wilson女士、国际商会北亚地区办公室首席代表范铭超博士、北京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邢修松律师、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任玲女士分别就“国际仲裁如何影响国内仲裁”“如何将国际特点引入中国仲裁”“投资和商事的国际仲裁分析”“中国法院仲裁的司法审查”四个方面进行阐述并表达自己的观点。
第四部分议题“中国仲裁的未来展望”由陈建博士主持,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特聘院长徐国建博士、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研究与信息部副部长徐之和先生、印度Law Senate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S Ravi Shankar律师、英格兰威尔士大律师Timothy Shawn McNamara先生、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法律合作处副处长魏庆女士分别针对“国际公约的重要性”“对中国仲裁的未来展望”“印度仲裁机制”“英国与中国仲裁法的差异”“如何提高中国仲裁机构的竞争力”等问题发表看法,并与与会代表进行互动讨论。
通过本次中国仲裁国际行研讨会的深入交流,众多专家学者建言献策,在增进海内外专家学者交流互动的同时,对中国仲裁制度的完善及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会议发言使用的唯一语言是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