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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0日-21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暨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2017年年会在海口成功举办。今年的年会主题为“经济全球化面临的新问题及应对”,由研究会主办,海南省法学会、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南海法学》期刊、海南省社会治理创新与人才培养研究基地共同承办。全国各地的理事会员、专家学者、实务界人士、海南当地的与会代表以及海南政法职业学院的师生近300人参加了此次盛会。本次年会收集论文超过百篇,涵盖论题广泛,对当前国际投资、国际金融、国际贸易与WTO法、国际经贸争端解决等热点问题都有涉及,会议交流热烈,成果丰硕。
5月19日晚,沈四宝会长主持召开了研究会常务理事会议,研究会的主要负责人和常务理事参加了会议并对本次年会的筹备工作、优秀论文评选、中国法学会的工作要求、研究会本年度的工作重点以及后续安排进行了讨论和确认。
在本次年会的开幕式上,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党委书记童光政教授致欢迎词,海南省法学会肖若海会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任海泉中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会长沈四宝教授分别致辞。商务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领导、研究会的理事会员、全国高校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实务界人士参加了此次盛会。
5月20日上午8:30,大会开幕式由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副院长朱绵茂教授主持。海南政法职业学院书记童光政教授、海南省法学会肖若海会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任海泉中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会长沈四宝教授分别致辞。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李存捧副主任、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校长吴杰教授、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副校长陆建军教授等领导也出席了会议。
童光政书记首先代表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向参加本次会议的各位领导、嘉宾、老师和同学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在共享经济全球化面临新问题、海南全省贯彻落实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之际,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暨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 2017 年年会的召开具有重要意义。同时,童光政书记对海南政法职业学院进行了简要介绍,他表示,学院希望通过此次会议的召开,就“一带一路”建设与法治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进一步加强学院法学理论的研究,加强法学理论学科人才培养方面的研究,更好地为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童光政书记表示,作为全国唯一一个省域的经济特区,进一步发挥海南的三大优势,期待与会代表对海南的发展提供宝贵建议。最后,童光政书记预祝此次年会取得圆满成功。
海南省法学会肖若海会长在大会致辞时表示,在北京“一带一路”高峰论坛成功举行和胜利闭幕之际,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 2017 年年会就在海南省如期召开,他感到很荣幸。他代表海南省法学会向与会专家表示热烈的欢迎。肖若海会长简要介绍了海南作为国际旅游岛的优势、经济增长情况、旅游经济发展现状以及服务业的发展。海南主动服务于国家的外交大局,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与联系,重视南海维权维稳,守好祖国的南大门。他指出,习近平主席和李克强总理强调,海南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一环,要发展岛屿海洋性经济,发挥海南独特的地理位置、交通等方面的优势。作为全国的热带岛屿,海南要致力于创造公共外交领域的品牌效应,积极呼吁海南“国际旅游岛”的重要使命。同时,肖会长表示,海南目前也存在城乡人均收入和国际化水平不高等方面的不足之处,因此,要坚持深化改革开放,挖掘和激发新的动力和活力。肖会长还强调,“一带一路”倡议的长期稳定发展必须建立在法制化的基础上,研究会要为国际经济贸易发展提供国际法学理论的支撑。当今中国,国际经贸交往已经成为最为重要的经济形态之一,但是也不可避免会产生一些问题和风险,开展国际经济贸易法的研究任重道远。最后,肖会长预祝研究会 2017 年年会取得圆满成功。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原军事科学院副院长任海泉中将代表中国法学会出席了此次年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首先代表中国法学会和王乐泉会长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出席会议的专家学者们致以诚挚的问候,同时对本次会议的承办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任海泉副会长指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自 2005 年成立至今,已成功举办了 12 届年会和多个国际性、全国性、地区性专题学术研讨会和报告会,积极参与中国法学会组织和启动的多个中外法律论坛、培训项目及出访工作,出色完成了中国法学会组织的一系列重大外事工作,并获评为“中国法学会外事工作先进单位”。任副会长指出,此次大会的主题是“经济全球化面临的新问题及应对”,对该议题的深入研究非常及时、非常必要。我国国际经济法学者应当加强对全球经济治理规则的研究,为我国参与国际竞争、发展对外经贸提供有力的学术支撑。结合我国国家发展战略以及国际经贸发展及全球法治保障的要求,任副会长对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下一步的工作提出意见和期望。任副会长强调,中央和中国法学会对研究会的地位和作用发挥寄予厚望,希望研究会认真落实中国法学会王乐泉会长在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积极推行陈冀平书记在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中总结的中国法学会 2017 年工作重点,逐步构筑起立足本国、辐射周边、面向全球的具有中国特色和高水平的法学智库。
沈四宝会长代表研究会向海南政法学院童书记、吴校长以及全体师生的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之所以选择春季而非以往秋季举办年会的原因,在于今年五月北京“一带一路”峰会刚刚结束,研究会同仁希望对于这个重大的活动闻风而动,就势而上,顺势而为。他指出,在此次北京峰会上,习总书记的讲话和会议所达成的成果,向全世界发出了一个信号,即由西方国家发起的、持续了近百年的经济全球化浪潮,目前遭遇了种种逆全球化的事件,正面临严峻的考验和挑战;相比某些西方国家的犹疑和退缩,坚持经济全球化的捍卫者和主力军已经转向了中国;中国作为旗手,已经走到了全球化的中心,经济全球化正在刷新,世界格局主导者正在发生变化。在这一大背景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的任务明确,就是集中力量把 2017 年 北京“一带一路”峰会(BRF -Belt and Road Forum)的成果内容提升到国际经济法治层面,为落实这一成果做出法律人应有的贡献。
大会开幕式后,年会的主题报告会阶段由沈四宝会长主持。商务部条法司 WTO 处于方处长、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局级审判员高晓力博士、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国内案件处焦亚尼处长、清华大学法学院车丕照教授、暨南大学法学院刘颖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梁咏副教授共六位专家学者分别向大会作了专题报告,现场反响热烈。
商务部条法司 WTO 处于方处长的报告主题为“中国参与 WTO 争端解决实践”,她从世贸争端解决机制与实践、世贸争端解决机制特点两个方面进行阐述。在世贸争端解决机制与实践方面,她指出,在世贸成员发起争端的数量方面,美国和欧盟遥遥领先,发展中国家对争端解决机制的利用也越来越多。在世贸争端解决涉及协定类别方面,主要集中在涉及 GATT1994 的争端。中国参与世贸争端涉及的成员方面,中国仅起诉过美国和欧盟,体现出中国在参与争端解决方面比较克制。在被诉案件中,美国、欧盟是主力。中国参与世贸争端解决机制涉及的领域方面,中国的起诉案件主要集中在反倾销、反补贴领域(“两反一保”贸易救济领域)。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局级审判员、高级法官高晓力博士作主题为“涉外商事审判的热点问题”的发言。她演讲的主要内容是去年以来最高院民四庭工作中与国际经济法学有联系的问题。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涉外民商事诉讼案件中的新动向,二是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司法监督,三是最高人民法院为服务国家大局和“一带一路”战略采取的措施。高晓力法官介绍,最高法涉外民商事诉讼案件中新的动向和值得学界关注的问题主要包括,一是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纠纷,二是关于信用证和独立保函问题,三是关于对外担保合同的问题。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国内案件处焦亚尼处长作主题为“经济全球化下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问题及应对”的发言。从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贸仲CIETAC 仲裁的最新发展及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应对三部分对主题内容展开论述。在“一带一路”的历史背景下,商事仲裁机构将面临不断增加的跨国投资和跨国贸易争议。为了适应新形势,我们要建立与“一带一路”框架匹配的争议解决机制,注重发挥国际商事仲裁的作用。仲裁机构间既竞争又合作,共同做大仲裁,共同提高中国仲裁的公信力;具体涉及法制完备、友好仲裁司法环境的持续改善、有效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等。同时,还要关注仲裁机构面临的新老仲裁员更新换代以及仲裁员队伍的持续培养;同时也要深入研究国际公约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别法。
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车丕照教授作了主题为“国际经济秩序的包容性”的演讲。他提出,国际经济秩序的包容性涉及体制、机制、体系方面的问题。“一带一路”的迅速进展和包容性有关,其迅速成功的一个原因也是因为其具有包容性。通过“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的讨论及其达成的成果,“一带一路”的法制化问题才真正有了新的进展,就其制度的建设而言,包容性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判断标准。习总书记总结的“丝路精神”,把开放包容作为其中内涵之一,既包括地理上的包容,也包括不同文明、宗教等意义上的包容,从广义上是包括法律上的包容性。“两部一委”的《愿景》文件也体现了价值观的包容。除了制度的包容,规则的包容体现在不排斥其它的规则以及规则形式的多样化。最后,车教授用三句话总结,包容性是“一带一路”基本设计的主要特征;法律不偏离中心;如何实现包容性是更重要的问题,如何以多元的制度实现包容性是关键。
暨南大学法学院分党委书记、副院长刘颖教授作主题为“联合国电子商务立法最新动态”的演讲。首先,刘颖教授对联合国电子商务立法作了简要概述,包括联合国 1996 年《电子商务示范法》、2001 年《电子签名示范法》和 2005 年《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随后,刘颖教授介绍了《电子可转让记录示范法》,展示了 Bolero 电子提单如何运作以及我国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处理倍数行为过程。最后,刘颖教授提出了联合国电子商务立法最新议题。关于云计算、存在数据托管和处理问题,联合国会议提供了一般性指导意见,涉及合同、监管、隐私、数据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关于身份管理,他指出身份管理是开展电子商务的前提,只有验证当事人身份才能明确交易主体,实践中存在是否需要确定身份、是否需要身份验证等问题。
复旦大学法学院梁咏副教授的参选论文获得本年度研究会优秀论文一等奖,作为获奖学者,她受邀作了主题为“中国海外投资争端解决中所涉若干重要问题及完善建议-以国际投资仲裁中的涉华安全研究为视角”的发言。她指出,中国已经成为一个双向的投资大国,并与世界上的100多个国家签署了 双边投资保护协定(BIT) 和部分自贸协定(FTA)。截至目前,国际投资仲裁中已有 10 起涉华案例,其中 8 起中方作为投资者,2 起中方作为被诉东道国。随着跨境投资贸易的迅速发展,中国会面临更多的投资仲裁,探讨中国海外投资争端解决中所涉若干重要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梁咏副教授针对“投资者”定义问题 、过渡期间的 BIT 适用问题、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并提出完善国际投资争端的建议。她认为,中国政府应对国际投资仲裁机制中存在的问题予以高度关注,并争取创设起以中国主导的国际投资仲裁机制,更好地保障中国投资者和中国政府的正当权益。
除沈四宝会长致辞并主持主题报告会、车丕照副会长作主题发言外,研究会的多位副会长及秘书处负责人等也出席了此次年会,并在分组专题会主持、评议及宣读论文。他们分别是: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常务副院长周仲飞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邵景春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王军教授、澳门大学研究生院院长莫世健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慕亚平教授、西南大学法学院邓瑞平教授、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杨松教授。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丁丁教授及副秘书长伏军教授也出席了此次年会。
研究会副会长、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左海聪教授代表研究会参加了同一天在北京召开的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会议。
5月20日下午,按照会议议程,参会嘉宾和学者分成四个小组,在四个分会场分别就不同主题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第一分会场的主题是“国际贸易法专题”,第二分会场的主题是“国际投资法与国际经济法前沿领域”,第三分会场的主题是“国际金融法专题”,第四分会场的主题是“国际经贸争端解决机制专题”。各位专家学者各抒己见,讨论热烈,相互学习,取得了良好的交流效果。
5月21日上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丁丁教授主持当天的会议活动。当天会议议程分为专题小组代表汇报、大会总结、年度优秀论文颁奖、下届年会承办宣讲以及大会闭幕式等几个部分。
北京大学法学院邵景春教授、浙江大学法学院翁国民教授、青岛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马卫东教授、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顾宾博士、北京市律师协会仲裁专业委员会主任及华贸硅谷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丽霞博士、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助理教授何海榕博士等6位来自各专题小组的代表,向大会作了汇报发言。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王军教授受沈四宝会长委托对本次大会作了总结发言。王军教授感谢承办方周到的大会筹备、服务与各项安排。王军教授指出,本次大会的主题发言再次成为大会亮点,任副会长的讲话极大丰富了我们对国际形势的了解,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商务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及其他高校代表的演讲,内容非常丰富,关注现实热点,思考很有深度。王军教授强调,分组讨论的环节非常重要。本次大会的各个分会场论题准备以及讨论都非常深入,特别是年轻人很多,年轻学者通过对自己研究成果的介绍、提问、聆听发言以及讨论能学到很多东西。
丁丁教授对本次大会优秀论文评奖的标准、评审程序以及评审结果向大会作了说明,她介绍到,本次年会收到参选论文40多篇,远远超过去年的参评论文数量,作者单位更加广泛,质量普遍高于以往两年。按照参评标准初选了39篇符合条件的论文进入评审,经匿名评审,本年度研究会共选出10篇优秀论文(含合作作品),丁丁教授宣读了本届年会优秀论文获奖者及论文名单。本次大会论文评奖共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并列)、三等奖2名、优秀奖4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沈四宝会长等为获奖者颁奖。
随后,有意承办下次年会的单位代表也介绍了本单位的情况和承办意愿。在听取理事会员意见的基础上,下届年会的承办单位将由后续会长工作会议讨论决定并上报中国法学会。
在闭幕式上,沈四宝会长对大会成果进行了概括总结,并对研究会未来的发展工作做出了部署并提出了希望。沈四宝会长代表研究会全体理事会员,对所有与会嘉宾的支持与工作人员对年会顺利召开所作出的贡献再次表示衷心感谢,对海南政法职业学院等承办单位成功地举办此次会议表示衷心的感谢,研究会2017年年会在与会代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