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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比较法沙龙”年度会议(2015·北京)会议综述

时间:2015-07-09   来源:  责任编辑:xzw

  2015年7月3日,“青年比较法沙龙”年度会议(2015·北京)在清华大学法学院532会议室顺利举行,来自京、沪以及厦门三地共计30余位青年比较法学者围绕四篇主题论文展开富有成效的交流。

  “青年比较法沙龙”是一个民间、自治、开放且包容的学术工作机制,最初由北京一群有志于比较法研究与学习的青年学者(学子)发起,共同研讨比较法学的基础理论和前沿问题,重温历史长河中诸种文明的法律传统,梳理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变迁与法律机制发展之间的关系,探索处于复杂历史社会情境中的中国的法律原创力。几年以来,沙龙形成了一定规模,取得了一定成果。在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的支持下,沙龙尝试建制化并走出北京,2015·北京会议就是“青年比较法沙龙”第一次年度会议。

  开幕式由清华大学法学院鲁楠助理教授主持,他代表东道主欢迎远道而来的五位外地学者,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马剑银讲师就沙龙形式、办会主旨做了详细说明,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王志华教授作为嘉宾做了致辞,他表示研究会会继续加大对沙龙的支持力度,鼓励青年学者展开认真严肃的学术交流。

  与一般性学术会议论文较多,并因此窘于时间限制而无法就学术问题展开充分讨论不同,此次会议只遴选出主题论文四篇,分别是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刘毅副教授的《家国传统与国家治理》、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赖骏楠讲师的《梁启超政治思想中的“个人”与“国家”》、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余盛峰的《政治宪法运动的三次全球化》和厦门大学法学院魏磊杰讲师的《旧邦新造的国际之维》,与会学者们就这四篇主旨论文展开了直接与充分的学术批评与回应。

  上午的议题由中国政法大学仝宗锦副教授主持,讨论前两篇论文。针对刘毅副教授依赖宋儒的理学建构,试图从“家—国”一体的传统来建构中国传统的治理模式,华东政法大学于明副教授和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陈刚讲师在充分肯定刘毅学术努力的同时,分别从外法史和中法史的角度展开了卓有见地的学术批判,于明指出“家—国”问题不仅仅是中国特有问题,也是西方,尤其是西方早期制度史中的经典问题;陈刚则指出“家—国”一体化并不能确切概述中国的传统治理模式。

  针对赖骏楠详细考证1903年梁启超思想的前后变化,并以梁启超作为那个时代的代表,考察一代知识分子内心中儒学体系的建构及瓦解的学术论证,中国政法大学汪庆华教授非常敏锐地提出赖文本身的内在矛盾,清华大学法学院田力硕士研究生则借助剑桥学派“文本与语境”的经典分析方法,在精研梁启超年谱和考证其重要政论文章的基础上,就梁的思想与其政治实践之间的关系问题提出质疑。

  下午的会议由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李晓辉副教授主持,讨论后两篇论文。余盛峰试图从“阿克曼-波斯纳争论”等历史上三组颇有影响的宪法问题争论试图引出宪政实践与经济先行之间永恒政治宪法学问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泮伟江副教授在概念的精确性,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徐霄飞讲师就问题的普适性等方面与余盛峰展开了颇有见地的学术争论。

  魏磊杰则在徐国琦《中国与大战》的研究基础上,围绕“一战”问题,从“国际”之维的角度,论证出时任中国领导人希望通过积极参战来谋求主权国家地位的“非主流”观点,除了中国政法大学吕亚萍讲师和上海师范大学法学院王强讲师颇有见地的学术批评外,赖骏楠指出国家主权问题的不同研究维度、马剑银和鲁楠指出历史建构的连续性与偶然性问题。

  在主题讨论之后,进入圆桌会议阶段,此阶段是会议针对比较法研究的基础和前沿问题进行漫谈,由马剑银主持,仝宗锦、李晓辉、汪庆华和清华大学法学院屠凯助理教授作为引言人,就“比较法与中国:新视野、新领域与新方法”议题展开讨论,青年新秀们结合自己的研究经历对中国比较法研究的现状与未来趋势提出了诸多洞见。在会议总结环节,鲁楠和于明对本次会议给出了高度评价,鲁楠指出,“青年比较法沙龙”作为青年学者的交流平台,充分体现了学术平等,虽然批判有些“暴风骤雨”,但却无碍大家之间的友谊。于明作为下一次年会的主办方代表,希望沙龙的影响力日甚,并向各位与会学者发出华东政法大学的邀请。

  此次会议虽然是青年学者的交流平台,没有学术“大佬”参与,没有丰厚的会议经费,但依然吸引了比较法、法理学、法律史、宪法学、商法学等诸多学者旁听,小小的532会议室“人满为患”,会议圆满结束,大家对2015年12月底将在华东政法大学召开的“青年比较法沙龙”年度会议(2015·上海)充满了期待。

  (撰稿人蒋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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