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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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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建新同志在中国法学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

时间:2010-03-26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团结奋进 继往开来

  努力开创法学研究工作新局面

  ——在中国法学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2003年11月5日)

  任建新

各位代表,同志们:

  这次代表大会是我国法学界、法律界在新世纪、新阶段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一次盛会。大会的主题是: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团结动员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为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胜利,提供强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持和法律服务。

  中国法学会自1997年1月选举产生第四届理事会以来,在党中央的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团结组织全国法学界、法律界和广大会员,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开创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是:

  ——认真回顾了中国法学会成立五十多年来在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道路上不断探索、不断前进的历程,总结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和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经验,明确了前进方向。

  ——按照中央提出的“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理论创新。特别是针对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事件、重点工作,及时组织开展对策研究和理论探讨,提出法学理论支持和工作建议,取得了一批重要的研究成果。

  ——加强法学会自身的改革和建设,理顺了法学会的领导管理体制,壮大了会员队伍,初步形成了多学科、多门类、多层次的法学研究体系。

  ——进一步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双边、多边的法学交流日趋活跃,国际合作研究项目也有新的发展。

  ——配合国家四五普法规划,结合各项法律的颁布或修改,利用主管主办的刊物,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效果良好。

  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依靠党中央坚强正确的领导,依靠中央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依靠全国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和广大会员的共同努力。在此,我代表中国法学会第四届理事会,向法学界、法律界的朋友们和全体会员,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帮助法学会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抓住二十一世纪头二十年的战略机遇期,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经的承上启下的重要发展阶段,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关键阶段。而实现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方略得到全面落实。前不久,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要完善宏观调控体系、行政管理体制和经济法律制度,全面推进经济法制建设。在新的历史时期,党和国家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提出的要求更高,任务更加艰巨。中国法学会要根据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履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神圣职责,团结组织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努力开创法学研究工作的新局面。

  第一,必须坚持法学研究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方向。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是中国法学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我们最重要的工作,就是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实践,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深入进行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法律课题的研究。对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完善经济法律制度以及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等一系列重要法律问题,做出准确的、科学的回答,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奠定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

  第二,必须坚持“一手抓研究,一手抓队伍”的方针。造就一支强有力的法学研究队伍,是推进法学研究的前提和保证。我们要大力充实法学会的研究力量,改变机关化作风。特别要加强领导班子的建设,把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各专业学科带头人和优秀中青年法学家选拔到法学会以及各个专门、专业研究会的领导岗位。要十分注重法律人才的培养,积极创造有利于优秀法律人才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和激励机制,尽快使一大批政治坚定、学贯中西、年富力强、锐意进取的法学理论骨干脱颖而出,推动法学研究的不断繁荣和发展。

  第三,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我们开展法学理论研究,一定要从实际出发,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需要出发。现在,新情况、新问题很多,新理念、新观点也很多,如果不深入实际,仅靠闭门造车,东摘西抄,这种没有实践基础的理论必然是苍白的、空泛的。认识从实践开始,经过实践得到了理论的认识,还需再回到实践去。只有投身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实践,密切联系国家立法、司法、执法和普法的实际,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新情况,认真研究新问题,善于总结新经验,才能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理论支持和科学依据。

  第四,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真正做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相统一;真正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努力营造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更加广泛地团结、联系法学界、法律界,充分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共同为繁荣法学研究而奋斗。

  第五,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中国法学会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团体,也是我国法学界、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要在党的领导下,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依照法律和法学会章程有效地开展工作,更好地发挥联系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要健全和完善法学会的规章制度,改进法学会的运行机制,增强为广大会员服务的意识,密切与所属各专门、专业研究会的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并根据法学研究发展的需要,适时成立新的学科和专门、专业研究会。

  各位代表,第四届理事会的工作就要结束,新一届理事会即将在本次大会产生。长江后浪推前浪,相信新的理事会一定会以更出色的工作,取得更优异的成绩。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团结奋斗,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谱写新的更加绚丽的篇章。

  预祝大会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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