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2-09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2012年中国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任务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全国“两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在引领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健全完善法学会组织体系、提高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设高素质的法学法律人才队伍、拓展和深化对外法学交流、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为“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法治保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理论支撑,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深入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努力推动法学研究和法治文化建设的发展、繁荣
(1)与中政委联合,会同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于4、5月份在延安市举办“全国法学理论骨干培训班”,引导法学、法律工作者弘扬革命传统,树立政法核心价值观,始终坚持法学研究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制定《法学理论研究人才培养战略规划》。
(2)通过开展“双百”活动,传播法治文化,培养锻炼法学家队伍;通过举办论坛,加大对文化体制改革进程中遇到的重大法学理论问题的研究;通过“法学文库”、“法学法律人才库”建设,展示法治建设的成就;通过发挥法学会的“民间外交”、“法律外交”、“学术外交”的独特优势,积极攻关,主动宣传,发出主流声音,掌握话语权,展示法治“软实力”。
二、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组织推动法学理论研究
(3)在2005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意见》基础上,制定《新时期繁荣法学研究规划》。
(4)完成《法学研究十大专项规划》项目的评审和成果验收,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任务。研究制定2013—2015年的法学研究十大专项规划。
(5)围绕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部署,重点就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整体规划设计问题进行研究;
围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题、主线,重点就建立完善的市场监管法律机制、保障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问题进行研究;
围绕现行宪法实施30周年,重点就宪法实施过程中的成绩、经验、问题及强化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问题进行研究;
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重点就通过法治保障提高创新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问题进行研究;
围绕保稳定、促和谐,重点就建立确保社会稳定的法律机制问题进行研究;
围绕建立“大调解”格局,重点就推进司法、行政和人民调解的有机结合,形成“大调解”的长效机制问题进行研究;
围绕“一国两制”和和平发展大局,重点就两岸四地区际法律合作、特别是运用法律手段解决两岸关系问题进行研究;
围绕入世十年后中国“走出去”战略,重点就发挥国际法在处理国际政治、经贸关系的地位作用问题进行研究。
(6)组织好2012年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的招标立项工作。
(7)举办主题为“宪法与法律实施”的第七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主题为“诚信体系建设法律与制度保障”的中国法学青年论坛、“预防灾害法律体系高层论坛”和“中国法学创新讲坛”等论坛。
三、加强对法学社团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8)贯彻落实《全国性法学社团规则》,研究制定与《全国性法学社团规则》配套的具体制度,如年检办法、评估制度等。健全中国法学会各部门共同承担法学社团管理工作的协调机制。
(9)指导、协调各研究会根据中国法学会的部署,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法学研究和交流活动,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多的法学理论支持和法律对策建议。
(10)作好研究会筹备登记和已登记研究会的换届、年检等工作,促进法学社团内部治理结构的建立,规范研究会的组织和活动,增强研究会的活力。
(11)加强调研,采取切实可行办法,实现党建工作在研究会的全覆盖。
(12)研究制定密切各研究会和地方法学会联系的具体办法,健全全国法学研究组织体系。
四、进一步加强地方法学会建设和会员队伍建设
(13)以提升组织推动法学研究能力、服务大局能力为主线,实现地方法学会建设的整体跃升。继续推进地方法学会的组织体系建设,在理顺领导管理体制、建立党组、配齐领导班子、组建内设机构方面有新的突破。少数尚未理顺领导管理体制的省市法学会,年内要全部解决;争取更多的省级法学会、副省级城市法学会和具备条件的地市级法学会设立党组。8
(14)凡是经济比较发达、有一定法学研究力量的地市,都要积极把法学会成立起来。对已经成立和新成立的地市法学会,省法学会要帮助其解决好领导体制、机构编制和办公经费等问题,努力把工作开展起来、活跃起来。年内适时召开地市法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
(15)继续办好六大区域论坛和各省(区、市)法学会自主创办的论坛。论坛的主题要紧扣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在“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上下功夫,不断提高论坛成果转化利用的水平。适时召开地方法学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法学研究经验交流会。
(16)对地方法学会的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和能力建设进行目标管理和量化考核。评选地方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适当时候举办地方法学会会长研讨班。
(17)落实中国法学会会员工作座谈会精神,继续抓好会员发展、管理和服务工作,把会员工作纳入法学会综合考评体系。抓紧建立资料信息服务、网络服务、咨询服务等会员服务平台,建立会员广泛参与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会员参与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的积极性。
五、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8)组织开展“迎接党的十八大”的主题宣传活动,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以现行宪法实施30周年为契机,展示我国在党的领导下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建设的巨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兴起学习宣传宪法、贯彻实施宪法的热潮。利用中国法学会恢复重建30周年,策划开展系列纪念活动,扩大法学会的影响。对从事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的老法学家进行表彰。
(19)深入推进“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发挥“双百”的品牌效应。在以党政中高级领导干部为宣讲对象主体的基础上,以“法治文化基层行”试点活动为载体,向县市基层延伸,主要由各地方法学会负责,全国“双百”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予以指导和支持。重点做好港澳司法界、律师群体、政府公务员和法律院校学生的工作,精心组织政治强、资深的法学家赴港澳举办报告会。
(20)筹划与有关部委联合制作《走向法治国家》大型电视专题片,在十八大召开和现行宪法实施30周年之际推出。
(21)组织撰写《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1)》,保证质量,体现权威。
(22)继续组织实施“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大型青少年普法系列活动。
(23)履行对主管、主办媒体的管理职能,加强对媒体转企有关政策的学习贯彻。适时举办法学会系统媒体培训班。
(24)加强对法学会系统网络信息平台的整合,重点办好中国法学会网和民主与法制网。加快推进“中国法学会法学法律人才库”、“法学文库”和“司法裁判文书库”的建设工作。适时举办“法制信息化与法治建设研讨会暨2012年法学会系统网站联络员培训班”。
(25)认真办好《中国法学》、《民主与法制》杂志及时报、《中国法律年鉴》等。《中国法学》要结合明年确定的重点研究课题,精心选题,组织发表有份量、有创新的理论文章,体现权威性,发挥引领作用。
(26)各地方法学会和各研究会主办的刊物、网站,要巩固宣传阵地,增强宣传效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紧密配合党和国家重要决策,开展更多有特色、效果好的法治宣传活动。
六、深化合作,注重实效,提高对外法学交流的质量和影响力
(27)贯彻落实第二届全国外事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法律外交,展示我国法治建设“软实力”。选好交流主题,提高交流质量,强化交流效果。选择重点国家、重点组织,发展新的合作伙伴,有针对性地实施具体项目。积极落实多边和区域活动通过的宣言、倡议、共识及双边合作备忘录,巩固深化与国外境外法学法律组织的合作基础。
(28)健全和完善区域法律交流机制。针对五大区域论坛不同特点,科学系统规划,内外统筹协调,体现区域特色,打造品牌项目,推动务实合作,不断提升论坛的国际影响力和凝聚力。办好首届“中国—东南非经贸及投资法律论坛”以及在智利举办的“中国—拉美法律论坛”、在韩国举办的“东北亚法律论坛”,积极推动并协助在菲律宾举办第六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开展好“中非联合研究交流计划”项目,争取早出成果、多出成果。加强对欧洲的交流力度,推动建立“中欧法律论坛”,实现区域法律合作的全球布局。
(29)实施人才培训战略。继续办好“中国—东盟法律研修班”及校友会活动,增进东盟国家青年法律人才的对华情感。创造条件推动成立东北亚法律人才培训基地,培养更多了解中国、热爱中国的友好人士。力争将对非洲青年法律人才培训纳入商务部培训项目。
(30)深入推进对港澳台地区的法律交流。落实中央对台工作部署,发挥民间交流的独特优势,研究制定加强涉台法学研究和交流合作的总体规划。利用“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平台,加强对两岸关系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聚合两岸法学法律界专家,开展经常性会商研讨,凝聚共识,增进了解和友谊。继续办好台湾法政青年学生夏令营,做好青年学子的工作。继续举办“内地与港澳及台湾地区法律研讨会”、“内地与港澳法律论坛”、“香港青年律师内地法律制度研修班”等常规活动。积极吸纳港、澳、台法学法律界人士担任我会理事,扩大与港澳台法学、法律界的沟通联系。
(31)加强指导,提供服务,组织研究会和地方法学会更多地参与对外法学交流。
七、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工作不断上台阶上水平
(32)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巩固和扩大教育成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33)以强素质和增活力为重点,通过抓教育、抓培训、抓典型、抓选配,全面加强学会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先进文化建设,巩固扩大“四型”机关建设成果。
(34)按照中编办、新闻出版署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中国法学会所属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
(35)加强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进一步推动后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