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7-31 来源: 责任编辑:
中国法学青年论坛
第5期
“走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第3号公告
第5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评审结果公示
为了汇聚智慧,办好第5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联合论坛的协助主办单位——法制日报社、该期论坛的承办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该期论坛的协助承办单位——《中国法学》杂志社举办了以“新形势下的社会矛盾化解”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在全国各级政法部门、地方法学会、法学院校的大力支持下,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踊跃投稿,截至5月5日,共收到符合要求的论文近530篇。根据论坛论文评审的程序,评审分为初评和复评两个环节。5月9—13日,初评由论坛组委会秘书处组织进行。
论坛组委会高度重视复评工作。报论坛组委会主任、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刘飏常务副会长同意,组成了评审委员会。
主 席:
吴汉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副主席(按姓名拼音为序):
常少扬(法制日报社副总编辑——协助主办单位代表)
韩大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发起单位代表)
张新宝(《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教授、博士生导师——协助承办单位代表)
委 员(按姓名拼音为序):
曹 俊(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副所长、法学博士)
高鸿钧(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强世功(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刘茂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刘作翔(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博士生导师)
孙佑海(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报》社社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潘剑锋(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姚 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智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秘书长
李仕春(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主任、《中国法学》副总编辑、教授、博士生导师)
副秘书长
简基松(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高利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5月17日下午,第5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评审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徐建国际报告厅顺利举行。评审委员会根据论文的选题价值、问题意识、论证的充分程度、观点的创新性和实用性、文字表达能力等五个方面对参加复评的论文进行了严格的匿名评审。整个评审过程严肃活跃,讨论激烈。经过近四个小时的分组评审和集中评审两个单元,最终产生了一等奖5篇,二等奖15篇,三等奖30篇共50篇论文和若干优秀奖论文。与会专家一致反映,此次征文论文整体上非常优秀。50篇获奖论文从530篇论文中脱颖而出,获奖比例为1/10。其中,获得一等奖的5篇论文,更属于百里挑一。获一、二、三等奖的50篇论文中,实务部门7篇,占总数的14%。作者年龄绝大多数在40岁以内。作者的地域分布非常广泛。
5月23日,获奖名单经中国法学会领导批准。现在中国法学会网、中国法学创新网上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论坛组委会将以法制日报社、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法学》杂志社、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的名义颁发获奖证书。颁奖仪式在第5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上隆重举行。同时,组委会将从一、二、三等奖论文的作者中确定12位青年才俊,担任第5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的主报告人。
序号 | 论文题目 | 作者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备注 |
一等奖:(按作者姓名拼音排序) | |||||
1 | 风险社会的法律图景及其法理学问题 | 蔡琳 | 南京大学法学院 | 副教授、法学博士 | |
2 | 刑事纠纷解决的双重途径:基于模型建构的分析 | 何挺 |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 讲师、法学博士 | |
3 | 多元≠种类繁多:西南民族地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研究——兼论中国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路径的选择 | 胡兴东 | 云南大学法学院 | 副教授、法学博士 | |
4 | 转型社会与道德真空:司法改革中的法律职业蓝图 | 李学尧 |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 副教授、法学博士 | |
5 | 农地纠纷、村民自治与涉农信访——以对北京市涉农信访调研为依据 | 张红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 副教授、法学博士 | |
二等奖:(按作者姓名拼音排序) | |||||
1 | 上访的分类治理研究 | 陈柏峰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 副教授、法学博士 | |
2 | 穿行于想象和现实之间——一个环境地方保护主义的法社会学分析 | 陈虹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 讲师、法学博士 | |
3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与诉讼——一个比较的视角与金坛市的案例研究 | 陈会广、吴沅箐 | 南京农业大学中国土地问题研究中心 | 副教授、博士后 | |
4 | 人民法院处理群体性事件调研报告——以江西省法院处理群体性事件为分析背景 | 董有生 | 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中畈人民法庭 | 副庭长 | 实务部门 |
5 | 论我国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功能定位及其架构——一个风险规制的行政法学视角 | 顾大松 | 东南大学法学院 | 副教授、法学博士 | |
6 | 涉法涉诉信访终结机制研究——基于司法实践的考察 | 黄世斌 | 合肥市人民检察院 | 副检察长 | 实务部门 |
7 | 国家治理中的司法策略:以转型乡村为背景 | 栗峥 |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 | 讲师、法学博士 | |
8 | 节能减排问责制的软法进路分析及其完善——以中国风险社会的风险规制为视角 | 阳建勋 | 广州大学法学院 | 讲师、法学博士 | |
9 | 乱象中的秩序:底层暴力与公共领域的开启——以派出所调解的参与观察为基础 | 易江波 | 湖北警官学院 | 法学博士 | |
10 | 人民调解“广安模式”:“大调解”框架中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会制度 | 曾令健 | 西南政法大学 | 博士研究生 | |
11 | 法律洞的司法跨越——关系密切群体法律治理的社会网络分析 | 张洪涛 | 东南大学法学院 | 副教授、法学博士 | |
12 | 转型中的人民调解:三个悖论——兼评《人民调解法》 | 周望 |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 讲师、法学博士 | |
13 | 网络公共事件与司法公正——网络社会的视角 | 周详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 副教授、法学博士 | |
14 | 民间理性与纠纷解决 | 朱兵强 | 武汉大学法学院 | 博士研究生 | |
15 | “能动司法”的政策悖论问题及其他 | 邹立君 | 南京大学法学院 | 副教授、法学博士 | |
三等奖(按作者姓名拼音排序) | |||||
1 |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背景下行政诉讼引入调解之研究 | 陈铭聪 |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 博士研究生 | |
2 | 人大代表是否适合参与纠纷解决——以泉州市为中心的考察 | 陈斯彬 | 华侨大学 | 讲师、法学博士 | |
3 | “法律阴影”下的民事权利救济——以民事受案范围为视角 | 邓晓静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 教师、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 |
4 |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的法律理论与实践 | 何鹏,陈波涛 | 爱丁堡大学法学院 | 博士研究生 | |
5 | 从标志性到实质性:论我国宪法权利中的社会救助权 | 何平 | 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 | 讲师、法学博士 | |
6 | 潜规则、民间规范与社会矛盾化解 | 贾焕银 | 重庆大学法学院 | 副教授、法学博士 | |
7 | 从转型中国的法律认知看“后顾性”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社会建构主义为视角的分析 | 蒋娜 |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 副教授、法学博士 | |
8 | 维稳与改革的博弈与平衡——群体性事件的宪政考量 | 李昌庚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博士研究生 | |
9 | 论完善村民自治救济制度的原则与方案 | 梁成意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 讲师、法学博士 | |
10 | 广东城市化农村的外嫁女权益矛盾与化解 | 廖成忠 |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 教授、法学博士 | |
11 | 国家制定法和民俗习惯冲突语境下社会矛盾化解问题研究——以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视角 | 刘时杰 |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 副主任 | 实务部门 |
12 | 纠纷的概念——当前纠纷解决理论法哲学基础的反思与超越 | 刘文会 | 西南政法大学 | 讲师、法学博士 | |
13 | 法律如何维稳——基于社会冲突理论的考察与分析 | 吕明 | 合肥师范学院政法与管理系 | 副教授、法学博士 | |
14 | 弱者、矛盾与犯罪——当前社会矛盾的定点分析与公诉机关化解之道的思考 | 孟强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 | 助理检察员 | 实务部门 |
15 | 和谐社会呼唤前科消灭制度 | 彭新林 |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 法学博士 | |
16 | 论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和解之转型——基于中国实践的理论分析 | 苏镜祥 | 四川大学法学院 | 博士研究生 | |
17 | 社会矛盾化解之刑事对策论——以刑事政策为主线的研究 | 苏琳伟 |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检察院 | 检委会委员、研究室主任、博士研究生 | 实务部门 |
18 | 对刑事和解制度的功能性批判——基于社会矛盾化解之目的 | 孙雯 | 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 干部 | 实务部门 |
19 | 家事纠纷法院调解实证研究 | 汤鸣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学院 | 讲师、法学博士 | |
20 | 刑事和解适用范围的理性限定 | 王强军 | 南开大学法学院 | 讲师、法学博士 | |
21 | 创新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实证研究 | 王奕翔 |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法院信访办 | 副主任 | 实务部门 |
22 | 涉外民商事纠纷解决中外法适用的程序保障——兼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实施 | 向在胜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 副教授、法学博士 | |
23 | 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构建 | 邢会强 |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 副教授、法学博士 | |
24 | 民族地区“大调解”体系之构建完善——以新疆为例 | 薛全忠 | 新疆塔里木大学 | 副教授、法学博士 | |
25 | 司法审级中的信息、组织与治理——从中国传统司法的“上控”与“审转”切入 | 于明 | 北京大学法学院 | 博士研究生 | |
26 | 论村规民约的社会稳定功能——以“乡村典章”为例 | 袁海平 | 绍兴文理学院法学院 | 副教授 | |
27 | 解决宗教财产历史遗留问题的法律之维 | 张建文 |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 副教授、法学博士 | |
28 | 死刑案件刑事和解的变量分析——基于案件社会学的分析方法 | 周建达 |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 博士研究生 | |
29 | 人民调解:衰落与复兴 | 朱新林 | 北京大学法学院 | 博士研究生 | |
30 | 论土地征收中的被征收人行政救济权保护 | 邹爱华 | 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 | 副教授、法学博士 | |
优秀奖(按作者姓名拼音排序) | |||||
1 | 试论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及其完善 | 蔡小娥 | 宜昌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 | 副主任、副教授 | |
2 | 共识无法达成?——面向法律商谈的现实之问 | 陈洪杰 |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 讲师、法学博士 | |
3 | 构建政府调解制度的可行性分析 | 陈晓锋 | 香港城市大学 | 法学硕士 | |
4 | 涉诉公共事件网络舆论引导机制的构建 | 丁寿兴、包蕾、王保林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院长;研究室主任;法官助理 | 实务部门 |
5 | 侦查阶段刑事和解之构思 | 董邦俊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 教授、法学博士 | |
6 | 我国藏族基层社区纠纷化解机制探究 | 韩雪梅 | 兰州大学法学院 | 讲师、博士研究生 | |
7 | 从历史到现实:维稳的多维考察与困境突破 | 何跃军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 博士研究生 | |
8 | 引领与滞后:转型社会背景下的中国政府——从1980—201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切入 | 李萌子 谢锐勤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干部 | 实务部门 |
9 | 应对公共性突发事件的法、术、势——以抢盐风波为例 | 廖原 |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系 | 副教授、法学博士 | |
10 | “大调解”机制的转型与完善——基于社会主义新时期的语境思考 | 林喜芬 |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 讲师、法学博士 | |
11 | 人民陪审团制:在能度与限度之间 | 刘加良 | 山东大学法学院 | 讲师、法学博士 | |
12 | 试论我国司法救助制度的构建 | 刘烁玲 |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 讲师、法学博士 | |
13 | 寻找宪法共识:家庭教会与社区及政治国家对宗教信仰自由的表述 | 刘祎 | 湖北大学政法与公管学院 | 讲师、法学博士 | |
14 | 论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的区域警务合作机制 | 缪文升 | 江苏警官学院法律系 | 副教授、法学博士 | |
15 | 社区矫正的中国传统元素——和合文化在轻刑执行中的缺失与补正 | 邵栋豪 | 山东政法学院 | 讲师、博士研究生 | |
16 | 大调解与我国基层法院的功能——以湖南两个县的土地纠纷调查为例 | 邵华 | 中南大学法学院 | 副教授 | |
17 | 完善我国农村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思考 | 宋智敏、胡正昌 | 湖南科技大学法学院 | 讲师;教授 | |
18 | 群体性事件应对机制初探 | 孙 刚 | 吉林省边防总队开山屯边防检查站 | 检查员 | 实务部门 |
19 | 刍议商谈式司法理论 | 王永杰 |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 副教授 | |
20 | 公诉案件中被害人上诉权研究——以社会和谐稳定为视角 | 吴春莲、孙持名、姜剑涛 |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 检察长;公诉二处干部;政策研究室干部 | |
21 | 初探引发流动人口群体性事件的原因和对策 | 严亮奇 | 浙江省浙中律师事务所 | 主任 | 实务部门 |
22 | 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模式的反思 | 杨小敏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 讲师 | |
23 | 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的分析 | 张爱艳 | 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 | 副教授、法学博士 | |
24 | 我国大调解视野下的行政调解制度再思考 | 张海燕 | 山东大学法学院 | 副教授、法学博士 | |
25 | 开展能动司法实践,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 张佩芝 |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 书记员 | 实务部门 |
26 | 村级平安促进工作机制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 张伟刚、周剑锋、汤烈 | 浙江省衢州市政法委 | 书记;干部;干部 | 实务部门 |
27 | 董必武论社会矛盾与人民法院司法 | 张小军 | 长安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法律系 | 讲师、法学博士 | |
28 | 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研究——以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的探索为实证分析对象 | 张宗信 |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 干部 | 实务部门 |
29 | 以缓刑制度为基构筑社会矛盾 化解体系的构想 | 赵伟林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沙井子垦区人民检察院 | 干部 | 实务部门 |
30 | 纠纷的二元性及二元的纠纷解决 | 周寓先 |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法官 | 实务部门 |
优秀组织奖 | |||||
1. | 浙江省法学会 | ||||
2. | 江苏省法学会 | ||||
3. | 宜昌市法学会 | ||||
4. | 汕头市法学会 | ||||
5. |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 |
组委会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于5月30日前与论坛秘书处联系。联系人:冯家亮,联系电话:66517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