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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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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旨发言实录

时间:2012-07-31   来源:  责任编辑:

  主旨发言

 

  主旨发言主持人 高憬宏 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国家法官学院院长

  【高憬宏】下面我们首先有请朱苏力教授进行主旨演讲,他演讲的题目是“审判管理与社会管理”,掌声有请。

  主旨发言人 朱苏力 北京法学法学院教授

  【朱苏力】谢谢主持人,谢谢中国法学会,谢谢青岛市中院,很高兴来参加这次会议,简单向大家汇报自己这篇论文的概要。主要的问题就是案多人少,法院近年来强调审判管理,审判管理在我看来回答了两个主要的问题,第一,所谓司法为民的问题,包括反对贪污腐败,公正廉洁司法,强调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调三个至上,在政治方向做了一些调整之后,法院最实际的问题就是案多人少,一天要审理七、八个案件,这样的法官在当地法院还不是少数,而且这个法院每年都有女法官怀孕以后因为工作太繁重而流产,这是非常严重的问题。这样就带来一个问题,使法院的工作缺少吸引力,一批优秀的法官如果能够找到比较好的工作,他可能流失,一批年轻的法官可能不愿意当法官,许多一线法官愿意去办公室,原来大家都愿意做业务,现在很多法官可能就不一定愿意做业务。工作不力、业务不强,许多复转军人当了法官,存在很做诸如此类的批评。但是这个批评不太公道。因为现在从案件看来,过去三十年,法官只增长了20倍,可是案件增长了上百倍,法官的数量和案件数量相比,法官的数量是少了,但是增加法官也是不太现实的,现在作为法院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大概32万人,法官大概17、18万人,因此这么多法官已经造成了许多法院人员很多,人员一多就要行政管理,就使得法院行政化,很难维系法院的独立审判和独立做出决定,因为法院的法官多了,有很多合议庭,就要注意协调。尽管我们中国的法官现在审判独立还不够,但是事实上从过去三十年来说,法院的审判独立是在强化,最典型的是“许霆”案件,“许霆”案件是独立审判的案件,既是独立审判,也是依法的,但是老百姓不满意。独立审判到什么程度?最后刑庭的庭长都不知道这个案件,一般按照法院的规定来说,判无期应当上审委会,最后刑庭的庭长都不知道,居然对案件处理了,院长都不知道,审委会都不知道,这就证明案件太多了,审委会、庭长、副院长都没办法去管这个案件,只能管一些重大的案件,这就造成了如果我们继续增加法官——我很同意在沿海地区的法院需要增加优秀的法官,且如果一个法院上了千人,几百人,那么,没办法去管理,那一定是行政化。

  大家经常讲美国的大法官怎么独立,但是他一个法院就那么七八个人、八九个人,最多的像美国联邦法院系统最多的第九“巡回区”28个法官,但是也不是全部参加一个案件审理,最多的时候是11个法官。有的上诉法院审法院大概只有几个人,甚至两三个人,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法官很多,行政管理会加强,使得法官个人创造性、独立性就不大可能发挥。当然,加强管理也有道理,因为防止腐败,内部的协调统一,规则的统一,防止老百姓觉得怎么两个都是青岛中院出来的,这几个法官判的案子赔了10万,另外一个类似的案子判了8万——他就开始怀疑法院。但是不能够简单通过增加法官来解决,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就变成了一个很大的麻烦。

  我们要看看为什么案多,案多是怎么发生的?在我看来最主要的原因是我们社会的转型,社会转型以后使得许多矛盾激化了,许多利益冲突增加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增加了,矛盾自然增加了,但是一个最核心的问题实质上是中国经济的转型,使得我们社会当中相当一部分人失业。我们可以看到,现在许多打官司的,特别是上访当中可以看出来,上访的人数我做过一个调查,大概80%以上是60岁以上、退休的人、下岗的人,农民现在种地也比较闲,农民通常讲是很辛苦,但是一年最多三个月辛苦,农民自己的话叫三个月过年,三个月种田,六个月没什么事情干。造成这种情况,一旦发生小小纠纷的话,如果打官司能赢,或者上访能够获得一些收入的话,他就可能去上访,因此事实上是中国社会的失业问题造成了我们这个社会太多的矛盾纠纷容易由不显著的纠纷变成一个显著的纠纷,进而通过各种各样的诉讼渠道、上访的渠道、信访的渠道,以及其他渠道来解决这些纠纷。因此,法院面临的问题就是这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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