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0-10 来源: 责任编辑:xiaozhiwei
会场
开幕式主席台
10月10日,为迎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为其增添浓厚的学术氛围和舆论氛围,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与行政诉讼” 为主题的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在浙江省杭州市隆重举行。论坛由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指导,中国法学会主办,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承办,《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中国法学》、《清华法学》协办。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中共浙江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王辉忠,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李如林,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副会长、原国务院法制局局长孙琬钟,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齐奇,浙江省杭州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杨戌标等出席论坛。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赵大光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出席论坛。论坛开幕式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翁钢粮主持。
本届论坛组委会通过全国征文活动遴选产生的12位主报告人,与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华东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等高校的知名专家学者,针对“国家治理现代化”、“行政诉讼制度完善”、“行政诉讼与其他治理方式”等三个专题进行了热烈而深入的交流。论坛还分别举行了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和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获奖作品的颁奖仪式。来自法学理论和实践部门的专家学者、杭州市法学法律工作者代表300人参加了论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1月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研究司法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良性互动关系,中国法学会在中央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确定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与行政诉讼”为主题举办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并开展了大型主题征文活动。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
在论坛开幕式上,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代表中国法学会向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希望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树立理想信念、坚定法治意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努力学习、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理论水平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正确理解传统与现代、中国与西方、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客观地看待和分析中国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中的新问题、新情况。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守法治信仰,锻造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忠实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二是希望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勇于担当、积极投身法治实践。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党和国家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法治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要树立为法治而献身、为社会而存在的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满怀对法治事业的热爱和执着,自觉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中,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以积极的态度和坚强的毅力去追求法治文明的实现。
三是希望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抓住机遇、积极推进学术创新。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在我们党执政历史上当属首次。这次会议对中国的法制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将产生深远而重大的影响。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以学习、研究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主题,敏锐捕捉法治建设对法学理论研究的需求,主动开展法学研究,主动攻坚克难,积极开拓新的法学研究领域,创新法学研究方法,提高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能力,既要高屋建瓴、拨云见日,又要善于提出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为法治事业的发展提供科学的法学理论支撑。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赵大光代为宣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的讲话稿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的讲话稿,就如何充分发挥行政诉讼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应有作用指出,一要站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度对行政诉讼法的历史使命进行系统性反思和整体性设计。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关乎世情、国运、民生,关乎民主、法治、和谐,因此,要避免纠结于简单的修法技术之争,而应要有大思路、大战略、大手笔,解决结构优化、功能改进、系统完善这样的大问题,扭住修法对于中国政治法律生态之裨益这个总开关。
二要站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度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障碍。要积极探索有利于各级人民法院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的审判机构设置制度,初步实现行政区划和司法管辖权两相分离。在实行全部或者系统分离尚不具备的情况下,也可以积极探索通过提级管辖、集中管辖等方式,使审判主体跨行政区域审理行政案件,将公权力机关对行政审判的不当干扰降低到最低限度,同时也要高度重视此种方式带来的新问题的解决。
三要站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度对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和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并以问题为导向进行周密设计和科学修改。重点突破的问题必须是中国行政审判现状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问题导向要求高度聚焦存在的问题,不宜预设修法是大修、中修还是小修。要坚持问题意识和“问诊”意识,坚持关注现实需要和对症下药,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和长远问题。
四要站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度全面加强行政诉讼的功能,实现解决争议、救济权利与监督权力的平衡,促进行政审判水平提高,确保法律统一实施。要适应行政行为类型化的特点,探索建立包括撤销诉讼、给付诉讼和确认诉讼在内的科学完整的诉讼体系;要适应行政案件的多样化趋势,根据行政法律关系来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要针对不同行政案件的特点,设定不同的当事人资格、起诉期限、诉讼程序和举证规则。
浙江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王辉忠
浙江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王辉忠指出,浙江是我国改革开发的先发之地,市场体制机制活跃,也是法治建设起步较早的省份之一。坚持把法治浙江建设放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八八战略”的总体布局中加以谋划和推进,进一步健全法治浙江建设的工作体系,把中央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精神落到实处。坚持围绕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抓法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充分发挥法治服务保障全省中心工作的重要作用。坚持把政府依法行政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三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努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的省份。坚持强化法治建设工作机构和法学力量建设,推动省法学会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中国法学会有力的指导下,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服务、保障”作用,为法治浙江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将把本次论坛的成果学习好、运用好,更加注重发挥司法对公权力的制约作用和对国家治理的保障作用,加快推进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李如林
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副会长,原国务院法制局局长孙琬钟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齐奇
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朱贤良
浙江省杭州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杨戌标
浙江省杭州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杨戌标在欢迎辞中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城市发展的基本保障。专家学者提供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为杭州政法机关和法学界了解法律学术动向、学习借鉴最新理论研究成果提供了难得机遇,必将对杭州全面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起到推动作用和启迪作用。杭州市委、市政府将以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法律理论研究,推动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有机结合,不断深化“法治杭州”建设,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应松年先生在开幕式主席台就坐
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社科联党组书记、专职副主席沈国明教授在开幕式主席台就坐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王新清教授在开幕式主席台就坐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应松年,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社科联党组书记、专职副主席、教授、博士生导师沈国明围绕论坛主题发表了主旨演讲。应松年教授提出,国家治理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统一,意味着国家治理主体从单一向多元化转变,行政诉讼法的修订应当适应治理主体多元化的要求。国家治理现代还应当体现在治理手段和方式由刚性行政向柔性行政或刚柔并济转变。刚性行政以处罚、强制为手段,柔性行政以合作、教育为手段,这也应当在行政诉讼法中得到反映。
沈国明教授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包括政治治理、经济治理、文化治理等各方面,国家作为最终治理者,要平衡政府、市场、社会三者的关系。当前,城镇化建设的发展、财政制度的影响和民众维权意识的增加、司法改革后行政诉讼案件的增多以及信访制度的改革,都要求政府治理更加规范化和长效化。因此,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政府治理必须规范,政府的权力必须受控。
与会专家围绕中央与地方事权关系的法治化、授权立法、法院治理与司法绩效改革等焦点、难点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为完善行政诉讼制度、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言献策。
在论坛开幕式上,还举行了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和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颁奖仪式。今年4月,中国法学会启动了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的评选活动,面向未满40周岁的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在2013年8月至2014年7月间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著作,强调中国问题和理论联系实践,促进我国青年法学人才培养机制的进一步完善。组委会组织中央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的知名专家学者,通过初评、终评和学术不端检测,评出优秀作品若干件,并以中国法学会的名义进行颁奖。
在第二届“董奖”颁奖仪式上,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副会长孙琬钟指出,董必武同志的法学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科学的法治理念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他留给我们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对于我们今天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仍然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设立“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的初衷就在于激励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刻学习以董必武同志为代表的新中国法治先辈们的思想精髓,弘扬法治、坚持真理的大无畏革命精神,把握他们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先进意识,学习他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汲取他们宝贵的实践经验,以国家治理法治化,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为更好地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国,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服务。也希望通过“董奖”,发掘出更多的青年理论骨干,学习、传承和发扬董必武的法治思想,积极投身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思想的研究中来,引领更多的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正在进行的“法治中国建设”中来。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翁钢粮主持开幕式
中国法学青年论坛是由中国法学会主办,面向全国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的高规格、多学科、宽领域的学术交流平台。该论坛以发现、汇聚和培养青年法学人才,推动法学理论、法律制度和法治实践创新为宗旨,自2009年底启动以来,已经成功举办了八届。历届论坛紧紧围绕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搭建平台,凝聚智慧,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深受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喜爱。第十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将于2015年由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