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1-11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会场 (摄影/敖婷婷)
主席台 (摄影/敖婷婷)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 (摄影/敖婷婷)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德利 (摄影/敖婷婷)
广东省委常委、珠海市委书记李嘉 (摄影/敖婷婷)
广东省副省长李春生 (摄影/敖婷婷)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 (摄影/敖婷婷)
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副会长孙琬钟 (摄影/敖婷婷)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卞建林教授 (摄影/敖婷婷)
四川大学“985平台”首席科学家顾培东教授 (摄影/敖婷婷)
主持人:黄武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摄影/敖婷婷)
11月5日,由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指导,中国法学会主办,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及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中国法学》协办的第八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在广东省珠海市隆重举行。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张德利,广东省委常委、珠海市委书记李嘉,广东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春生,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副会长、原国务院法制局局长孙琬钟,广东省法学会会长王骏等出席论坛。论坛主题为“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通过全国征文活动遴选产生的12位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中山大学、澳门大学等高校的知名专家学者,针对“一般理论”、“审判权配置及运行机制”、“检察权配置及运行机制”等三个专题进行了热烈而深入的交流。论坛还分别举行了第八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和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获奖作品的颁奖仪式。来自法学理论和实践部门的专家学者、珠海市法学法律工作者代表近400人参加了论坛。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今年1月7日,孟建柱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把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确定为“四项改革”之一。为了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研究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中国法学会在中央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专门以此作为主题举办第八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并开展了大型主题征文活动,积极为我国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提供决策信息和理论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在论坛开幕式上,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向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提出三点希望:一是积极投身法治中国建设。法治中国既是中国梦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由之路和根本保障。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责无旁贷,要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增强法律意识,培育法治思维,遵循法治方式,做法治中国的践行者、建设者和捍卫者,努力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和梦想。二是勇于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司法制度不仅在法治体系中具有特殊地位,而且属于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识形态的属性很强,不能简单移植。我们中国人应当有足够的能力和自信创造出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在研究和实践的过程中,不能以西方司法制度为参照系批判、改造我国司法制度作为思维定势,要着重从我国的传统资源中汲取营养,从丰富的法治实践中总结经验,探索出一套让人民满意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三是加强理论与实践之间的交流学习。法学研究只有植根于中国的实践,才有旺盛的生命。法学会将发挥聚集人才的资源优势,做好青年法学人才的引导、培养和推荐工作,促进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推动法学教育与司法实务相互融合。希望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法律人才互聘“双千计划”。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德利指出,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入研究影响检察权正确行使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把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纳入新一轮检察改革的重要内容,以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为抓手,以信息化建设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努力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既有内部组织体系完善的问题,也有外部运行机制完善的问题。比如,在检察机关内部,如何改革和规范内设机构设置,形成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内部组织体系;如何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探索建立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的办案责任制;如何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形成职责权限明确、上下步调统一、横向协作紧密、规范有序协调的执法办案格局等。在检察机关外部,如何强化对侦查、刑事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以及对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如何建立健全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的人财物保障机制等。这些问题都需要纳入司法体制改革的范围,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和科学的制度安排,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加强顶层设计。
广东省副省长李春生指出,广东改革开放30多年的实践表明,只有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加强法治建设,才能保障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广东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当前,全省政法机关正在着力打造“为民政法”、“法治政法”、“公信政法”、“智慧政法”、“廉洁政法”,努力为广东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要在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中注意吸收本届论坛的真知灼见,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指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广东检察机关在高检院和省委的领导下,在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取得了一些成效。率先在全国设立第一个经济罪案举报中心和反贪污贿赂工作局,得到高检院肯定并在全国推广。率先部署推进阳光检务工作,拓宽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率先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建立案件管理中心,实现对执法办案的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为全面推进检察管理机制改革积累了经验。但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仍然任重道远,无论是检察权运行的优化配置,还是检察权运行的考核评价,都需要不断探索和实践。希望通过论坛汇聚各位专家学者的真知灼见,更加有力地促进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与会专家围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一般理论、司法权力配置及运行机制、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司法去行政化、司法与传媒的关系等焦点、难点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为建构和完善我国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献计出力。
在论坛开幕式上,还举行了第八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和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颁奖仪式。今年4—7月,论坛组委会开展了“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主题征文活动,共征集有效论文3718篇,创新历史新高。5月,中国法学会启动了“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的评选活动。面向未满40周岁的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在前一年度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著作,强调中国问题和理论联系实践,促进我国青年法学人才培养机制的进一步完善。组委会组织中央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的知名专家学者,通过初评、复评、终评和学术不端检测,评出优秀作品若干件,并以中国法学会的名义进行颁奖。
在首届“董奖”颁奖仪式上,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副会长孙琬钟指出,董必武同志的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是他留给我们的极为珍贵的精神遗产,对于今天我们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深刻领会董必武同志法学思想的精髓,弘扬董必武追求真理、坚持真理的大无畏革命精神,把握董必武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先进意识,学习董必武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繁荣法学研究、激励青年才俊,是我们设立“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的初衷。希望“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的设立能更好地团结、组织和引领更多的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团结奋斗,扎实工作,学习、继承、创新、发展董必武法学思想,为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贡献。
中国法学青年论坛是由中国法学会主办,面向全国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的高规格、多学科、宽领域的学术交流平台。该论坛以发现、汇聚和培养青年法学人才,推动法学理论、法律制度和法治实践创新为宗旨,自2009年底启动以来,已经成功举办了七届。首届由中国人民大学承办,主题为“法治视野下的城乡二元结构”;第二届由中国政法大学承办,主题为“法律传统、法律移植与法律输出”;第三届由上海交通大学承办,主题为“社会风险与法制发展”;第四届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主题为“三项重点工作”;第五届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承办,主题为“新形势下的社会矛盾化解”;第六届由北京师范大学承办,主题为“社会管理创新与中国法治发展”;第七届由西南政法大学承办,主题为“中国调解:理论与实践”。围绕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搭建平台,凝聚智慧,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深受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喜爱,被誉为“青年法学家的登龙门”。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将于2014年由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