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7-26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为总结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法制建设取得的成就,促进理论法学、应用法学及相关交叉学科等方面的优秀法学成果脱颖而出,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法学理论支持,中国法学会启动了“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根据《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中国法学会所属各学科、专业、专门研究会组织了初评并将初评成果向中国法学会推荐。在此基础上,根据各省(区、市)法学会和中国法学会所属各学科(专业、专门)研究会推荐的评审委员建议名单,随机从中抽取了90位评委参与终评评审工作(含通讯评审和集中评审),以下四十部(篇)参评成果分获相应奖项。现将获奖建议名单公示如下:
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获奖建议名单
(同一类别同一等级奖项排名不分先后)
特别贡献奖
编号:1
成果名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与实践》
申报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与实践》课题组
课题组主持人:王家福
推荐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出版单位及发表时间:新华出版社1999年5月第1版
专著类一等奖
专著类二等奖
专著类三等奖
论文类一等奖
论文类二等奖
论文类三等奖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对参评成果提出异议。
异议内容:参评成果的政治方向或理论导向问题;参评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权属不明;参评成果不符合《中国法学会学术规范(试行)》;参评成果不符合《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
异议方式: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参评成果、获奖建议名单有异议的,须提供书面异议材料以及必要的证明文件。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为维护异议者的合法权益,进行异议调查、处理时,评选办公室对异议者的身份予以保密;确实需要公开的,事前征求异议方的意见。
经查证异议成立的,取消该成果的参评资格及获奖资格。
提出异议时限:从公示之日起至2008年11月20日。
异议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号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办公室。
邮 编:100034。
电 话:010-66112741、13301377697。
联 系 人:孙秀君
电子邮件:rulebylaw @vip.163.com。
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
二00八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