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2-14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第十二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主题征文
评审公告
(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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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评奖
工作方案
为确保征文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增强评审过程的透明度和评审结果的公信力,根据《中国法学会征文评奖办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参评范围
本次征文活动所征集的全部稿件(1442篇)。
二、奖项设置
论文设一等奖10篇,二等奖30篇,三等奖50篇,优秀奖若干篇,获奖总数不超过参评稿件的10%。
设优秀组织单位奖若干,依据征文组织数量和获奖情况加以评定。
三、初步筛查
由组委会办公室进行初步筛查。
有以下情形的论文不进入通讯评审:
1. 明显存在政治错误观点的;
2. 字数少于6000字的;
3. 2016年1月1日之前在正式期刊上公开发表或显属2016年1月1日之前完稿的;
4. 与征文主题无关的。
四、评审程序
评审设通讯评审和集中评审两个环节。
五、评审标准
着重从选题是否具有较大价值、论证是否有理有据、结论是否成立或者对策建议是否可行、观点是否具有重要创新、学术规范程度、文字表述是否准确流畅等方面进行评审。
六、通讯评审环节
1.目标:从全部有效征文稿件中随机分为7组进行通讯评审,初选出20%左右的论文进入集中评审环节。
2.评审人员:聘请理论与实践部门的知名专家;每组3名专家。
3.评审方式:电子匿名评审。
七、集中评审环节
1.目标:从入围论文中,遴选出一、二、三等奖共90篇和优秀奖若干篇。
2.评审人员:组成由中央有关部门和知名高校的专家学者参加的评审委员会。
3.评审方式:书面匿名评审。
八、时间安排
1.2017年12月15日,在中国法学会网、中国法学创新网发布第1号评审公告,公布评奖工作方案。
2.2017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通讯评审,发布第2号评审公告,公布评审结果和专家名单。
3.2018年1月15日之前完成集中评审,发布第3号评审公告,公布评审结果公示和专家名单。
九、奖励事项
以中国法学会的名义对获奖论文作者、优秀组织奖单位颁发“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