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7-08 来源: 责任编辑:xzw
第十一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主题征文
评审公告
(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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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评奖
工作方案
为确保征文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增强评审过程的透明度和评审结果的公信力,根据《中国法学会征文评奖办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参评范围
本次征文活动所征集的全部稿件(1572篇)。
二、奖项设置
论文设一等奖10篇,二等奖30篇,三等奖50篇,优秀奖若干篇,获奖总数不超过有效稿件的10%。
设优秀组织单位奖若干,依据征文组织数量和获奖情况加以评定。
三、形式审查
由组委会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
有以下情形的论文不进入通讯评审:
1. 字数少于6000字的;
2. 2015年1月1日之前在正式期刊上公开发表的;
3. 与征文主题无关的。
四、评审程序
评审设通讯评审和集中评审两个环节。
五、评审标准
着重从选题是否具有较大价值、论证是否有理有据、结论是否成立或者对策建议是否可行、学术规范程度、是否属于新近作品、文字表述是否准确流畅等方面进行评审。
六、通讯评审环节
1.目标:从全部有效征文稿件中初选出25%左右的论文进入集中评审环节。
2.评审人员:聘请理论与实践部门的知名专家;每组3名专家。
3.评审方式:电子匿名评审。
七、集中评审环节
1.目标:从入围论文中,遴选出一、二、三等奖共90篇和优秀奖若干篇。
2.评审人员:组成由中央有关部门和知名高校的专家学者参加的评审委员会。
3.评审方式:书面匿名评审。
八、时间安排
1.2016年7月8日,在中国法学会网、中国法学创新网发布第1号评审公告,公布评奖工作方案。
2.2016年7月20日之前完成通讯评审,发布第2号评审公告,公布评审结果和专家名单。
3.2016年7月30日之前完成集中评审,发布第3号评审公告,公布评审结果公示和专家名单。
九、奖励事项
以中国法学会的名义对获奖论文作者、优秀组织奖单位颁发“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奖”证书。颁奖仪式在第十一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开幕式上举行。
从一二等奖论文中遴选12篇论文,作为第十一届中国法学家论坛获奖论文报告会的报告论文。报告会在第十一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前夕举行。
邀请一等奖获得者和担任报告人的作者参加第十一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往返交通和会议期间的食宿费用由主办方承担。其余二等奖获得者参加会议的,主办方承担部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