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7-26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张明楷,时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吕忠梅(女)时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教授;
张新宝,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孙笑侠,时任浙江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张守文,时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袁曙宏,时任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教授;
蔡定剑,时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景汉朝,时任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吴大华,时任贵州民族学院院长、教授;
赵旭东,时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