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系统:
用户名: 密码:
2024年11月24日 星期日
位置: 首页 》十八届四中全会 》专题报道 》学习交流
陈祥健: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时间:2014-11-14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鲜明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领导的重大举措。

  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在两者关系问题上,《决定》科学而鲜明地回答了两者的辩证统一关系。深刻领会、全面把握两者关系,需要着重把握以下几方面:第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必须坚持依宪治国。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然要求坚持党的领导。第二,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党要更好地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就必须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第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宪法和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党在领导立法过程中,“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宪法法律实际上就是党和人民意志的法律化表达,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第四,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长期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在党的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仍然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如何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决定》从七个方面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的重大举措。落实好《决定》的决策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

  一要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培养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律信仰。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培养法治信仰的关键举措,切实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通过认真学法增强法治意识,培养法律信仰;通过带头守法、带头依法办事的模范效应,引导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氛围,带动人们自觉守法、诚信履责。

  二要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必须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保证党确定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确保党实现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协调。

  三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发挥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在管党治党中的核心作用,充分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四要增强考评导向,促进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提升。除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自觉性主动性外,尚需在考核评价上增强硬约束,切实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真正发挥其导向功能,促进党员干部真正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作者为福建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研究员,省法学会副会长)

全文
搜索

关注
微信

关注官方微信

关注
微博

关注官方微博

网络
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