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1-02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公安部党委发出通知
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法制网北京11月2日讯 记者刘子阳 公安部党委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公安民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中央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上来,进一步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坚定不移地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践行者、推动者、保障者。
通知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要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组织集中宣讲、举办研讨班等多种形式,做到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全面准确把握全会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深入学习掌握全会精神上走在前面,在抓好贯彻落实上发挥表率作用。
通知要求,要树立法治理念、坚定法治信仰,切实打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思想根基。要坚持教育引导、典型引领、制度约束、实践养成相结合,采取多种方式,引导广大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把法治精神内植于心、外践于行。要坚持不懈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着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教育引导民警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坚守执法良知,讲求职业操守,确保公安执法活动体现社会公平、彰显法律正义。要持之以恒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民警树立法律权限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干预执法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使各级公安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自觉维护法律权威。
通知强调,要增强法治思维、创新治理方式,着力提升公安机关依法履职能力。要紧紧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处理敏感问题、确保国家政治安全,善于借助法治方式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善于依靠法律手段打击犯罪、维护公共安全,不断提升公安工作和维护稳定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通知要求,要健全执法制度、完善监督机制,不断增强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要以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载体,积极构建系统完备、公正高效、监督有力的执法制度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健全完善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裁量基准,确保各项执法活动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规范运行。要进一步强化执法管理,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大力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着力解决执法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推进警务公开,主动接受舆论监督,促进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通知强调,要明晰执法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切实保障执法权力规范正确行使。要以打造责任分解、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的完整责任链条为重点,建立健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执法责任体系。要明晰执法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执法责任清单制度,将法律赋予的执法职责细化分解到每个执法单位、执法岗位。要强化执法全程记录,既有效规范执法活动,又为执法责任认定提供支撑。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建立冤假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探索试行主办侦查员制度,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
通知要求,要加强整体谋划、统筹协调推进,努力做到深化公安改革与建设法治公安相向而行。建设法治公安是深化公安改革的基本要求,深化公安改革是建设法治公安的动力源泉,建设法治公安也为深化公安改革提供了法治保障。各级公安机关要注重统筹兼顾,把深化公安改革和建设法治公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法律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注重用法治方式化解改革风险,依法有序、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安改革,确保深化公安改革和建设法治公安同步推进、相向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