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01 来源: 责任编辑:elite
在深圳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研讨会闭幕式上的总结讲话
陈冀平
(2014年11月28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学者,
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为期一天的深圳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研讨会就要结束了。按照会议安排,下面由我对本次研讨会作简要的总结。
今天上午的研讨会,王乐泉同志、王荣同志、梁伟发同志做了很好的讲话,对统一思想和行动、加强法治理论研究和法治实践经验的总结、开好本次研讨会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主旨演讲”阶段紧扣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涵括科学立法、法治政府、公正司法、法治社会等四大主题,深圳的同志还介绍了深圳司法体制改革的情况。下午的“分单元研讨”阶段内容丰富,涉及加强宪法实施,重点领域立法,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司法公正、公开、公信,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公民、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等8个方面。来自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中国法学会的负责同志和来自著名高校、科研机构的知名专家学者聚集一堂,结合四中全会精神和深圳法治建设的实践,围绕推进法治改革,完善法治体系,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畅所欲言、建言献策。所有演讲都经过了精心准备,既有理论研究高度,又有实践指导意义。这些很有深度、新意和分量的真知灼见,无论是对包括深圳在内的全国法治实践,还是对法治理论的丰富和发展,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很多观点听了让人很受启发,这需要我们在会后认真研究消化。
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在全党全国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背景下,我们在深圳这座肩负着为改革开放“先行先试”使命的城市,召开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研讨会,具有特殊的意义。作为改革开放的“窗口”和“试验田”,深圳的法治建设与深圳的改革开放始终相伴而行,曾经积累了很多成功的经验,为全国法治实践提供了有益借鉴。尤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深圳确立了“三化一平台”的改革主攻方向,并明确把法治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制订实施了23项法治专项行动;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又迅速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出台了加快推进一流法治城市建设的“1+6”工作实施方案,推动法治建设呈现出良好的态势。这充分体现了深圳对法治重要意义的深化认识,不断探索和总结法治规律的深勇气和担当。可以说,深圳的法治实践,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极具启示的“典型样本”。
我相信,深圳将认真吸收今天研讨会各位专家学者提出的宝贵意见,在过去工作打下的良好基础上,进一步找准特区法治建设的主攻方向和具体着力点,以更大的激情、更新的思路、更实的举措,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不断开创特区法治城市建设的新局面,奋力争当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排头兵。
最后,我代表主办方——中国法学会和深圳市委市政府,衷心感谢远道而来的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等中央部门的领导,广东省有关领导,国内众多一流法学专家学者拨冗出席,感谢各方面的代表参加会议,感谢会议工作人员的精心组织,感谢会场服务人员的辛勤劳动!
深圳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研讨会到此圆满结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