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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评审】第1号公告:“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主题征文评审办法

时间:2013-10-23   来源:法律信息部  责任编辑:admin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主题征文

第1号公告

评 审 办 法


  第一条【办法宗旨】
  为确保征文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增强评审过程的透明度和结果公信力,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第二条【参评范围】
  本次活动共征集有效论文3630篇,均参加评审。
  第三条【评审标准】
  着重从选题的价值、是否有理有据、结论是否成立或者对策建议是否可行、来稿形式、文字表述等方面进行评审。
  第四条【奖项设置】
  论文设一等奖30名,二等奖60名,三等奖90名,优秀奖若干名。
  设优秀组织单位奖30个,根据征文组织数量加以评定。
  第五条【评审程序】
  评审设初评、复评、终评和学术不端检测等四个环节。
  第六条【初评环节】
  初评环节包含形式审查。
  1.目标:从全部征文稿件中初选出600篇左右的论文进入复评环节。
  2.评审人员: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专职研究人员、外聘专家。
  3.评审办法:电子匿名评审。
  第七条【复评环节】
  1.目标:从经过初评筛选出来的论文中,评出300篇左右的论文进入终评。
  2.评审人员:聘请理论与实践部门的知名专家。
  3.评审方式:电子匿名评审。
  第八条【终评环节】
  1.目标:从进入终评的论文中,遴选出一、二、三等奖共180篇以及优秀奖若干篇。
  2.评审人员:中央有关部门领导同志和专家学者。
  3.评审方式:集中书面匿名评审。
  第九条【时间安排】
  1.10月21日—31日,完成初评,公布初评结果和专家名单。
  2.11月1日—11月20日,完成复评,公布复评结果和专家名单。
  3.11月21日—12月10日,完成终评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公示终评名单和专家名单。
  第十条【奖励事项】
  对获奖论文的作者、优秀组织单位颁发牌匾或证书。
  从一、二等奖论文中遴选部分论文进行会议交流并结集出版。
  第十一条【解释权属】
  本办法由活动组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秘书处设在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
  第十二条【施行时间】
  本评奖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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