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3-22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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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武汉3月20日电 记者王昕、通讯员王国升报道:3月20日,“弘扬董必武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学术研讨会”在湖北省武汉市举行。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会长陈冀平,湖北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省委政法委书记张昌尔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要学习、继承和发展董必武同志的法治思想,增强理论勇气、投身法治实践,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发展创新,努力做全面依法治国的先行者和推动者。
陈冀平指出,作为一名伟大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家和新中国法制建设的重要开拓者,董必武同志的法学思想是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思想源泉,其法治实践为我国开辟、探索和形成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挥了重要作用。继承和弘扬董必武法治思想,要求当代法学法律人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理论勇气,坚持追求真理,创造性回答和解决时代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发出以理论呼应时代的有力音符。要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的统一,处理好继承传统、借鉴国外经验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的关系。要创新运行机制、搭建多样平台、倡导优良学风,切实发挥研究会弘扬董必武法学思想、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发展创新的主阵地和主力军作用。
张昌尔指出,董必武同志在法治思想领域造诣深厚、建树颇丰,他提出的“依法办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法治必须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等重要论断,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要以学术研讨会为契机,充分汲取董必武同志法治精神和法学思想精髓,不断推动湖北省政法事业、法治建设取得新进步。
研讨会上,专家学者就董必武法治思想及其当代意义进行了深入讨论。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湖北省董必武思想研究会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