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1-14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部分省市区法学会会员工作推进会经验介绍材料之一
精心打造载体平台 努力优化服务管理
创造性开展新时期新形势下会员工作
辽宁省法学会
辽宁省法学会党组书记段文龙
近年来,辽宁省法学会坚持构建以省法学会为龙头,以研究会和学术委员会为两翼,以市县法学会为骨干,以乡镇法律顾问站和村社法治信息员为延伸,以个人会员为基础的组织架构体系和工作格局,并以此为支撑和依托来组织动员、整合凝聚广大会员,真正将会员工作作为法学会工作的基础性、保障性工程来抓。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适应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落实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的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探索创新会员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汇报如下:
一、坚持质量数量并重,拓领域,延层次,夯基础,切实做好会员发展工作
会员是法学会的基础,法学会工作,归根结底要靠会员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我们始终高度重视、积极做好会员发展工作。今年,我省会员总数预计将突破3万名,目前各地正在加速做好向中国法学会会员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工作。
一是将会员发展作为硬任务和硬指标。自2011年起,就将会员发展纳入对各市法学会综治考评范畴。每年都对各市会员发展提出一定的比例或数量要求,特别是2016年,明确要求沈大鞍抚本五个较大市会员数量应达到3000人以上,其他市会员数量应达到2000人以上。
二是坚持立足当前,谋划长远。根据我省政法系统干警数量的实际情况(全省政法干警约10万余人),在积极做好当前会员发展工作的同时,明确提出经过3至5年的努力,使全省会员总数动态维持在全省政法干警总数的60%以上。
三是将会员发展工作与县级法学会建设同步推进。要求各市在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的过程中,应切实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将会员发展工作作为一项前提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必须发展一定数量的会员,必须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是将会员发展与延展法学会工作触角相结合。在强力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的同时,大力推动法学会工作向乡镇和村社层面延伸。与此相适应,会员发展工作也同步向乡镇和村社层面延伸,积极在乡镇司法所、综治办和大学生村官、村社法治信息员等群体中发展会员。
五是坚持以政法系统为主的同时,积极向外拓展领域。政法干警基本都是通过公务员考录进来,其中很大部分还要经过司法考试,完全符合会员的条件,应该首先将他们吸纳进会员队伍。在此基础上,积极在法学院校、研究机构、工青妇等党群机关和政府法制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律师等领域发展会员。
二、坚持从辽宁实际出发,精心设计,持续打造,努力为会员工作搭建载体平台
开展会员工作,必须有好的抓手,好的载体平台。在深入落实中国法学会要求部署的同时,我们还紧密结合辽宁实际,精心设计打造了几个载体平台。
(一)着力抓好“双百”活动和“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在“双百”活动中,每年都联合有关部门下发具体方案,特别是协调推动省委和各市市委,以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的方式,邀请知名专家学者,举办专题法治报告会,近两年来直接参加报告会的会员人数都在万人以上。在开展“爱学创”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中,以青年会员和法学院校学生为主,创造性地开展了模拟法庭竞赛、企业环保法律知识竞赛、定向越野法律知识竞赛、农民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文化大集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国法学会给予了高度肯定,并组织重庆、湖南、贵州、甘肃、西藏等地前来观摩学习。
(二)着力推进“法治辽宁基层建设百强工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建设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会员发挥作用、施展作为的空间舞台,也应向基层转移。2014年起,我们在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的同时,在全省部署开展了“法治辽宁基层建设百千工程”,既组织动员省市法学会研究会和全省广大会员,与县级法学会和乡镇司法所分别对接,共建100个法治实践基地和1500个基层法律顾问站。实际工作中,共建立县级法学会109个、法治实践基地109个,基层法律顾问站1535个,实现了全覆盖。
(三)着力加强法学学科(专业)研究会建设。研究会是开展法学研究的主阵地和主力军,应该成为会员参与活动、发挥作用的重要平台。一是不断完善法学研究框架组织体系。目前省法学会所属研究会达到28个,各市法学会所属研究会达到88个,基本搭建起了符合我省法学法律资源分布特点和法学研究实际需要的法学研究组织框架体系。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日常管理。制定了《省法学会学科研究会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研究会如何开展工作提出了明确、规范、系统的要求,每年都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研究会给予经费资助。仅2015年和2016年,就投入经费34万元。三是试点开展会员编入研究会工作。选择辽阳市法学会等在少数地区试点将会员按照兴趣和特长编入学科研究会,主要依托研究会开活动,取得一定成效。目前正在总结经验,针对存在问题和困难研究对策措施,拟适当时候在全省普遍推广。
(四)着力抓好法治论坛和课题研究工作。好的法治论坛和课题研究能够为会员展示研究成果和自身风采、开展互动交流、增强荣誉感、提升学术影响力等提供机会和平台,对会员具有很强的吸引力。目前,我们已经连续成功举办了十三届“辽宁法治论坛”和九届“沈阳经济区法治论坛”、三届“全省法学院(系)院长(主任)论坛”、首届“青年法学博士论坛”。省法学会所属研究会也坚持每年都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精彩高质的法治论坛和各类研究活动。同时,每年都通过公开招标、重点委托等方式,确定一批课题,并给予经费资助,吸引广大会员参与。如2015年和2016年,共确立课题123项,投入经费45万元。通过论坛和课题,吸引了大批会员参与法学研究,形成了一大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实现了“开展会员工作”和“开展法学研究”的双丰收。
(五)着力拓展畅通会员对外交流互动的途径渠道。一是积极开展出国出境交流学习。累计组织多批次会员赴美国、加拿大、西欧、俄罗斯及台湾等地开展交流学习,在国家严格控制出国出境交流的大环境下,还坚持每年组织两个学术交流团赴台湾地区。二是积极开展国内交流学习。组织会员踊跃参加中国法学会主办的“三大法治论坛”和环渤海法治论坛、东北法治论坛、中日韩法治论坛等重要论坛,还参加了青海省法学会主办的“首届三江源法治论坛”、上海市法学会主办的“第三届中国自贸区法治论坛”及湖北法治论坛,迈出了直接参加外省市区法治论坛的步伐。同时,先后组织多批次会员赴重庆、福建、西藏、广西、河北、浙江、吉林等地取经学习。三是积极推动省内交流互动。通过举办法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及市县级法学会建设培训班、法律顾问站建设培训班等方式,推动各地加强交流互动。各市法学会之间、县级法学会之间也积极开展互相考察学习活动。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重点,突出优势,努力发挥会员作用
发展会员、搭建载体平台,重要目的之一,就是为会员发挥作用、施展作为提供机会和舞台,会员是否积极发挥作用,是检验法学会工作,特别是会员工作的重要标准,从一定意义上讲,发展会员,就是为了要充分发挥会员的作用。
一是组织会员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适应省委、省政府深入开展法治辽宁和平安辽宁建设,大力推进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形势任务,以县乡村社基层为重点,通过开展“法治辽宁基层建设百千工程”和“双百”活动、“爱学创”活动,组织会员积极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解答法律疑难问题、调处化解矛盾纠纷。仅2014年以来,省市县法学会和省市法学会研究会就组织动员广大会员参与重大决策1960余件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19650余件次,提供法律服务29790余件次,参与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196260余件次。
二是组织会员积极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建言献策。通过论坛和课题研究,组织会员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中的重大理论实践问题,围绕领导关注、社会聚焦、百姓关切、实践亟需的法治问题开展研究,并将研究成果通过法治建议等形式报送党委、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仅2014年以来,省法学会报送省委、省人大和省政府领导的《法治建议》就有50余份,其中多项内容被领导批示落实到实际工作之中。还先后对全省统战工作、群团建设工作、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司法公信力公众评价等重要工作进行调研讨论,形成了专门建议报告,受到有关方面的充分肯定。
三是组织会员积极参与全省重要工作。积极参与“信用辽宁”建设,认真做好典型失信案件公开曝光工作,累计评议案件141件,经评议曝光49件,对“诚信辽宁”建设起到有力助推作用。组建了“辽宁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的“食品安全法制专业委员会”,积极助力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特别是在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中,出色完成了《辽宁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章程》、《辽宁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法学法律专家库管理办法》的调研、论证、起草工作,并推荐4名会员参加遴选委员会;多次组织研讨《辽宁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主办了“司法体制改革中的裁判文书改革研讨会”;与省律师协会共同主办了“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研讨会”,为全省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积极贡献力量。
四是组织会员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省法学会作为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顾问单位,组织成立了地方立法专家咨询小组,每年都围绕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法制办送交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组织会员开展调研、起草、咨询论证或修改修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很多得到采纳。仅2015年就围绕16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意见建议300余条。同时,将参与地方立法工作纳入对各市综治考评范畴,每年都对沈大鞍抚本和其他市参与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建设的数量提出明确要求。实践证明,法学会已经成为地方立法工作中人大、政协、政府法制办等各方都积极依靠的一支重要力量。
四、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完善制度,提升水平,努力将法学会真正建设成为“会员之家”
做好会员日常服务管理工作,真正把法学会建成“会员之家”,才能使会员经常感受到法学会的温暖,体会到加入法学会的意义和价值,从而更愿意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法学会工作和法学研究活动中来。
(一)掌握情况,摸清底数。在中国法学会会员信息管理统正式启用前,自2012年起,我们就坚持每年在全省开展一次会员基本资料信息统计工作,下发统一格式的统计表,对会员的性别、年龄段、职务、职级、职称、学历等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市综治考评范畴,将统计报表作为必备的考核作证材料。
(二)完善制度,强化保障。在制定出台《辽宁省法学会关于实施的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会员工作新实际和新特点,制定出台了《辽宁省法学会会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法学会应为会员提供“支持会员发展进步、推介研究成果、提供法律服务、反映会员诉求和维护会员权益”等五个方面的具体服务,规定会员享受免费会刊、免费查阅资料、优先发表文章等九个方面的权利,并设立专门章节对会员考核奖励、会员联络员、会员小组及会员活动的费用保障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
(三)创新机制,规范管理。建立了会员联络员制度,目前全省557个团体会员均设立了会员联络员;定期举办会员联络员培训班,提升会员联络员开展会员工作的能力水平;每年都召开会员联络员工作会,总结回顾和安排部署工作,并评选出优秀联络员给予表彰奖励。积极推行会员小组制度,对会员人数较多的单位,要求以10名会员为单位,成立会员小组,并设组长一名,各小组组长在会员联络员的统一组织下开展工作。有的地方还正在探索开展星级会员评选活动。
(四)加强关怀,激发活力。一是发挥移动信息网络和新媒体优势,建立开通了微博、QQ群、微信群等即时通讯平台,便于会员及时互动交流。二是通过举办法学会系统干部培训班、会员联络员培训班、会员通讯员培训班等形式,在提升会员素质的同时,促进会员之间的了解交流。三是在学会网站、会刊等媒介上开设“会员之家”“会员风采”等专栏,推介展示优秀会员。四是树立典型榜样,成功推荐树立了鞍山市法学会女干部孔立菊这一全国法学会系统典型,为全省广大会员树立了榜样。五是组织会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包括开展走访慰问贫困会员、组织会员开展扶贫帮困、召开会员联谊会、组织体育比赛等。有的地方还通过走访会员单位及为会员争选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荣誉等多种途径,加强对会员的关怀,受到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