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8-22 来源: 责任编辑:xzw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 王会伟
王会伟:谢谢主办方安排我做点评。刚熊寿伟法官做了精彩的发言,这是在最高院指导下推开的,可能安排其他老师做点评更恰当,我简单的点评一下。
她说法院改革是四中全会确定的重大意义,目前这个改革在京津冀推进中。去年在广东我们进行了铁路运输法院论证会,我们开了半天,一直到一点多,尤其是铁路法院的去路和利益,最高院党组几次听取汇报,最高检也进行了论证,目前为止两高已经就相关问题报给中央了。我们总体思路是利用现有机构优化司法配置,改革有序,确定管辖制度。中间我们对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提出几个建议。1、跨行政区划法院法律地位确立问题。2、管辖地域范围和案件范围统筹考虑,合理建设,科学界定。3、探索夸行政区划法院二审监督机制。这只是我们的建议。就目前北京上海两家夸行政区划法院实际表明,北京四中院和上海三中院对摆脱地方保护发挥了积极作用。
寿伟的文章很有特点,选题也很好,论证方式方法很严密。她在论文中跨区划法院发展阶段的时候论证了德国法院司法改革的过程,文章说了增加了诉讼量的增长,逻辑清晰,有一定深度。对于北京市中院的工作和京津冀的构造,有一定前瞻性具有相当的参考价值,不但提供了思路,还对相关案情做出分析。下面我点评几点,1、希望她理清概念,进一步研究跨区法院组织体系,跨区法院是中级法院,是不是要设立相关基层法院,还是只是跨规格设置。2、跨区法院管理体制,如何产生,如何保障,需要对上述问题进行更加缜密的思考,是我们两高对跨区划法院改革的相关思路法院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