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5-24 来源: 责任编辑:elite
滕州市法学会自2015年2月成立以来,全面落实中国法学会和省市法学会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接地气、重服务、谋发展,整合资源,组织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推行“法治副主任(法律顾问)”工作服务模式,把法律服务送到基层、送到百姓身边,引导基层干部群众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化解矛盾,全市上下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推进了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内参选编》《内部参考》《法制日报》《大众日报》《山东政法》等主流媒体先后作了深度报道。
一、发挥政治优势,强力推进法律服务进基层工作
认识到位,行动才会自觉。引导全社会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化解矛盾,问题在基层,难点在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上。作为县级法学会,维护社会稳定,开展法律服务,具有“第三方”的优势,责无旁贷。通过积极争取,滕州市委、市政府把深化法律服务进基层工作、开展“法治副主任(法律顾问)”进村居(社区)活动作为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基础性、源头性工程,列入滕州市“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科学谋划,统筹安排,强力推进。一是成立专门组织。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和镇街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深化法律服务进基层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由法学会具体负责人员招聘、工作指导、联络协调等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每年列支120万元专项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实施。二是出台有关文件。为推进法律服务进基层工作向纵深发展,研究出台了《关于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法律服务志愿者进基层工作的意见》《滕州市村居(社区)法治副主任(法律顾问)督查考核办法》等系列文件,并付诸实施。三是注重舆论宣传。为扩大法律服务进基层的社会面,充分运用滕州日报、电台、电视台和党政网、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宣传开展“法治副主任(法律顾问)”进村居(社区)活动情况和经验做法,助推工作开展。各镇街通过召开村民代表见面会、入户走访、发放联系卡、村广播喇叭宣传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推介,营造了浓厚氛围。
二、发挥资源优势,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队伍是保障。建设一支具有丰富法律知识和法律实践经验的工作队伍,是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工作的根本保证。立足于便民利民惠民、提供无偿服务,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原则,充分挖掘整合各类法律人才资源,加强工作力量保障。一是聘请专业法律工作者。坚持“市招、镇聘、村用”原则,由政法委牵头,法学会组织,公开遴选了134名律师、104名法官、69名检察官、40名公安民警、127名司法行政干警、43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517名,担任村居(社区)法治副主任或法律顾问;二是聘请相关行业专家。从道路交通、医疗卫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及信访接待、劳动仲裁等行业、部门中,选聘了533名专家学者,组建了调解专家库,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出具专家意见书,以及参与调解专业领域内的矛盾纠纷;三是聘请离退休法律工作者。聘任具有丰富经验的离退休老民警、老法官、老检察官在一线常驻服务,目前有148名老政法活跃在一线服务;四是发展法律服务志愿者。注意将具有较好法律素养、热心公益事业的高校学生、社会人员等,吸收到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中来。目前,组建了52人的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依靠这支由1250人组成的专门法治队伍力量,真正让法律“落地生根”。目前,平均一村一名法治副主任(法律顾问)。入村居(社区)后,究竟干什么?结合基层和群众实际需求,具体明确了“法治副主任(法律顾问)”法律政策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事务协理员、法律诉求引导员、社情民意信息员“五员”的工作职责。
三、发挥协调优势,积极搭建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平台建设是落实“法律服务进基层”、实现基层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化解矛盾的关键环节。为保证广大群众最大限度地享受到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积极搭建服务平台,突出重点部位,重心落在村级,力求法律服务“全覆盖”。在市级层面,成立“法律服务中心”。主要协调调度全市面上法律服务志愿者工作开展情况,开通了“12348”和“55801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全市“法治副主任(法律顾问)”全覆盖网络图在电子屏幕上来回滚动播出,方便群众就近找到“法治副主任(法律顾问)”、自主选择法律服务项目,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便捷化、信息化。在村级层面,建立“法律服务工作室”。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以村居综治工作站、调解室为平台,建立“法律服务工作室”。目前,在千人以上村居(社区)建立了535个“法律服务工作室”,其中18个村按照“一人多村”派驻,实现了村级“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全覆盖,做到了门牌、桌牌、胸牌、日志、台账、公示牌、联系卡“七统一”。在重点部位,设立“法律门诊”。在矛盾纠纷较为集中的部门,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滕州一中、信访局和交警大队建立了“法律门诊”,目前这4个法律门诊均达到了“五有”(即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有统一的标识标牌、有满足服务需要的办公设施、有规范的工作服务流程、有统计台帐)、“四落实”(即组织、制度、人员、工作落实)。在企事业单位,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在鲁南化工、辰龙集团等重点企事业单位,依托司法办和工会组织,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目前共建了88个法律服务工作站。
四、发挥组织优势,保障法律服务进基层工作规范运行
为保证法治副主任(法律顾问)服务模式持续发挥最大效能,防止走过场现象出现,坚持以制管人、严管重教,保证了服务质量,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一是建立值班接待机制。要求“法治副主任(法律顾问)”做到每年至少列席1次村居、单位重要会议;每季度开展1次法治宣传活动;每月2次到村居、企事业单位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每半月与镇派联络员(包村居干部)电话联系不少于1次;每周与村居干部电话联系不少于1次;遇村居和辖区居民有法律服务需求的,要随时提供服务。二是建立教育培训机制。规定每年要至少举办2期业务知识、服务技巧等方面的专题培训,帮助法律服务人员熟悉情况、开展工作。累计组织专场培训11期、经验交流座谈会29场,有效提升了法治副主任(法律顾问)服务基层的能力。三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由法学会牵头,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相关工作,加强对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的指导。四是建立督导调度机制。专门成立了5个督导组,定期、不定期对各镇街、市直各相关部门进行督导,实行督导情况通报制度,先后组织明察暗访、督查活动8次,印发督查通报8期,助推了工作有序开展。五是建立考核奖惩机制。采取个人自评、村居初评、镇街(部门)评审与市级考评相结合,细化量化考核,进行一年一评,严格奖惩兑现,实行淘汰退出机制。
五、发挥人才优势,积极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积极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充分体现了法学会和法学法律工作者的专业优势,提升了基层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化解矛盾能力水平,促进和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其作用和效果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服务基层群众。坚持公益化服务,主动上门提供法律服务,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截至目前,累计解决基层热点、难点问题117件,其中土地延包12件,企地纠纷9件。东郭镇下户主村法治副主任郭庆桐帮助该村500多户农户,在2016年春节前领到了土地流转租金,今年64岁的下户主村村民范宝美激动地说:“如果土地租金问题不解决,村民们过年都过不好。”二是服务基层组织。运用自身法律优势,帮助协理村级法律事务,促进村居依法决策、依法治理,提升了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目前,共审查修订合同831份,提供法律意见1396条,有效降低了村居组织的决策风险;累计帮助避免、挽回集体财产损失8000多万元。龙阳镇小寨村法治副主任颜景顺帮助该村委做通了农户工作,解决了多年村老大难“大坑整治”问题,目前该村的大坑已整平,正建设村文化广场。三是服务基层稳定。采取送法上门、以案释法等形式,灵活多样地开展普法教育,使紧接地气的法律服务实现了便民化、专业化。截至目前,共开展法治宣传、讲座1396场次,受教育群众20余万人次,通过宣传引导,从源头上解决群众“信访不信法”旧的思维定式,起到了化解矛盾的“解压阀”“稳压器”的作用。累计共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12起,其中上访案件16起,涉法涉诉案件3起。
实践证明,深化法律服务进基层工作,有利于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有利于培育基层民主法治意识,有利于满足基层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是解决基层维稳力量薄弱的有力举措,是维权维稳工作的有机结合,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有效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