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5-24 来源: 责任编辑:elite
近年来,西安市法学会在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和西安市委、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坚持以“打造全国法学研究重镇、建立西部法学研究高地、争创全国全省先进”为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学研究,在政治引领上开创了新局面,在智库建设上展现了新作为,在法学研究上取得了新成绩,在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上开辟了新途径,学会工作有声有色,在社会各界产生了良好影响,多次受到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和市委通报表扬。连续六年被西安市社科联评为“先进社科组织”;2012年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地方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 2013年和2015年被全国大中城市社科联工作会议主席团评选为“全国优秀社科组织”。
一、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凝聚全市法学研究力量
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是法学会工作最重要的依靠,法学法律工作者是我们最主要的依托。工作中,我们注重发挥兼职副会长和常务理事的作用,积极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和资源开展工作。西安是法学研究力量比较集中的地区,拥有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北大学等在陕西乃至全国都有重要影响的一流高等学府,具有深厚的科研实力。目前,驻西安高校共有法学专业院(系)32所,其中法学教授、副教授高级职称教职人员730多名,在校法学专业博、硕士3000多名,本科生30000多名。这样一支规模宏大的法学法律人才队伍,是“法治西安”建设中大有可为的力量。如何把这支力量整合起来,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让这一力量服务西安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一直在研究和思考的问题。市法学会一方面大力加强会员队伍建设,广泛吸纳人才,团结各方力量,发展了1500多名个人会员和116家团体会员;另一方面积极加强专业研究会建设,紧贴西安需求,和陕西省法学会错位发展,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学研究资源效能,依托驻市高校和部分团体会员单位组建成立了西安市法学会“航空航天产业法研究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唐律研究会”、“文化产业发展法律研究会”、“房地产法研究会”、“行政法研究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环境保护法研究会”、“证据法学研究会”、“行政诉讼研究会”、“禁毒法学研究会”和“经济法学研究会”共12个研究会,为开展法学研究吸引凝聚了一批法学法律人才。市法学会禁毒法研究会会长、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褚宸舸还受聘担任了国家禁毒委中国毒品滥用防治专家委员会的委员。
二、充分发挥组织引领作用,主动围绕中心工作搭台唱戏
近年来,学会不断创造条件,自觉主动地靠近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服务大局、履职尽责的过程中进一步提高知名度、增强影响力。在国家实施“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伟大战略、加快推进西部大开发和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重大历史时期,我们抓住机遇、主动跟进,先后举办了“‘一带一路’法治论坛”、“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法治论坛”、“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第24次年会暨‘法治文化建设论坛’”;协助举办了第四届“中国-亚欧法律论坛”、第二届“中国法治媒体高峰论坛”;作为发起城市,我们倡导建立了“关中─天水经济区法治论坛”及相关机制,举办了第一届“关中─天水经济区法治论坛”等学术研讨活动,目前该论坛已连续举办了4届。抓好法学研究课题工作,是法学会引领法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手段。我们每年都坚持选择与法治西安建设密切相关的实践问题为课题,与驻市法学院校联合开展 “法治西安”专项课题研究,共同发布了《法治西安研究报告》,举办了“法治西安建设理论与实践研讨会”。针对一个时期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及时做好法律服务跟进工作。如,在西安曲江新区建设出现拆迁信访难题后,及时组织法学专家参与听证、对话工作,为政府和群众提供双向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在西安世园会召开时,市法学会专门组织了由35名知名法学专家组成的“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法律服务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法律服务。“西安法学沙龙”是我们独创的一个常态性小型学术研究平台,2010年启动以来,每年都举办3-4次,目前已举办了18次。每次沙龙都选择一个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热点为主题,比如“治污减霾”、“食品安全”、“醉驾入刑”、“暴恐犯罪”、“公民利益诉求表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职务犯罪预防”、“非法集资防范”和“法治建设中的禁毒工作”等,组织法学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及时研讨对策措施。这项活动的时效性和指向性很强,为党委政府提供了决策参考,已成为市法学会开展法学研究的品牌和窗口。
三、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当好党委政府“第二研究室”
这些年我们一直在思考,法学会如何围绕全市政法中心工作和任务,吸收、吸引更多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其中,共同配合政法机关做好工作,不断为政法工作实践提供更多优质服务。市法学会先后与市委政法委在全市政法系统联合开展了“深入推进政法三项重点工作”征文活动和“社会管理创新与法治建设”研讨活动。针对我市维稳工作实际,我们组织力量起草《依法保障和规范公民利益诉求表达》等系列评论员文章,在《西安日报》连续刊载,为依法治理非正常集体访和封门堵路、强揽工程、打砸商铺等违法行为提供了法学理论支持。去年,我们按照中央和省、市综治办的有关要求,组织参与了中央综治办交办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研究》的专项课题。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多方组织协调,集中优势资源联合攻关,圆满完成了研究任务,形成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与市综治办共同代中央综治办起草的《关于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的指导意见》,已由中央综治办印发全国,成为全社会开展矛盾纠纷化解的指导性文件。今年,我们与市委政法委、市委维稳办一道,共同组织对我市近年发生和处置的重点社会矛盾纠纷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开展联合调研活动,我们根据各单位工作特点和实际,确定了40多个调研课题,力争通过活动总结一批经验,推出一批新鲜成果,进一步助推“法治西安”和“平安西安”建设。
四、充分发挥宣传教育作用,深入推进“法治课堂”进社区
这些年,我们在工作中既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搞好“公转”,又及时聚焦服务群众搞好“自转”,有效地发挥法学会法治宣传教育作用,多次组织法学专家面向基层、面向实践开展法律服务活动。自2014年6月起,市法学会通过多方汇集力量,与市综治办共同组织驻市高校法律院系师生以社区为平台开展“法治课堂”进社区活动。“法治课堂”以聚焦百姓身边法律难题,贴近百姓生活、贴近社区实际、贴近基层需求为目标,不仅宣传了法律知识,提升了百姓的法律观念,也进一步增强了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结合,更为我市创建和谐社区、法治社区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已开展的40余次社区法律服务活动中,40多位法学法律专家用过硬的专业知识,分别就社区百姓最关心的“公民权利保护”、“正确履行监护职责”、“非法集资的危害”、“夫妻共同财产界定”、“继承权和遗嘱的效力”和“物业服务中常见的法律问题” 等,为基层群众献上了一堂堂精彩的法治宣讲课。由于这项活动灵活度高、针对性强,既为驻市法律高校师生创造了接触社会、接触实践的机会,又为基层解决了法治教育力量薄弱、人员短缺、质量不高的难题,达到了一举多赢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市工商联、市教育局等部门主动与我们联系,希望我们扩大服务范围,能进一步组织法学专家深入我市中小企业和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课堂”活动。市委也将这项活动列入了“法治西安”建设实施方案,与其他部门各项法治建设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刘春雁批示:“法治课堂”进社区工作,是我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我市“三官一律”进社区等综治工作的重要补充。这种将法律知识送进千家万户的法治教育新模式,受到了市委肯定和群众赞扬,值得发扬光大。
五、充分发挥智囊智库作用,不断扩大西安法学研究的社会影响力
我们积极组织和支持我市法学法律工作者和会员参与全市法治建设及对外法学交流活动的各环节,充分发挥人才优势和“智囊”“智库”作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提供决策建议、贡献智慧力量。我们设立有“法律人才专家库”,从驻市各高校、有关司法行政部门、政府法制部门和律师事务所等机构,精心遴选了100余名专家学者入库,为我市开展第三方立法评估、重大项目决策、政府聘用法律顾问、培养法律人才和普及法律知识奠定了人才基础,先后为市人大、市委维稳办推荐了30多名相关领域的法学法律专家,“法律人才专家库”的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凸显。去年,我们与市人大法工委联合举办了西安市“第三方参与地方立法”研讨会,组织专家学者对《西安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进行深入研讨,提出了操作性强的建议。根据中国法学会法学“引智”工作的要求,我们先后选派12名政法系统领导同志赴西欧、北美和台湾省考察交流,达到了开阔眼界、砥砺学术、扩大交流的目的。同时,还配合中国法学会对外学术交流中心,组织接待了“首届中国国际法律冬令营”澳大利亚和新西兰11名法律专业大学生来西安的学习交流。每年组织会员参加“中国·西部法治论坛”和“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等中、省法学会组织的法学研讨活动数十次,选送的论文有100余篇获奖,在法学法律界树起了西安法学研究的品牌,提升了西安法学研究的整体形象和品位。
西安市法学会恢复重建以来,我们在中、省法学会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努力推动工作转型升级,做到两个“靠近”(一是靠近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二是靠近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较好地实现了由老“四有”(有人员、有机构、有场所、有经费)到新“四有”(有队伍、有机制、有作为、有影响)的转变,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和兄弟城市相比还有不少弱项。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中国法学会关于地方法学会建设的最新要求,学习兄弟城市经验,立足实际、突出特色、发挥优势、彰显作用,努力做到“四个好”,即守好阵地、建好平台、搭好桥梁、做好保障,力争使西安市法学会各项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