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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4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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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活力 创特色 争做法治建设排头兵

时间:2017-09-15   来源:  责任编辑:xzw

  近年来,宝鸡市法学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和山西省法学会部署要求,自觉强化政治引领,积极开展法学研究,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在机制创新、基层基础、服务大局等方面出实招、求实效,各项工作整体发展,市、县法学会先后三次在全国会议介绍经验,两项工作机制在全省推广,为法治宝鸡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

  一、坚持创新推动,运行机制实现新突破

  宝鸡市、县(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学会工作,合力推动法学会事业全面发展。

  一是完善组织体系。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法学会建设,解决机构、编制问题,选派年富力强的干部担任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并增设一名正科级副秘书长。注重会员发展管理,将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等相关部门及驻宝高校、法学研究机构等纳入团体会员,将县(区)委书记、县(区)长等县(区)主要领导发展为会员,全市共发展团体会员75个,个人会员894人。建立法律专家人才库、法学研究人才库和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研究会,在重点单位设立32个基层调研联系点,聘请120名特邀(约)研究员,法学研究工作实现了领导有力、机构健全、成效显著。

  二是创新联动机制。市法学会与市委政法委法律政策研究科合署工作,专职副会长协管研究科,研究科承办法学会具体工作,两个机构、一套人马、联动运行,实现了资源共享、双促双赢。在运行中注重解决工作力量不足问题,在编制未增加的情况下,通过盘活资源、内部挖潜,市委政法委30多名干部中有5人直接参与法学会工作;注重克服法学研究与实务工作“两张皮”现象,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服务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实践;注重推动成果转化,由法学会牵头建立调研联席会议制度,高质量完成我市承担的中央政法委调研联系点工作任务,实现了优秀成果直报中央政法委;注重提升法学会工作影响力,通过参与全市重大课题研究以及举办学术交流、征文研讨等活动,赢得了党委、政府重视,调动起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学研究的积极性。

  三是强化工作保障。市委、市政府将法学会工作纳入全市目标任务管理目录,列入县(区)综治考核项目,保证了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市委政法委每年专题研究安排法学会工作,将法学会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列入年度政法工作计划,确保有序有力有效推进。市财政为市法学会拨付开办费15万元,2012—2014年每年预算工作经费25万元,2015年增至30万元,此外还累计增拨专项研讨经费50万元,为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强化精准指导,基层基础开创新局面

  按照先进引领、分步实施、逐级推进的工作思路,狠抓县(区)法学会机构建设。

  一是强力推进。2014年市委政法委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把县级法学会机构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明确县(区)政法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成立督导组深入县(区)督促指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凤翔县和陇县成立了全省第一家、第二家县级法学会,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2015年召开县级法学会建设推进会,划出时间表、立下军令状,当年12个县(区)法学会全部成立,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县级法学会机构建设全覆盖。

  二是规范运行。市法学会制定了县(区)法学会工作流程,统一制作工作标牌,规范会员登记、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县(区)机构建设标准化、运行规范化。针对部分会员对法学会认识不清晰、职能发挥不充分的问题,先后举办两期培训班,邀请中国法学会和陕西省法学会领导及专家学者授课,编印了《宝鸡市法学会工作资料汇编》,明确了法学会工作的政策依据和制度规范,有效解决了法学会“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精心筛选了全国20个先进法学会的经验材料整理汇编,印发县(区)学习借鉴,树立工作标杆,提高建设水平。

  三是突出特色。深入开展“一县区一特色”创建工作,坚持统一谋划、扬长避短、突出特色的思路,建立上下一体、相互补充、错位发展的工作格局,12个县区法学会分别确定一项特色项目,着力打造本地亮点工作。市法学会先后两次召开推进会,逐县区点评工作进展,每年组织考核验收。凤翔县法学会创建“一二四五模式”,陇县法学会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研判”,岐山县法学会加强“高校研究基地建设”,渭滨区法学会推进“法学专家进社区”,麟游县法学会深入镇村调查研究,凤县法学会参与多元化解矛盾机制建设,太白县法学会以普法宣传提升群众满意度等均取得一定成效,避免了同质化、低层次建设,做到了特色鲜明、亮点纷呈。凤翔县法学会工作模式得到中国法学会和陕西省法学会领导肯定。不久前省法学会在凤翔县召开了全省县级法学会建设现场推进会,在全省推广我市经验。

  三、充分履职尽责,法治实践抓出新成效

  坚持“有为才能有位”的理念,发挥优势、主动作为,全面提升法学会的履职能力,赢得了上级领导及社会各界充分肯定。

  一是深化学术研究。建立年会制度,每年开展一到两次专题研讨,评选表彰一批优秀调研成果。在全市法学会会员中开展课题招标,组织驻宝高校与政法部门联合开展“三大建设”等调研。积极参加中央综治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设”项目,高质量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子项目研究工作。先后10多次组织会员参加中国西部法治论坛、关天经济区法治论坛等学术研讨活动,成功举办第四届关中—天水经济区法治论坛和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近年来全市有200多篇论文在省级以上研讨活动获奖,十多项研究成果被省市社科部门评为优秀成果,市委政法委被中央政法委评为优秀调研联系点。

  二是参与社会治理。依托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研究会、专业调委会、法律诊所等工作平台,发挥会员法律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化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化解矛盾1600余件。在全市梳理出6个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组织会员集中攻关,得到市委领导充分肯定。针对公安队伍建设和警务改革开展系列调研,成果被中央媒体刊登,省委主要领导批示相关部门在全省开展专题研究,推动了问题解决。

  三是助推法治进程。充分发挥智库作用,参与起草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宝鸡建设的实施意见》,参与论证市人大《地方立法条例》《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等。积极举办法治大讲坛、“双百”活动等,邀请清华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高校著名法学专家深入市县举办法治讲座,近万名政法干警和党政干部接受教育,提升了依法办案办事能力。开展“法治宝鸡征联大赛”、年度法治新闻评选、法治英才培育等活动,组织会员持续推进普法宣传、法律惠民、法治文化基层行等社会服务工作,数十万基层群众从中受益,法学会成为推动法治进程的重要力量,为法治宝鸡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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